一种可进行筛选的钢球运输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5832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进行筛选的钢球运输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球生产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可进行筛选的钢球运输机构。



背景技术:

钢球是重要的基础零部件,尤其是精密工业钢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巨大作用。比如,轴承钢球为工业的重要基础零部件,合金钢球是以碳、铬、锰、钼等为主要添加金属元素,并通过锻打、旋压、轧制和铸造等方式生成的一种球状形铁合金耐磨体,它是当今粉碎工业矿山用球,水泥用球等最重要组成部分。

在轴承钢球的生产过程中,钢球的传输是必不可少的设备,而现有的钢球水平运输设备均不具有筛选功能,而是采用额外的筛选机进行筛选,限制了生产效率和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进行筛选的钢球运输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进行筛选的钢球运输机构,包括:运输机构和筛选机构,所述运输机构包括运输带、动力辊和驱动装置,所述运输带绕在动力辊上,所述动力辊由驱动装置驱动;所述筛选机构包括第一槽口和第二槽口,第一槽口包括挡条、螺纹杆和螺纹套,所述挡条呈“V”形,且“V”形顶点与运输带运输方向相对,挡条的两端均转动安装在螺纹套上,所述螺纹套设置在螺纹杆上,第二槽口的结构与第一槽口相同,所不同的是挡条与运输带上表面的距离小于第一槽口中挡条与运输带表面的垂直距离。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槽口中挡条与运输带上表面的垂直距离大于标准钢球的直径,所述第二槽口中挡条与运输带上表面的垂直距离小于标准钢球的直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运输带的两侧均设置挡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槽口和第二槽口的两侧均分别设置收集箱。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和减速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螺纹杆一侧设置标尺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钢球运输带上设置两个槽口结构,可分别对大直径和小直径的钢球进行分离,获得尺寸合格的钢球,这样使钢球的运输与筛分同步进行,提高了生产加工效率,节省加工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中箭头表示运输带运输方向)。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进行筛选的钢球运输机构,包括:运输机构和筛选机构,所述运输机构包括运输带2、动力辊1和驱动装置,所述运输带2绕在动力辊1上,所述动力辊1由驱动装置驱动;所述筛选机构包括第一槽口8和第二槽口7,第一槽口8包括挡条81、螺纹杆84和螺纹套82,所述挡条81呈“V”形,且“V”形顶点与运输带2运输方向相对,挡条81的两端均转动安装在螺纹套82上,所述螺纹套82设置在螺纹杆84上,转动螺纹套82,使其在螺纹杆84上下移动,带动挡条81上下移动,从而改变挡条81与运输带2上表面的垂直距离,当直径大于该垂直距离的钢球运输到第一槽口8位置时,钢球无法通过第一槽口8,于是便沿着挡条81的边缘滚落至运输带2两侧,从而将大直径的钢球筛除,第二槽口7的结构与第一槽口8相同,所不同的是挡条与运输带2上表面的距离小于第一槽口8中挡条81与运输带2表面的垂直距离,这样在钢球通过第一槽口8到达第二槽口7时,直径大的钢球同样从挡条的边缘滚落,而直径小的钢球则继续在运输带2上运输。

所述第一槽口8中挡条81与运输带2上表面的垂直距离大于标准钢球的直径,用于筛除直径超大的钢球,所述第二槽口7中挡条与运输带2上表面的垂直距离小于标准钢球的直径,用于分离小直径和标准直径的钢球。

所述运输带2的两侧均设置挡板3,防止钢球从运输带2两侧滚落。

所述第一槽口8和第二槽口7的两侧均分别设置收集箱4,分别用于收集大直径和标准钢球。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5和减速机6。

所述螺纹杆84一侧设置标尺杆83,标尺杆83上设置刻度,用于直接检测挡条高度,这样通过调节挡条高度,可适用于不同直径的钢球的运输与筛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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