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6376阅读:6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售货机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



背景技术:

自动售货机是能根据投入的钱币自动付货的机器;自动售货机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20世纪70年代自日本和欧美发展起来;自动售货机能分为三种:饮料自动售货机、食品自动售货机、综合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是商业自动化的常用设备,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能节省人力、方便交易;又被称为24小时营业的微型超市;自动售货机产业正在走向信息化并进一步实现合理化。

目前国内的类似技术和装备还处于起步状态,绝大部分自动售货机还使用的弹簧出货、皮带出货等落后技术,偶有类似的取货装置但也存在结构不够紧凑,运行不稳定,成本高昂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包括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本体;所述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本体是由DC电机A、传感器、传动机构、DC电机B、驱动板、摄像头、壳体组成;其中壳体是一个密封的箱体;摄像头设置在壳体顶端;所述DC电机A、传感器、传动机构、DC电机B和驱动板设置壳体内部;DC电机A设置在壳体的左下角,传感器设置在壳体的右下角,传感器与驱动板电性连接;驱动板底部设有DC电机B,驱动板与DC电机A和DC电机B电性连接;所述传动机构设置在DC电机A和DC电机B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传动机构是由翻斗轮、接触轮、主驱动轮、减速轮组成;减速轮和接触轮与主驱动轮相连,用于带动主驱动轮转动,翻斗轮与主驱动轮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DC电机A和DC电机B转轴上设有螺杆,并与减速轮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传感器是由三个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板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翻斗轮与五组取货装置相连。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内部只有2个DC电机,通过一系列精密的齿轮传动,完成了取货出货所需的5组不同机械运动,自动售货机货架上货道不需要有额外的动力源,动力全部集成在了取货装置上的2个电机,大大降低了自动售货机的成本,增强了可维护性,有了更大的商品兼容度。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DC电机A1、传感器2、翻斗轮3、接触轮4、主驱动轮5、减速轮6、DC电机B7、驱动板8、摄像头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包括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本体;所述基于齿轮传动的自动售货机低成本模块化取货装置本体是由DC电机A1、传感器2、传动机构、DC电机B7、驱动板8、摄像头9、壳体组成;其中壳体是一个密封的箱体;摄像头9设置在壳体顶端,监测确认商品的抓取出货过程;所述DC电机A1、传感器2、传动机构、DC电机B7和驱动板8设置壳体内部;DC电机A1设置在壳体的左下角,传感器2设置在壳体的右下角,传感器2与驱动板8电性连接;驱动板8底部设有DC电机B7,驱动板8与DC电机A1和DC电机B7电性连接;所述传动机构设置在DC电机A1和DC电机B7之间。

所述传动机构是由翻斗轮3、接触轮4、主驱动轮5、减速轮6组成;减速轮6和接触轮4与主驱动轮5相连,用于带动主驱动轮5转动,翻斗轮3与主驱动轮5相连,翻斗轮3用于将货物翻转出来。

所述DC电机A1和DC电机B7转轴上设有螺杆,并与减速轮6相连。

所述传感器2是由三个组成。

所述驱动板8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相连。

所述翻斗轮3与五组取货装置相连。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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