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ed微腔结构及其制造方法_6

文档序号:8927140阅读:来源:国知局
07]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特性,第一子像素区是红色子像素区,第二子像素区是绿色子像素区,并且第三子像素区是蓝色子像素区。
[0108]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第一腔电极、第二腔电极和第三腔电极是反射性的。
[0109]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第一腔电极、第二腔电极和第三腔电极是半透射性的。
[0110]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发射层上的阴极层是反射性的。
[0111]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发射层上的阴极层是半透射性的。
[0112]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基板上的第四子像素区、基板的第四子像素区中的第四腔电极和第四子像素区中的具有第四厚度的第四透明电极,第四透明电极叠盖超过第四腔电极的一侧,其中,发射层与第四透明电极电连接。
[0113]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第四子像素区是白色子像素区。
[0114]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特性,第四厚度与第一厚度、第二厚度和第三厚度中的一个相同。
[0115]下文中,将描述本发明的在基板上制造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方法的各种特性。
[0116]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特性,针对同一颜色,同时形成第一发射层、第二发射层和第三发射层。
[0117]下文中,将描述本发明的在基板上制造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方法的各种特性。
[0118]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特性,针对同一颜色,同时形成第一发射层、第二发射层和第三发射层。
[0119]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清楚,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因此,只要本发明的修改和改变在随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就覆盖本发明的修改和改变。
【主权项】
1.一种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有机发光二极管包括: 基板; 第一腔电极,所述第一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第一微腔区域中; 具有第一厚度的第一透明电极,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中,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叠盖超过所述第一腔电极的第一侧; 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一发射层与所述第一透明电极电连接;以及 阴极层,所述阴极层在所述第一发射层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叠盖超过所述第一腔电极的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阴极层是反射性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阴极层是半透射性的。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腔电极是反射性的。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腔电极是半透射性的。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 第二腔电极,所述第二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第二微腔区域中; 第三腔电极,所述第三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第三微腔区域中; 具有第二厚度的第二透明电极,所述第二透明电极在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中,所述第二透明层叠盖超过所述第二腔电极的第三侧; 具有第三厚度的第三透明电极,所述第三透明电极在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中,所述第三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三腔电极的第四侧; 第二发射层,所述第二发射层与所述第二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二透明电极电连接; 第三发射层,所述第三发射层与所述第三微腔区域的第三透明电极电连接,其中,所述阴极层在所述第二发射层和所述第三发射层上。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阴极层包括所述第一微腔区域中的第一阴极层、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中的第二阴极层、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中的第三阴极层。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二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厚度。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三厚度小于所述第二厚度。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二腔电极和所述第三腔电极是反射性的。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二腔电极和所述第三腔电极是半透射性的。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二发射层和所述第三发射层发射相同颜色。14.一种基板上的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有机发光二极管包括: 具有第一宽度的第一腔电极,所述第一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第一子像素区中; 第一透明电极,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具有第二宽度并且设置在所述第一腔电极上,其中,所述第二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宽度; 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一发射层与所述第一透明电极电连接;以及 阴极层,所述阴极层在所述第一发射层上。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叠盖超过所述第一腔电极的第一侧和所述第一腔电极的与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腔电极是反射性的。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腔电极是半透射性的。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阴极层电极是反射性的。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阴极层电极是半透射性的。20.—种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有机发光二极管包括: 基板; 所述基板上的第一子像素区、第二子像素区和第三子像素区; 第一腔电极,所述第一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子像素区中; 第二腔电极,所述第二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二子像素区中; 第三腔电极,所述第三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三子像素区中; 具有第一厚度的第一透明电极,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区中,所述第一透明电极叠盖超过所述第一腔电极的一侧; 具有第二厚度的第二透明电极,所述第二透明电极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区和所述第二子像素区中,所述第二子像素区中的所述第二透明电极叠盖超过所述第二腔电极的一侧;具有第三厚度的第三透明电极,所述第三透明电极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区、所述第二子像素区、所述第三子像素区中,所述第三子像素区中的所述第三透明电极叠盖超过所述第三腔电极的一侧; 发射层,所述发射层与所述第一透明电极、所述第二透明电极和所述第三透明电极电连接;以及 阴极层,所述阴极层在所述发射层上。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子像素区是红色子像素区,所述第二子像素区是绿色子像素区,并且所述第三子像素区是蓝色子像素区。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腔电极、所述第二腔电极和所述第三腔电极是反射性的。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腔电极、所述第二腔电极和所述第三腔电极是半透射性的。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发射层上的所述阴极层是反射性的。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发射层上的所述阴极层是半透射性的。2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 在所述基板上的第四子像素区; 第四腔电极,所述第四腔电极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四子像素区中;以及具有第四厚度的第四透明电极,所述第四透明电极在所述第四子像素区中,所述第四透明电极叠盖超过第四腔电极的一侧,其中,所述发射层与所述第四透明电极电连接。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第四子像素区是白色子像素区。28.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所述第四厚度与所述第一厚度、所述第二厚度和所述第三厚度中的一个相同。29.—种在基板上制造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跨所述基板的第一微腔区域、第二微腔区域和第三微腔区域形成腔电极层;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中形成具有第一厚度的第一透明层;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中形成具有第二厚度的第二透明层;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所述第二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中形成具有第三厚度的第三透明层; 蚀刻所述腔电极层,使得所述第一微腔区域中的所述第一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一腔电极的第一侧,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中的所述第二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二腔电极的第二侧,并且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中的所述第三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三腔电极的第三侧;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之间形成第一堤状物并且在所述第二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之间形成第二堤状物; 形成与所述第一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三透明层电连接的第一发射层; 形成与所述第二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三透明层电连接的第二发射层; 形成与所述第三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三透明层电连接的第三发射层; 在所述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二发射层和所述第三发射层上形成阴极层。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针对同一颜色,同时形成所述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二发射层和所述第三发射层。31.一种在基板上制造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跨所述基板的第一微腔区域、第二微腔区域和第三微腔区域形成腔电极层;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所述第二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中形成具有第一厚度的第一透明层;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中形成具有第二厚度的第二透明层;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中形成具有第三厚度的第三透明层; 蚀刻所述腔电极层,使得所述第一微腔区域中的所述第一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一腔电极的第一侧,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中的所述第一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二腔电极的第二侧,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中的所述第一透明层叠盖超过第三腔电极的第三侧, 在所述第一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二微腔区域之间形成第一堤状物,并且在所述第二微腔区域和所述第三微腔区域之间形成第二堤状物; 形成与所述第一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三透明层电连接的第一发射层; 形成与所述第二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二透明层电连接的第二发射层; 形成与所述第三微腔区域的所述第一透明层电连接的第三发射层; 在所述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二发射层和所述第三发射层上形成阴极层。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针对同一颜色,同时形成所述第一发射层、所述第二发射层和所述第三发射层。
【专利摘要】一种有机发光二极管包括:基板;第一腔电极,其在基板的第一微腔区域中;第一透明电极,具有第一厚度,第一透明电极在第一微腔区域中,第一透明电极叠盖超过第一腔电极的第一侧;第一发射层,其与第一透明电极电连接;以及阴极层,其在第一发射层上。
【IPC分类】H05B33/10, H01L51/50
【公开号】CN104904030
【申请号】CN201380069353
【发明人】沈成斌, 金世埈
【申请人】乐金显示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27日
【公告号】EP2941788A1, US20140191202, WO2014107007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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