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9667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吹干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电缆的绝缘层、外护层等高分子结构层主要通过热挤出方式制造,电缆挤出层挤出成型后,先对其进行冷却,待其冷却后再用油墨印刷电缆商标、厂标、长度等相关的电缆信息或标志。若电缆挤出层表面带有水分,电缆标志将无法印刷,因而要对挤出后的电缆挤出层进行干燥处理。电缆生产过程中,由挤出机挤出后需要进入冷水槽进行冷却定型处理,电缆出水槽后会带一层水,需要对其进行干燥处理,以免影响后续工序,然而现有的吹干装置通常使用风机对其进行吹干,风机产生的风往往受工作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若空气质量太差或湿度较大,强风吹干时对电缆护套会有一定的损伤。同时,现有的吹干装置工作效率较低,不能对温度湿度进行有效的控制,而且在进行风吹的过程中,空气中的杂质对产品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一款新型的吹干装置,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包括风箱、吹干筒、空气滤清器、除湿器、报警器、温度检测器、电机、支通气管、加热板、控制器,所述风箱设置在吹干筒的左侧,所述空气滤清器固定在风箱的右侧,所述除湿器设置在空气滤清器的右端,所述除湿器的右端连接有主通气管,所述支通气管设置在主通气管的表面,所述支通气管内部设有压力阀,所述支通气管的顶端设有喷气嘴,所述加热板设置在主通气管的表面的表面,所述温度检测器设置在吹干筒右侧的顶部,所述吹干筒右侧的底端设有湿度感应器,所述报警器设置在温度检测器的上方,所述控制器设置在湿度感应器的下方,所述湿度感应器的右侧设有牵引装置,所述电机设置在牵引装置的右侧。

优选的,所述支通气管的顶端设有螺纹,且支通气管通过螺纹与喷气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温度检测器通过电线与报警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空气滤清器通过密封圈与风箱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造价低,安全高效;空气滤清器的设置能够将空气中的杂质进行有效的过滤,保证进入通气管的空气的清洁;除湿器能够将空气中的水分去除,确保了产品的质量;报警器和温度检测器以及湿度感应器的设置能够对吹干筒内的温度和湿度进行有效的检测,简单实用;加热板的设置能够对吹干筒内的温度进行控制,保证了吹干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风箱;2、吹干筒;3、空气滤清器;4、除湿器;5、主通气管;6、压力阀;7、报警器;8、温度检测器;9、电机;10、支通气管;11、喷气嘴;12、加热板;13、湿度感应器;14、控制器;15、牵引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包括风箱1、吹干筒2、空气滤清器3、除湿器4、报警器7、温度检测器8、电机9、支通气管10、加热板12、控制器14,所述风箱1设置在吹干筒2的左侧,所述空气滤清器3固定在风箱1的右侧,所述空气滤清器3通过密封圈与风箱1连接,所述除湿器4设置在空气滤清器3的右端,所述除湿器4的右端连接有主通气管5,所述支通气管10设置在主通气管5的表面,所述支通气管10内部设有压力阀6,所述支通气管10的顶端设有喷气嘴11,所述支通气管10的顶端设有螺纹,且支通气管10通过螺纹与喷气嘴11转动连接,所述加热板12设置在主通气管5的表面的表面,所述温度检测器8设置在吹干筒2右侧的顶部,所述温度检测器8通过电线与报警器7电性连接,所述吹干筒2右侧的底端设有湿度感应器13,所述报警器7设置在温度检测器8的上方,所述控制器14设置在湿度感应器13的下方,所述湿度感应器13的右侧设有牵引装置15,所述电机9设置在牵引装置15的右侧。

工作原理:该电缆生产用的吹干装置在使用时,空气由风箱1经过空气滤清器3和除湿器4,处理之后的空气进入主通气管5,再进入支通气管10,压力阀6会使气体在稳定的气压下喷出,喷气嘴11对吹干筒2内的电缆进行吹干,牵引装置15不断将吹干后的电缆拉出,当吹干筒2内的温度或者湿度不合适时,报警器7就会报警,可以通过控制器14进行控制。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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