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养生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8027阅读:436来源:国知局
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养生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养生茶涉及的是野生灵芝、野生丹参养生茶,它的原料野生灵芝、丹参按照重量份配比为: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先将野生灵芝冲洗、烘干后,粉碎成80-100目,再把野生丹参冲洗、烘干后,粉碎成100-120目,两种分别通过杀菌混合,制成袋泡茶。本发明的养生茶色泽为深红棕色,口感好,而且对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有防治作用。
【专利说明】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养生茶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中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内服养生茶。
【背景技术】
[0002]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是人群中常见病,由于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没有规律,人们常食用含化肥、农药以及激素的食品和空气污染,都会引起全身气血不通,导致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发生,轻则为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心律不齐、头脑昏胀、全身不固定结块,有痛、有不痛,重则为脑溢血、脑血栓、心肌梗死,各种癌症。西医采用的方法是,轻则西药控制,重则手术切除等方法,不仅费用高,局部切除还会给病人带来精神上的伤害。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有效消散病灶的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内服养生茶。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可采取下述技术方案:
[0005]本发明所述的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内服养生茶,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原料野生灵芝、野生丹参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
[0006]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
[0007]本发明所述的养生茶也可以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例制备而成:
[0008]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
[0009]本发明所述的养生茶是按照下述方法加工而成:
[0010]将上述原料药物按重量份称取,先将野生灵芝冲洗、烘干后,粉碎成80-100目,再把野生丹参冲洗烘干后,粉粹成100-120目,两种分别通过杀菌混合,制成袋泡茶。
[0011]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选取这两种中药,充分利用了野生灵芝的滋补强壮,解毒行瘀的功能,野生丹参活血调经,祛瘀止痛功能,将其按照一定比例、方法配制成养生茶,可起到活血养血,化瘀散结、清心除烦、健脑益智、强筋壮骨、扶正祛邪、抑制肿瘤、排毒祛斑、润肤养颜、补五脏、润六腑、抗辐射,对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有很好的功效。
[0012]预防时,将袋泡茶用100度的开水冲泡5分钟即可饮用,每日二到三包,可预防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及各种肿瘤的发生。根据以往的预防结果统计,总有效率达98%,由于本发明采用的中药原料均为稀有的野生药材,整个配方的造价高,普通百姓承受不起。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实施例1:
[0014]本发明所述的养生茶是由原料野生灵芝、野生丹参,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0015]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
[0016]将上述原料药物按重量份称取、冲洗、烘干,分别粉碎成80-100目、100-120目,通过杀菌混合,制成袋泡茶即可饮用。
[0017]实施例2:
[0018]本发明所述的养生茶是由原料野生灵芝、野生丹参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
[0019]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
[0020]将上述原料药物按重量份称取,冲洗、烘干,分别粉碎成80-100目、100-120目,通过杀菌混合,制成袋泡茶即可饮用。
[0021]实施例3:
[0022]本发明所述的养生茶是由原料野生灵芝、野生丹参,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
[0023]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
[0024]将上述原料药物按重量份称取,冲洗、烘干,分别粉碎成80-100目、100-120目,通过杀菌混合、制成袋泡茶即可饮用。
【权利要求】
1.一种防治三高、心脑血管疾病和各种肿瘤的养生茶,其特征在于:它的原料野生灵芝、野生丹参,按照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野生灵芝60份,野生丹参4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生茶,其特征在于:它是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 野生灵芝60份 野生丹参4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生茶,其特征在于:它是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 野生灵芝60份 野生丹参4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生茶,其特征在于:它是按照下述重量份配比制备而成: 野生灵芝60份 野生丹参40份。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养生茶,其特征在于:它是照下述方法加工而成。 将上述原料药物按重量份称取,经过冲洗、烘干、粉碎、灭菌后,经过自动包装机装成袋泡茶。
【文档编号】A23F3/34GK103783205SQ201210429307
【公开日】2014年5月14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日
【发明者】孙继芝 申请人:孙继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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