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与流程

文档序号:14658901发布日期:2018-06-12 17:09阅读:43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背景技术:

木通为阴性植物,喜阴湿,较耐寒。常生长在低海拔山坡林下草丛中。木通味甘、性微寒,有主治温尿赤、淋病涩痛、水肿尿少、乳汁不下的功效。中国传统医学中把三叶木通的根、茎、果实、种子分别称为木通根、木通、八月札、预知子,配伍很广,能通乳治疗风湿关节疼痛、腹痛、脚痛、肝癌、肺癌、疝气等10多种疾病,外涂能治蛇虫咬伤、解毒、止痒。木通属植物病害主要是褐斑病、白粉锈病等,影响其生长及产量,现有农药会危害身体健康,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等,还容易使菌等产生抗药性。博落回作农药可防治稻椿象、稻苞虫、钉螺等,但是对植物出现的褐斑病、白粉锈病等却效果不明显,本发明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其与其它植物共同作用下却具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按照重量份的原料包括:博落回20-30份、麻籽33-41份、脐橙皮26-34份、天葵子11-19份、百部1-5份、苍术1-5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按照重量份的原料包括:博落回22-28份、麻籽35-39份、脐橙皮28-32份、天葵子13-17份、百部2-4份、苍术2-4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按照重量份的原料包括:博落回25份、麻籽37份、脐橙皮30份、天葵子15份、百部3份、苍术3份。

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博落回、麻籽粉碎、过100-150目筛,加入二者质量11-12倍的45%乙醇,在72℃下搅拌处理55-60min,再进行微波萃取5min,将萃取液浓缩至原体积的18-20%,制得混合液A;

2)将脐橙皮、天葵子研磨成粉,过120-150目筛,再与其质量6-7倍的75%乙醇混合,密封加热至72-74℃,并在此温度下密封加热搅拌65-70min,然后进行超声处理40min,得到混合液B;

3)将百部、苍术粉碎、过120-150目筛,将上述粉末以及其重量8-9倍的去离子水加入至混合液B中,加热至82-85℃,并在此温度下搅拌75-80min,然后降温至55-6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5min,离心分离取上清液得到混合液C;

4)将混合液C与混合液A混合,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0-65min,即得植物源农药。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步骤1)中,微波功率为900W。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步骤2)中,超声功率为500W。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步骤3)中,超声功率为800W。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步骤3)中,离心转速为3000r/min,离心时间为3min。

所述植物源农药在制备防治木通属植物褐斑病药物中的应用。

所述植物源农药在制备防治木通属植物白粉锈病药物中的应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采用博落回与其它原料配合并采用上述方法制得的植物源农药,发生了协同作用,不仅防治木通褐斑病、白粉锈病,还能够促进生长。本发明采用生物农药防治木通褐斑病的方法,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无污染,高效广谱,不易产生抗药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包括以下原料:博落回20kg、麻籽33kg、脐橙皮26kg、天葵子11kg、百部1kg、苍术1kg。

将博落回、麻籽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二者质量11倍的45%乙醇,在72℃下搅拌处理55min,再进行微波萃取5min,微波功率为900W,将萃取液浓缩至原体积的18%,制得混合液A。将脐橙皮、天葵子研磨成粉,过120目筛,再与其质量6倍的75%乙醇混合,密封加热至72℃,并在此温度下密封加热搅拌65min,然后进行超声处理40min,超声功率为500W,得到混合液B。将百部、苍术粉碎、过120目筛,将上述粉末以及其重量8倍的去离子水加入至混合液B中,加热至82℃,并在此温度下搅拌75min,然后降温至55℃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5min,超声功率为800W,离心分离取上清液得到混合液C;离心转速为3000r/min,离心时间为3min。将混合液C与混合液A混合,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0min,即得植物源农药。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包括以下原料:博落回30kg、麻籽41kg、脐橙皮34kg、天葵子19kg、百部5kg、苍术5kg。

将博落回、麻籽粉碎、过150目筛,加入二者质量12倍的45%乙醇,在72℃下搅拌处理60min,再进行微波萃取5min,微波功率为900W,将萃取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0%,制得混合液A。将脐橙皮、天葵子研磨成粉,过150目筛,再与其质量7倍的75%乙醇混合,密封加热至74℃,并在此温度下密封加热搅拌70min,然后进行超声处理40min,超声功率为500W,得到混合液B。将百部、苍术粉碎、过150目筛,将上述粉末以及其重量9倍的去离子水加入至混合液B中,加热至85℃,并在此温度下搅拌80min,然后降温至6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5min,超声功率为800W,离心分离取上清液得到混合液C;离心转速为3000r/min,离心时间为3min。将混合液C与混合液A混合,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5min,即得植物源农药。

实施例3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包括以下原料:博落回22kg、麻籽35kg、脐橙皮28kg、天葵子13kg、百部2kg、苍术2kg。

