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7432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机械设备的密封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决定着工业自动化中流体和气体的传动性能以及密封产品的好坏,在工业生产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由于随着设备的升级和更新,伴随着对密封圈更新换代的需求,目前活塞杆中的静密封结构往往不能满足对不同介质进行双向密封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双向密封的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包括密封圈,所述密封圈的外径面上设有至少两个连续的凸起,所述密封圈的两侧分别设有至少一个凹槽,所述凹槽相互错开的设置在所述密封圈的两侧。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圈一侧的凹槽为倒梯形凹槽。

更进一步的,还包括弹性第一O形圈,所述第一O形圈的半径大于所述密封圈的半径,所述第一O形密封圈通过弹性形变嵌入所述倒梯形凹槽中。

更进一步的,所述密封圈另一侧的凹槽为弧形凹槽。

具体的,还包括半径小于所述密封圈半径的弹性第二O形密封圈,所述第二O型密封圈通过弹性形变嵌入所述弧形凹槽中。

进一步的,所述倒梯形凹槽的内夹角角度为45~90°。

进一步的,所述相互错开设置在所述密封圈两侧的凹槽底部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或者等于两个凹槽深度的平均值。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为了解决活塞杆工作过程中对不同介质密封圈容易产生的使用寿命短以及密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等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可以进行双向密封,结构简单、使用范围广而且密封性能较好。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包括密封圈1,密封圈1的外径面2上设有至少两个连续的凸起,密封圈1的两侧分别设有至少一个凹槽,凹槽相互错开的设置在密封圈1的两侧,密封圈1一侧的凹槽为倒梯形凹槽3,密封圈1另一侧的凹槽为弧形凹槽4,本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中发挥密封作用的密封圈1的外径面2上设有的连续凸起可以起到弹性密封的作用,增大密封圈1外径面的承压面积,进而增大密封圈1的承压能力,另外密封圈1两侧错开分布的倒梯形凹槽3和弧形凹槽4具有双向、多方位防止气体或者液体泄露的发生,同时由于密封时密封圈1两侧的压力差,错开分布的倒梯形凹槽3和弧形凹槽4可以缓解密封圈1受到的压力。

参见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包括密封圈1,密封圈1的外径面2上设有至少两个连续的凸起,密封圈1的两侧分别设有至少一个凹槽,凹槽相互错开的设置在密封圈1的两侧,密封圈1一侧的凹槽为倒梯形凹槽3,密封圈1另一侧的凹槽为弧形凹槽4,还包括弹性第一O形圈5,第一O形圈5的半径大于密封圈1的半径,第一O形密封圈5通过弹性形变嵌入倒梯形凹槽3中,第一O形圈5的半径大于密封圈1的半径,可以通过弹性形变牢牢地嵌入倒梯形凹槽3中,可以保证承压力大的密封圈1一侧的承压能力,压力可以通过第一O形圈5的弹性形变得到缓解。

参见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活塞杆的组合密封圈,包括密封圈1,密封圈1的外径面2上设有至少两个连续的凸起,密封圈1的两侧分别设有至少一个凹槽,凹槽相互错开的设置在密封圈1的两侧,密封圈1一侧的凹槽为倒梯形凹槽3,密封圈1另一侧的凹槽为弧形凹槽4,还包括弹性第一O形圈5,第一O形圈5的半径大于密封圈1的半径,第一O形密5封圈通过弹性形变嵌入倒梯形凹槽3中,还包括半径小于密封圈1半径的弹性第二O形密封圈6,第二O型密封圈6通过弹性形变嵌入弧形凹槽4中,第一O形圈5可以通过弹性形变牢牢地嵌入倒梯形凹槽3中,第二O形圈6也可以通过弹性形变牢牢地嵌入弧形凹槽4中,可以保证承压力大的密封圈1两侧的承压能力,压力可以通过第一O形圈5和第二O形圈6的弹性形变得到缓解。

为了更好的发挥倒梯形凹槽3的压力缓冲作用或者储存介质的作用,倒梯形凹槽3的内夹角角度为45~90°。

为了更好的承受密封圈1两侧的压力,防止密封圈1变形太严重,相互错开设置在密封圈1两侧的凹槽底部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或者等于两个凹槽深度的平均值。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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