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导线重要跨越区域双联双保护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27261阅读:634来源:国知局
架空导线重要跨越区域双联双保护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架空线安全跨越方法,特别是涉及一种架空导线重要跨越区域双联双保护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电网规模快速发展,社会环境剧烈变迁,高压输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输电线路本身具有点多线长面积大的特殊性,高压输电走廊内线路跨越铁路、公路、民房、学校等重要区域,一旦在重要跨越区域出现架空线路脱落和断线事故,将会产生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使用的架空地线和导线连接金具有液压线夹、螺栓型线夹、预绞式线夹。一方面重要跨越处输电线路仅连接金具无法实现双联双保护,另一方面这些连接金具悬挂于高空,巡视人员难以发现细微的金具损伤,特别是液压金具在施工方面的缺陷难以从外观发现,因此在运维过程中高压输电线路连接可靠性可能出现一定程度降低,一旦在重要跨越区域出现断线事故,将会产生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架空导线重要跨越区域双联双保护的方法及装置,解决由于连接金具损坏而造成的架空线路脱落和断线问题,提高输电线路可靠性。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架空导线重要跨越区域双联双保护的方法及装置,其技术方案是:首先将连接杆的一端通过U型环与弧形调整板的一端连接,该弧形调整板的另一端通过压接线夹与架空导线连接,其次在架空导线上设置耐张保护线夹夹头,耐张保护线夹夹头通过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分别与两个耐张保护线夹连杆的一端连接,两个耐张保护线夹连杆的另一端与三角板的底角处铰接,最后将三角板的顶角处通过直角挂板与弧形调整板连接,形成连接杆的双联双保护。

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的一端与耐张保护线夹夹头连接,另一端张开且二者之间设置有横向固定版,使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成三角形结构,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的外表面上分别设置有套筒或螺母,耐张保护线夹连杆的一端套在套筒或螺母内,耐张保护线夹连杆上设置有锁紧螺母。

两个耐张保护线夹连杆的另一端通过U型环与三角板的底角处铰接,弧形调整板上间隔设置有贯通孔,能够改变三角板或压接线夹的连接位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该方案可靠性高,对原有输电线路进行可行性改造,通过可调长度的耐张保护线夹连杆,新增一个后备耐张保护线夹夹头,可以使输电线路的可靠性大大提高。

2、本发明在主承力线夹损坏之后,后备耐张保护线夹夹头立即动作,由轻微受力转为承担架空线所有拉力,经过计算分析和试验测试,各种可行性后备耐张保护线夹夹头的额定拉断力,均可满足各种型号的架空线所产生的瞬时冲击力。

3、本发明采用两个平行的耐张保护线夹连杆,既增加了平衡性,又能够调节长度,方便操作,适用范围广。

4、本发明采用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分别与耐张保护线夹连杆和耐张保护线夹夹头本体连接,且成三角形结构,强度高且连接方便。

5、本发明技术方案适用性强,对于各种型号的架空地线和导线,以及各种种类的线夹均可使用,其适用范围广,易于推广实施,经济效益明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K向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见图1—图2,图中,1-弧形调整板;2-直角挂板;3-三角板;4- U型环;5-耐张保护线夹连杆;6-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7-耐张保护线夹夹头;8-架空导线;9- U型环;10-连接杆;11-压接线夹。

架空导线重要跨越区域双联双保护的方法及装置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压接线夹11,其中:压接线夹11的一端与架空导线8连接,其另一端通过U型环与弧形调整板1的一端连接,弧形调整板1的另一端通过U型环9与连接杆11的一端连接,架空导线8上设置耐张保护线夹夹头7,耐张保护线夹夹头7通过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6分别与两个耐张保护线夹连杆5的一端连接,两个耐张保护线夹连杆5的另一端与三角板3的底角处铰接,三角板3的顶角处通过直角挂板2与弧形调整板1连接,形成连接杆10的双联双保护。

优选方案: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6的一端与耐张保护线夹夹头7连接,另一端张开且二者之间设置有横向固定版,使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6成三角形结构,两个耐张保护线夹结构架6的外表面上分别设置有套筒或螺母,耐张保护线夹连杆5的一端套在套筒或螺母内,耐张保护线夹连杆5上设置有锁紧螺母。

两个耐张保护线夹连杆5的另一端通过U型环4与三角板3的底角处铰接,弧形调整板1上间隔设置有贯通孔,能够改变三角板3或压接线夹11的连接位置。

本发明在主承力线夹损坏之后,后备耐张保护线夹夹头立即动作,由轻微受力转为承担架空线所有拉力,经过计算分析和试验测试,各种可行性后备耐张保护线夹夹头的额定拉断力,均可满足各种型号的架空线所产生的瞬时冲击力。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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