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轴向膨胀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1768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轴向膨胀节。



背景技术:

膨胀节又称补偿器,其补偿因温度差与机械振动引起的附加应力,而设置在容器壳体或管道上的一种挠性结构。

膨胀节利用工作主体波纹管的有效伸缩变形,以吸收管线、导管、容器等由热胀冷缩等原因而产生的尺寸变化,或补偿管线、导管、容器等的轴向、横向和角向位移。膨胀节在现代工业中用途广泛。

在供热系统中,为了防止供热管道升温时,由于热伸长或温度应力而引起管道变形或破坏,需要在管道上设置补偿器,以补偿管道的热伸长,从而减小管壁的应力和作用在阀件或支架结构上的作用力。

膨胀节在管道系统中是薄弱环节之一,其质量的优劣之间关系到管道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轴向膨胀节,其应用于高温管道系统中,其结构紧凑,使用方便,能够有效补偿因温差或机械振动等引起的附加应力,避免因附加应力而引起管道变形或破坏,保障管道系统的运行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轴向膨胀节,包括进端接管、中间接管、出端接管、撑耳、压环及补偿结构,补偿结构设置在一对撑耳之间,压环焊接在轴向膨胀节的外壁上。

所述补偿结构为两组,两组补偿结构之间设置有环板;补偿结构包括波纹管、导筒及垫环,垫环设置在导筒与轴向膨胀节内壁之间,导筒与进端接管、导筒与中间接管之间还设置有挡灰层及挡圈;波纹管与轴向膨胀节的内壁形成填料腔,隔热层设置在调料腔内;这样垫环所在的一端为封闭的,挡灰层及挡圈所在的一端为开放的,这样可以调节膨胀节之间的应力引起的变形,将管道的变形控制在合理范围。

进一步地,所述垫环与挡圈之间的距离为120-180mm。

进一步地,所述挡灰层硅酸铝纤维绳,挡圈为不锈钢。

进一步地,所述撑耳上设置有拉杆,其由螺母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隔热层为硅酸铝纤维棉。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轴向膨胀节,应用于高温管道系统中,其结构紧凑,使用方便,能够有效补偿因温差或机械振动等引起的附加应力,避免因附加应力而引起管道变形或破坏,保障管道系统的运行安全。

附图说明

通过结合以下附图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其他方面和优点将变得更清楚和更容易理解,这些附图只是示意性的,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如下:

1.进端接管;2.隔热层;3.波纹管;4.导筒;5.垫环;6.环板;7.中间接管;8.挡灰层;9.挡圈;10.压环;11.撑耳;12.出端接管;13.螺母;14.拉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轴向膨胀节进行详细说明。

在此记载的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特定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均是解释性和示例性的,不应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及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除在此记载的实施例外,本领域技术人员还能够基于本申请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采用显而易见的其它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包括采用对在此记载的实施例的做出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和修改的技术方案。

本说明书的附图为示意图,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构思,示意性地表示各部分的形状及其相互关系。请注意,为了便于清楚地表现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各部件的结构,相同的参考标记用于表示相同的部分。

一种轴向膨胀节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包括进端接管1、中间接管7、出端接管12、撑耳11、压环10及补偿结构,补偿结构设置在一对撑耳11之间,压环10焊接在轴向膨胀节的外壁上。

所述补偿结构为两组,两组补偿结构之间设置有环板6;补偿结构包括波纹管3、导筒4及垫环5,垫环5设置在导筒4与轴向膨胀节内壁之间,导筒4与进端接管1、导筒4与中间接管7之间还设置有挡灰层8及挡圈9;波纹管3与轴向膨胀节的内壁形成填料腔,隔热层2设置在调料腔内。

这样垫环5所在的一端封闭,挡灰层8及挡圈9所在的一端开放,这样可以调节膨胀节之间的应力引起的变形,将管道的变形控制在合理范围。

所述垫环5与挡圈9之间的距离为120-180mm,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垫环5与挡圈9之间的距离为160mm。

所述挡灰层8硅酸铝纤维绳,挡圈9为不锈钢;所述隔热层2为硅酸铝纤维棉。

所述撑耳11上设置有拉杆14,其由螺母13固定。在安装调试时,可以通过调节螺母13,来控制撑耳11之间的距离,即而控制波纹管3的变形,使其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轴向膨胀节应用于高温管道系统中,其结构紧凑,使用方便,能够有效补偿因温差或机械振动等引起的附加应力,避免因附加应力而引起管道变形或破坏,保障管道系统的运行安全。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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