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扁平铜线拉丝可调节宽度收线导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0578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一种扁平铜线拉丝可调节宽度收线导轮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扁平铜线拉丝收线导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扁平铜线拉丝可调节宽度收线导轮。



背景技术:

漆包铜扁线是经过无氧铜杆或圆铜线经过一定规格的模具拉丝、挤压或轧制后得到的导线,再经过绝缘漆多次涂制而成的绕组线。漆包扁线在电流承载能力、传输速度、散热性能及占用空间体积等方面都有优异的性能,漆包微细扁线材用途广泛。在扁平漆包铜线拉丝加工不同型号铜线规格时,需更换相应宽度大小的收线导轮,更换麻烦,影响生产进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扁平铜线拉丝可调节宽度收线导轮,调节收线导轮宽度的优点,解决了人们在对扁平铜线拉丝进行收线时需要经常更换收线导轮消耗了大量时间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扁平铜线拉丝可调节宽度收线导轮,包括活动板、固定板和轴芯,所述固定板固定在所述轴芯上,且轴芯的中心轴线穿过活动板的中心轴线,所述轴芯的内部为圆柱形空腔,且轴芯在远离固定板的一端为封口设计,所述轴芯在内壁与外壁之间设有四组均匀的开槽,所述活动板上设置有四组均匀的开口,所述活动板位于所述轴芯上,且所述活动板通过开口和轴芯壁相互配合并活动连接,所述轴芯在空腔的内部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固定板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活动板上,所述轴芯在伸出活动板的一端设有隔板,所述隔板穿过轴芯并与轴芯活动设置。

优选的,所述轴芯在伸出活动板的一端设有螺纹和螺纹分界线,所述螺纹上设有调节螺母和紧固螺母。

优选的,所述活动板和固定板的大小相等,且活动板的中心轴线与固定板和轴芯的中心轴线位置相同。

优选的,所述隔板在与活动板接触部分设有平衡块。

优选的,所述弹簧在活动板与固定板之间处于压缩的状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活动板和设有开槽的轴芯,使得活动板可以在轴芯上进行左右移动,实现收线导轮宽度的调节,减少了工人需要频繁更换收线导轮,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活动板与轴芯之间具有非常好的稳定性,操作简单,实用性强。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在轴芯的空腔内设置弹簧,通过利用弹簧的弹性,可以使活动板具有自动复位的功能,同时弹簧对活动板起到支撑的作用,使得结构紧凑,使用感受好。

3、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隔板、调节螺母和紧固螺母,使得活动板与固定板之间保持平行,同时活动板不会因为振动发生偏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A-A截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活动板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板、2轴芯、21开槽、3活动板、31开口、4隔板、5调节螺母、6紧固螺母、7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扁平铜线拉丝可调节宽度收线导轮,包括活动板3、固定板1和轴芯2,所述固定板1固定在所述轴芯2上,且轴芯2的中心轴线穿过活动板3的中心轴线,所述轴芯2的内部为圆柱形空腔,且轴芯2在远离固定板1的一端为封口设计,所述轴芯2在内壁与外壁之间设有四组均匀的开槽21,所述活动板3上设置有四组均匀的开口31,所述活动板3位于所述轴芯2上,且所述活动板3通过开口31和轴芯2壁相互配合并活动连接,所述轴芯2在空腔的内部设有弹簧7,所述弹簧7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固定板1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活动板3上,所述轴芯2在伸出活动板3的一端设有隔板4,所述隔板4穿过轴芯2与并轴芯2活动设置。

所述轴芯2在伸出活动板3的一端设有螺纹和螺纹分界线,所述螺纹上设有调节螺母5和紧固螺母6,调节螺母5用于推动隔板4,从而调节活动板3和固定板1之间的距离,所述活动板3和固定板1的大小相等,且活动板3的中心轴线与固定板1和轴芯2的中心轴线位置相同,所述隔板4在与活动板3接触部分设有平衡块,平衡块用于对活动板3起到支撑和调节平衡的作用所述弹簧7在活动板3与固定板1之间处于压缩的状态,在弹簧7处于压缩的状态下对活动板3起到支撑作用,便于调节活动板3与固定板1之间的距离。

工作原理:通过设有开槽21的轴芯2与设有开口31的活动板3相互配合,使得活动板3与轴芯2可进行左右移动,并通过隔板4、调节螺母5和紧固螺母6对活动板3定位和固定,弹簧7设置在轴芯2,一端设置在固定板1上,另一端设置在活动板3上,用于支撑活动板3,保证结构的稳定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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