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减震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136543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电动车减震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电动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车减震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绿色环保产品电动车,因其清洁环保、消耗能源少、方便快捷而备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电动车结构设计所存在的不合理性,电动车本身的性能也存在着许多缺陷,如减振系统的设计就是其中之一。传统的方法是将摩托车的弹簧式减振器移植到电动车上来,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两者在结构与性能方面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另一方面则是因其生产成本低、结构简单、易于生产,而成为了广大电动车生产厂家的首选。随着人们对舒适性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种弹簧式减振器的减振效果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舒适性所提出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减振器来代替现有的弹簧式减振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上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车减震装置,结构简单,减震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实用性强。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电动车减震装置,包括第一支点、第二支点、第一气缸、第二气缸、连杆和弹簧套,第一支点、第二支点分别与第一气缸、第二气缸,第一气缸、第二气缸的活塞杆通过连杆相连,连杆和活塞杆外部套接有弹簧套。
[0005]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一支点和第二支点均为圆形。
[0006]作为优选,所述的弹簧套两端分别与第一气缸、第二气缸接触。
[0007]作为优选,所述的弹簧套外部套接有刚性护套。所述的弹簧套的伸长长度小于刚性护套的长度。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结构简单,减震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2]参照图1,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电动车减震装置,包括第一支点1、第二支点2、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连杆5和弹簧套6,第一支点1、第二支点2分别与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的活塞杆通过连杆5相连,连杆5和活塞杆外部套接有弹簧套6。
[0013]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第一支点I和第二支点2均为圆形。
[0014]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弹簧套6两端分别与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接触。
[0015]此外,所述的弹簧套6外部套接有刚性护套7,可以避免灰尘等进入气缸和弹簧内部,影响是减震效果。所述的弹簧套6的伸长长度小于刚性护套7的长度。
[0016]本【具体实施方式】通过两个气缸和弹簧套来实现减震效果,多个减震装置实现了多重减震效果,使用更加安全舒适。
[0017]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简单,减震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实用性强。
[0018]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电动车减震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支点(I)、第二支点(2)、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连杆(5)和弹簧套(6),第一支点(I)、第二支点(2)分别与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的活塞杆通过连杆(5)相连,连杆(5)和活塞杆外部套接有弹簧套(6)。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减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支点(I)和第二支点(2)均为圆形。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减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套(6)两端分别与第一气缸(3)、第二气缸(4)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减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套(6)外部套接有刚性护套(7)。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减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套(6)的伸长长度小于刚性护套(7)的长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动车减震装置,它涉及电动车技术领域。它包括第一支点、第二支点、第一气缸、第二气缸、连杆和弹簧套,第一支点、第二支点分别与第一气缸、第二气缸,第一气缸、第二气缸的活塞杆通过连杆相连,连杆和活塞杆外部套接有弹簧套。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减震效果好,使用寿命长,实用性强。
【IPC分类】B60G15/06, F16F13/00
【公开号】CN204805420
【申请号】CN201520356912
【发明人】何洪宝
【申请人】北京鼎云升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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