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风力发电机对中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1411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风力发电机对中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风力发电领域,尤其是一种风力发电机对中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风力发电机一般安装在机舱内,在风力发电机安装时,需要保证发电机转轴与齿轮箱的主轴同轴连接,由于风力发电机的重量和体积一般都很大,所以调节风力发电机的位置十分困难,需要专用的设备将风力发电机抬起,以对其位置进行调节,但由于机舱内部空间狭小,现有的设备占用了较大的空间,使得工作人员在机舱内操作十分不便,难以提高工作效率。

鉴于此提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占用空间小,使用方便的风力发电机对中调节装置。

为了实现该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风力发电机对中调节装置,包括,具有一内凹型腔的固定座,安装在固定座型腔内的滑块,以及驱动滑块在该型腔内滑动的传动机构,所述滑块的上端面为平面,且高于固定座的上端面。

进一步,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与固定座螺纹连接的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所述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相对设置,并分布于滑块的两侧,通过配合旋转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可推动滑块在所述型腔内滑动。

进一步,所述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同轴设置,并位于滑块的中心线上。

进一步,所述固定座上设有将所述滑块限制在型腔内的限位结构,所述限位结构与固定座固定连接,与滑块滑动连接。

进一步,所述滑块的上端面两侧处局部下凹,形成低于上端面的台阶面,所述滑块的底部和两侧壁分别与型腔的内壁滑动接触,滑块两侧的台阶面与所述限位结构滑动配合。

进一步,所述型腔为方形,在所述型腔与滑块移动方向平行的两侧壁上分别设有通孔,所述限位结构穿过所述通孔,且延伸至与滑块的台阶面接触。

进一步,所述限位结构为与所述通孔螺纹配合的螺栓。

采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后,带来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体积小巧,可以方便的放置于风力发电机的底部,通过移动滑块来带动风力发电机移动,实现对其位置的调节,具有调节精度高,操作简单的优点,并且占用空间小,方便工人操作,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图2的A-A面剖视图;

其中:1、固定座 2、滑块 3、型腔 4、第一螺纹杆 5、第二螺纹杆 6、限位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风力发电机对中调节装置,包括,一长方体形状的固定座1,所述固定座1的上端面向下内凹形成一型腔3,安装在固定座1的型腔3内的滑块2,驱动滑块2在该型腔3内滑动的传动机构,以及将滑块2限制在所述型腔3内的限位结构6。所述滑块2的上端面为平面,且高于固定座1的上端面,滑块2的上端面用于与风力发电机的底部接触,通过传动机构驱动滑块2来带动风力发电机移动。

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与固定座1螺纹连接的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所述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相对设置,并分布于滑块2的两侧,通过配合旋转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可推动滑块2在所述型腔3内滑动。具体地,所述型腔3侧壁上设有供所述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穿过的螺纹孔,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旋入螺纹孔后伸入至型腔3内,并与滑块2接触。其中,当第一螺纹杆4向型腔3内旋进时,第二螺纹杆5相应向型腔3外旋出,或者,当第一螺纹杆4向型腔3外旋出时,第二螺纹杆5相应向型腔3内旋入,以共同配合推动滑块2在型腔3内移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同轴设置,并位于滑块2的中心线上,使滑块2受力更加均匀。

优选地,所述滑块2的上端面两侧处局部下凹,形成低于上端面的台阶面,即所述滑块2的形状为“凸”字形,所述滑块2的底部和两侧壁分别与型腔3的内壁滑动接触,使滑块2可在一水平方向上往复运动,所述限位结构6与固定座1固定连接,与滑块2滑动连接,通过限位结构6将滑块2限制在型腔3内。

所述型腔3为方形,且其长度尺寸大于宽度尺寸,所述滑块2可沿着型腔3的长度方向移动,在所述型腔3与滑块2移动方向平行的两侧壁上分别设有通孔,所述限位结构6穿过所述通孔,且延伸至与滑块2的台阶面接触。

优选地,所述限位结构6为与所述通孔螺纹配合的螺栓,所述螺栓为两对,并对称的设置在滑块2的两侧,所述螺栓限制了滑块2在型腔3内的上下移动,避免了滑块2从型腔3中脱落。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安装在风力发电机的底部,通过旋拧第一螺纹杆4和第二螺纹杆5,推动滑块2在型腔3内移动,进而带动滑块2上的风力发电机移动,实现对风力发电机位置的细微调节。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还可以做出多种变形和改进,这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