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99471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食品添加剂,具体地说是指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
背景技术
我国人口众多,食品消费量惊人,许多食品含有甜味添加剂,以使食品具有一定的甜味,因而甜味添加剂的需求量也极大。目前,蔗糖是甜味添加剂的主要成分。但是,蔗糖作为一种高热量、低甜度的食品添加剂,可能导致肥胖症、高血脂、糖尿病和龋齿等疾病,不适当地食用会影响人体健康。
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甜菊糖、三氯蔗糖等人工合成的甜味剂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由于安全性、味质等原因,甜菊糖、甜蜜素和糖精钠在使用时受到严格的限制和限量;阿斯巴甜热稳定性不好,稳定PH值太窄;三氯蔗糖易水解,甜度成本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甜味添加剂的上述各种缺点,而提供一种安全性好、甜度高、寡糖、口味纯正、价廉的食品甜味添加剂。
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包括按以下重量比的各成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50-60、乙酰磺胺酸钾5-15、甜菊糖苷5-15、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5-15。
前述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还包括按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各组分谷氨酸2-8、柠檬酸钠2-8、山梨醇2-8。
进一步地,还包括起稀释作用的填充料,其它各成分总和与该填充料的重量比为50-55∶45-50。
更进一步地,所述填充料为口服葡萄糖。
本发明创造性地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甜菊糖苷、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四种常见的食品甜味添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食品甜味添加剂,实验证明,该食品甜味添加剂甜度适中,口感纯正,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各成分均符合国家标准,稳定PH值范围较宽,为2.5-10.5,热稳定性好,耐温达230℃,能抗龋齿,在使用上不受限制,甜度成本以蔗糖为比较标准仅为7%。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一,该食品甜味添加剂包括按以下重量比的各成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55、乙酰磺胺酸钾10、甜菊糖苷10、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10、谷氨酸5、柠檬酸钠5、山梨醇5、口服葡萄糖100。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俗称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俗称安赛蜜,又称AK糖,甜菊糖苷提取自菊科草本植物甜叶菊,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俗称阿斯巴甜。这四种甜味剂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十分广泛,但由于安全性、味质等原因,甜菊糖、甜蜜素在使用时受到严格的限制和限量,阿斯巴甜热稳定性不好,稳定PH值太窄,安赛蜜具有金属味。然而将这四种甜味剂按上述比例混合后,甜度适中,口感纯正,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各成分均符合国家标准,稳定PH值范围较宽,为2.5-10.5,热稳定性好,耐温达230℃,经长期使用观察,能抗龋齿,在使用上不受限制,甜度成本以蔗糖为比较标准仅为7%。
谷氨酸具有提高口感品质的作用,柠檬酸钠、山梨醇可作协同效应。口服葡萄糖作为填充料,起稀释作用。
该食品甜味添加剂的生产工艺流程为先将原材料烘干,然后粉碎、搅拌,最后包装。
实施方式二,与实施方式一的区别在于该食品甜味添加剂包括按以下重量比的各成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50、乙酰磺胺酸钾5、甜菊糖苷15、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15、谷氨酸2、柠檬酸钠8、山梨醇2、口服葡萄糖95。
实施方式三,与实施方式一的区别在于该食品甜味添加剂包括按以下重量比的各成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60、乙酰磺胺酸钾15、甜菊糖苷5、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5、谷氨酸8、柠檬酸钠2、山梨醇8、口服葡萄糖90。
上述仅为本发明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本发明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发明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发明保护范围的行为。
权利要求
1.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其特征在于包括按以下重量比的各成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50-60、乙酰磺胺酸钾5-15、甜菊糖苷5-15、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5-1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按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各组分谷氨酸2-8、柠檬酸钠2-8、山梨醇2-8。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起稀释作用的填充料,其它各成分总和与该填充料的重量比为50-55∶45-50。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料为口服葡萄糖。
全文摘要
一种食品甜味添加剂,包括按以下重量比的各成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50-60、乙酰磺胺酸钾5-15、甜菊糖苷5-15、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脂5-15。该食品甜味添加剂甜度适中,口感纯正,按正常生产需要使用各成分均符合国家标准,稳定pH值范围较宽,为2.5-10.5,热稳定性好,耐温达230℃,能抗龋齿,在使用上不受限制,甜度成本以蔗糖为比较标准仅为7%。
文档编号A23L1/236GK101088397SQ20061004488
公开日2007年12月19日 申请日期2006年6月15日 优先权日2006年6月15日
发明者郑大庆 申请人:郑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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