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207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水平布置在底座上的燃气管道,以及竖直布置在燃气管道上的第一容器、第二容器、第三容器,在第一容器内设置蒸汽发生器,第二容器、第三容器内分别设置有脱硫除尘器,所述第一容器上端部开设有供燃气进入的燃气入口,从燃气入口进入第一容器内的燃气经过蒸汽发生器换热后进入燃气通道中,

第二容器的底部、第三容器的底部与燃气管道形成连通,由第一容器排入燃气管道中的燃气分别进入第二容器、第三容器中并经过容器内的脱硫除尘器后排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发生器为板式或列管式蒸汽发生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脱硫除尘器包括布置在容器内上部的布液装置,在燃气管道内储有燃气处理液,燃气管道内的燃气处理液不阻碍第一容器内的燃气进入第二容器、第三容器中,以及将燃气管道内燃气处理液分别输送给第二容器、第三容器中布液装置的输送装置,布液装置将燃气处理液分布在容器内以对燃气进行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液装置包括与输送装置输出端连通的布液主管,与布液主管连通的若干布液分管,以及处于布液分管下方具有若干布液孔的布液板。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装置包括与燃气管道连通主输液管,在主输液管上装配有输送泵,主输液管分别连通有与第二容器、第三容器中布液装置连通的分输液管,在主输液管、分输液管上分别装配有控制阀。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液装置上方设置有除雾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模块化燃气净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容器、第三容器上开设的燃气出口处于各自内部除雾器的上方,第二容器的燃气出口与第三容器内的除雾器上部形成连通。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