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418910阅读:来源:国知局
则进行报废淘汰。
[0018]S4-S5:退火及调用检验;使具有一定温度的弯管进行梯次递减降温或者在自然条件下进行自然冷却,然后再次进行第三道附加检验程序,检验退火降温后的弯管的各项加工指标参数是否合格,包括弯管的弯脚在退火冷却后是否变形,弯管两端脚部切割口是否圆滑。合格的则为可以利用的明管,检验合格则将明管装箱入库,否则进行报废淘汰。装箱入库后在需要调用制成的明管时再进行第四道检验程序,合格则将明管成品出库,否则进行报废淘汰,在第四道检验程序中检验的是装箱入库后的合格管,因存储装箱搬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磕碰撞摔等情况,故在调用制成后的明管时,还需再次进行检验。再次检验合格后则调用至涂膜涂粉车间,进行下一步加工程序。
[0019]S6-S8:涂膜涂粉以及车头;将调用的合格明管进行管内壁涂膜涂粉,然后进行车头,为避免车头过程中对管内壁的涂膜涂粉质量造成影响,车头后进入主检验程序。在该主检验程序中主要检验车头后的明管管内涂膜涂粉是否合格,如合格则进入下一烤管程序,不合格则视严重程度而定,如可以采用补救修复措施,则将该可修复的返修管进行洗管,洗去管内的涂膜涂粉,然后重新配粉进行二次涂膜涂粉。具体的是:在该主检验程序中,分别通过光泽计和厚度计对车头后的明管内部的涂膜涂粉进行光泽度检测和厚度检测,检测的涂膜光泽度不大于15且涂粉厚度不大于5um,则检测合格,不合格的明管则进行洗管或报废,采取补救措施,然后继续执行步骤S6和S7。在重新对返修管进行配粉前,用作配粉的粉浆执行检验,粉浆合格则进行配粉。
[0020]S9-S12:烤管、擦粉、绷丝和封口 ;经过步骤S7后的主检验程序检验合格后,进行烤管程序,对涂膜涂粉合格的明管进行定粉定膜,使之成型固化在明管的内壁上,接着进行擦粉程序,最后进行绷丝和封口,至此整个生产工序完结。本发明建立了一条完整的生产工艺程序,从直管的领用到明管的制成与领用以及最终的灯管制成品,各工序之间协调紧凑连贯,提高了玻璃灯管的生产效率,通过在各上下工序之间设置多道检验程序,杜绝了残次品的产生,生产合格率得到了显著提高,特别是在车头程序中为避免车头时造成管内涂膜涂粉受振动抖落,在车头程序完成后,设置了主检验程序,在该主检验程序中,只有涂膜光泽度不大于15且涂粉厚度不大于5um的明管才为合格明管,该合格明管透光性强,管内涂粉不会产生毛躁化,可降低灯丝光线在穿透玻璃管时产生的损耗。另外,通过该主检验程序能够检验出车头后的明管是否合格,如可以采用补救修复措施,则进行洗管程序配粉涂膜涂粉,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明管的浪费,节约了生产物资成本。
[0021]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内,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割管光口、弯管、弯脚/割脚/光口、退火、明管涂膜涂粉、车头、烤管、擦粉和封口,在车头后设有主检验程序,在该主检验程序中,分别通过光泽计和厚度计对车头后的明管内部的涂膜涂粉进行光泽度检测和厚度检测,检测的涂膜光泽度不大于15且涂粉厚度不大于5um,则检测合格,不合格的明管则进行洗管或报废,如在可修复的范围内则进行洗管,然后重新进行配粉对返修管进行再次涂膜涂粉,检验合格后进入烤管程序并擦粉,然后对灯管进行绷丝和封口。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割管光口所用直管从建立的直管仓库领用,在割管光口后设有第一道检验程序用于检验割管光口后的直管是否为合格品,合格则进入下一弯管程序,否则进行报废淘汰,在弯管程序中先将直管加热使之软化,然后充入惰性气体并封堵直管两端弯曲成型。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弯管后进行第二道检验程序,合格则进入下一弯脚/割脚/光口程序,否则进行报废淘汰,弯脚/割脚/光口在高温炉中进行。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弯脚/割脚/光口后进行第三道检验程序,合格则将其装箱入库,否则进行报废淘汰,装箱入库后在需要调用制成的明管时进行第四道检验程序,合格则将明管成品出库,否则进行报废淘汰。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在重新对返修管进行配粉前,用作配粉的粉浆执行检验,粉浆合格则进行配粉。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充入惰性气体的软化直管中的惰性气体为氮气或氩气,管内压强为0.3至0.6兆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玻璃灯管的加工工艺,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割管光口、弯管、弯脚/割脚/光口、退火、明管涂膜涂粉、车头、烤管、擦粉和封口,车头后设有主检验程序,当检验到车头后的明管其内部涂粉不合格时,视其严重程度的不同进行洗管或报废,如在可修复的范围内则进行洗管,然后重新进行配粉对返修管进行再次涂膜涂粉,检验合格后进入烤管程序并擦粉,然后对灯管进行绷丝和封口。本发明建立了一条完整的生产工艺程序,从直管的领用到明管的制成与领用以及最终的灯管制成品,各工序之间协调紧凑连贯,提高了玻璃灯管的生产效率,通过在各上下工序之间设置的检验程序,杜绝了残次品的产生,产品合格率和玻璃灯管的透光性都得到了显著提高。
【IPC分类】H01J9/22, F21V3/04
【公开号】CN105140085
【申请号】CN201510430337
【发明人】杨海霞, 吕碧升, 陈巨根
【申请人】陈巨根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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