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0952阅读:8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护开关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开水器现在已经成为家用或者商用必备的电器,为我们平时的饮水提供了很多便利,但饮水机和其他电器一样,安全性问题一直是令人困扰的问题,尤其是当饮水机内的水用尽后继续进行加热、干烧,会对开水器造成损害,更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现在市面上也已有一些可以防止干烧的开水器,但大都设计复杂,稳定性差,不能较好的对开水器中有无水进行准确检测,安全性较差,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稳定性好、安全可靠和使用寿命长的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包括有塑料座以及与所述塑料座配合连接的钢壳,所述钢壳的右侧连接有固定码,所述固定码的右侧活动式连接有动作片,所述固定码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定位柱和第二定位柱,所述动作片上设置有弧形槽,所述第二定位柱嵌入在所述弧形槽内,所述塑料座的左侧外壁上设置有微动开关,所述塑料座与所述钢壳的内部设置有动作杆,所述动作杆的左端设置有U型块,所述U型块上嵌入有回力胶片,所述动作杆与所述微动开关之间设置有钢珠。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动作片的右端设置有螺丝。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动作片通过第一定位柱与所述固定码铰接。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动作片上设置有凸起,所述凸起通过T型块与所述U型块连接。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动作杆与所述钢珠的接触处呈斜面状。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其中所述钢珠与所述微动开关的活动触点相接触。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钢壳的右侧连接有固定码,固定码的右侧活动式连接有动作片,固定码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定位柱和第二定位柱,动作片上设置有弧形槽,第二定位柱嵌入在所述弧形槽内,塑料座的左侧外壁上设置有微动开关,塑料座与所述钢壳的内部设置有动作杆,动作杆的左端设置有U型块,U型块上嵌入有回力胶片,动作杆与微动开关之间设置有钢珠。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工作时当动作片往上运动时,压迫动作杆往内方向运动,这样动作杆就会作用于钢珠使微动开关的触点分开;当动作片往下运动时,回力胶片就会作用于动作杆往外方向运动,这样钢珠就会往下运动使用微动开关的触点回复闭合状态,采用顶针回弹控制技术,可以确保无水断电的可靠性,有效保护电热管,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在另一角度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4是图3中沿A—A处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中B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中: 1、动作片 2、弧形槽 3、回力胶片

4、微动开关 5、钢珠 6、动作杆

7、塑料座 8、钢壳 9、固定码

10、第一定位柱 11、第二定位柱 12、凸起

13、T型块 14、U型块 15、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图3、图4和图5所示,一种开水器回弹顶针式转换保护控制装置,包括有塑料座7以及与塑料座7配合连接的钢壳8,钢壳8的右侧连接有固定码9,固定码9的右侧活动式连接有动作片1,动作片1的右端设置有螺丝,固定码9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定位柱10和第二定位柱11,动作片1通过第一定位柱10与固定码9铰接,动作片1上设置有弧形槽2,第二定位柱11嵌入在弧形槽2内,塑料座7的左侧外壁上设置有微动开关4,塑料座7与钢壳8的内部设置有动作杆6,动作杆6的左端设置有U型块14,动作片1上设置有凸起12,凸起12通过T型块13与U型块14连接,U型块14上嵌入有回力胶片3,动作杆6与微动开关4之间设置有钢珠5,动作杆6与钢珠5的接触处呈斜面状,钢珠5与微动开关4的活动触点相接触。

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工作时当动作片1往上运动时,压迫动作杆6往内方向运动,这样动作杆6就会作用于钢珠5使微动开关4的触点分开;当动作片1往下运动时,回力胶片3就会作用于动作杆6往外方向运动,这样钢珠5就会往下运动使用微动开关4的触点回复闭合状态,采用顶针回弹控制技术,可以确保无水断电的可靠性,有效保护电热管,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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