将博落回、麻籽粉碎、过150目筛,加入二者质量12倍的45%乙醇,在72℃下搅拌处理60min,再进行微波萃取5min,微波功率为900W,将萃取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0%,制得混合液A。将脐橙皮、天葵子研磨成粉,过150目筛,再与其质量7倍的75%乙醇混合,密封加热至73℃,并在此温度下密封加热搅拌70min,然后进行超声处理40min,超声功率为500W,得到混合液B。将百部、苍术粉碎、过150目筛,将上述粉末以及其重量9倍的去离子水加入至混合液B中,加热至85℃,并在此温度下搅拌80min,然后降温至6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5min,超声功率为800W,离心分离取上清液得到混合液C;离心转速为3000r/min,离心时间为3min。将混合液C与混合液A混合,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5min,即得植物源农药。

实施例4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包括以下原料:博落回28kg、麻籽39kg、脐橙皮32kg、天葵子17kg、百部4kg、苍术4kg。

将博落回、麻籽粉碎、过150目筛,加入二者质量12倍的45%乙醇,在72℃下搅拌处理60min,再进行微波萃取5min,微波功率为900W,将萃取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0%,制得混合液A。将脐橙皮、天葵子研磨成粉,过150目筛,再与其质量7倍的75%乙醇混合,密封加热至73℃,并在此温度下密封加热搅拌70min,然后进行超声处理40min,超声功率为500W,得到混合液B。将百部、苍术粉碎、过150目筛,将上述粉末以及其重量9倍的去离子水加入至混合液B中,加热至85℃,并在此温度下搅拌80min,然后降温至6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5min,超声功率为800W,离心分离取上清液得到混合液C;离心转速为3000r/min,离心时间为3min。将混合液C与混合液A混合,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5min,即得植物源农药。

实施例5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博落回的植物源农药,包括以下原料:博落回25kg、麻籽37kg、脐橙皮30kg、天葵子15kg、百部3kg、苍术3kg。

将博落回、麻籽粉碎、过150目筛,加入二者质量12倍的45%乙醇,在72℃下搅拌处理60min,再进行微波萃取5min,微波功率为900W,将萃取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0%,制得混合液A。将脐橙皮、天葵子研磨成粉,过150目筛,再与其质量7倍的75%乙醇混合,密封加热至73℃,并在此温度下密封加热搅拌70min,然后进行超声处理40min,超声功率为500W,得到混合液B。将百部、苍术粉碎、过150目筛,将上述粉末以及其重量9倍的去离子水加入至混合液B中,加热至85℃,并在此温度下搅拌80min,然后降温至6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5min,超声功率为800W,离心分离取上清液得到混合液C;离心转速为3000r/min,离心时间为3min。将混合液C与混合液A混合,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5min,即得植物源农药。

对比例1

除不含有博落回外,其配方及制备过程与实施例5一致。

对比例2

仅含有博落回,其制备过程与实施例5一致。

对比例3

将各原料直接混合,加入实施例5中的其它原料,加热至68℃并在此温度下密封搅拌65min,过滤即得。各原料用量与实施例5一致。

实施例6

选取500株三叶木通作为试验对象,将三叶木通均分为一、二、三、四、五5组,且对一、二、三、四、五中的三叶木通苗接种等量的三叶木通枝孢霉。一组使用本发明实施例5的植物源农药,每隔3周喷洒一次;二组使用对比例1的植物源农药,每隔3周喷洒一次;三组使用对比例2的植物源农药,每隔3周喷洒一次;四组使用对比例3的植物源农药,每隔3周喷洒一次;五组每隔3周喷洒一次水,作为对照。

一组中无三叶木通褐斑病和三叶木通白粉锈病发生,植株生长健壮,果实产量提高455%(与五组对比);二组有23株三叶木通发生褐斑病,有19株三叶木通发生白粉锈病,植株明显不如一组健壮,果实产量提高86%(与五组对比);三组中68株三叶木通发生褐斑病,44株三叶木通发生白粉锈病,植株不如二组健壮,果实产量提高23%(与五组对比);四组中20株三叶木通发生褐斑病,36株三叶木通发生白粉锈病,植株不如二组健壮但比三组健壮,果实产量提高46%(与五组对比);五组中83株三叶木通发生褐斑病,同时48株三叶木通发生白粉锈病,植株生长弱小。

对五组发生褐斑病和白粉锈病的三叶木通,取部分喷洒实施例5的植物源农药,每隔2周一次,2次后褐斑病和白粉锈病均消失,再喷2次后植株生长正常,且果实产量果实产量提高208%(与五组只喷水的组别对比)。

本发明能够预防与治疗三叶木通褐斑病、白粉锈病,同时还可以促进植株的生长。

此外,还将本发明应用于桂花、海棠、紫薇花等植物,对锈病及褐斑病都有一定程度的减轻病害,但是防治效果达不到本申请文件的50%。本发明对三叶木通褐斑病、白粉锈病的防治效果极为显著。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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