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果蔬烘干用太阳能烘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3416阅读:788来源:国知局
一种果蔬烘干用太阳能烘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产品烘干装置领域,具体的提供了一种果蔬烘干用太阳能烘房。



背景技术:

农户的干果、薯类等农作物一般都是采用自然晒干,遇到集中改获的季节,很难干燥。普通的烘房占地大,且需用电加热,能耗大,不利于节能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缺陷,提供一种节能环保的果蔬烘干用太阳能烘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果蔬烘干用太阳能烘房,包括烘房本体、太阳能电池板、加热器及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器及风机位于烘房本体下方,烘房本体底部对称的两侧边均设有进风口,所述出风口倾斜向上设置,烘房顶部设有出风口。

使用时,将果蔬放置在烘房本体内。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太阳能,并给加热器及风机提供能量,使加热器及风机正常工作,风机将热风由两侧送进烘干房本体内,两股热风倾斜向上喷射,可更全面地供热,且两股热风交汇,可延长热风在烘房内的逗留时间,提高烘干效率。

优选的,所述烘房本体顶部的横截面呈梯形或三角形,烘房本体顶部的斜面上设有出气孔,烘房本体下部的侧壁上设有进气孔,所述出气孔和进气孔间通过导气管相连,所述导气管上设有除湿装置。热空气较轻,烘房上方的热空气较多,通过导气管循环,更有利于热气的均匀分布。除湿装置的设置,可减少烘房内的水蒸气,有利于果蔬的烘干。

优选的,所述除湿装置为竹炭。

优选的,所述烘房本体内设有置物架,所述置物架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置物板。分层设置,有利于果蔬的烘干。

优选的,所述置物板由两侧向中间倾斜,倾斜角为2-10°。更好地配合热风的喷射方向,有利于提高烘干效率,同时果蔬放置更稳。

优选的,所述置物板为双层网状结构。有利于提高烘干效率。

优选的,所述烘房本体设于支架上方,所述太阳能电池板位于烘房本体下方的一侧,呈倾斜状设置。结构合理,更适合小型烘房。

优选的,所述太阳能电池板有两块,分别位于烘房本体下方对称的两侧。结构稳固,可吸收更多的太阳能,提高烘干效率。

优选的,所述烘房本体下方还设有备用电源,所述备用电源与加热器及风机线路相通。所述备用电源为电池或充电设备,在没太阳或太阳能不够的时候使用,避免天气原因影响烘干。

优选的,所述支架上设有托板及拖柜,所述拖柜下方设有定向滑轮。拖柜可用于存放工具、雨具,同时还可当梯子使用,方便使用者放置较高位置的果蔬。

本实用新型优点:1、由烘房本体两侧进风,且倾斜向上喷射,可更全面地供热,且两股热风交汇,可延长热风在烘房内的逗留时间,提高烘干效率。

2、进气孔、出气孔及导气管的设置,有利于热气循环,使热气分布更均匀,节能环保。

3、多层倾斜状置物板的设置,更好地配合热风的喷射方向,有利于提高烘干效率,同时果蔬放置更稳。

4、整体结构对称、稳固,可避开地表的湿气,也能更充分地利用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烘房本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1至图2中的附图标号为:1-支架,2-烘房本体,3-太阳能电池板,4-加热器,5-风机,6-进风口,7-出气孔,8-进气孔,9-导气管,10-除湿装置,11-置物架,12-置物板,13-托板,14-拖柜,15-滑轮,16-备用电源,17-出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果蔬烘干用太阳能烘房,包括支架1、烘房本体2、太阳能电池板3、加热器4及风机5。所述烘房本体2设于支架1上方,所述太阳能电池板3有两块,分别位于烘房本体2下方对称的两侧,太阳能电池板3一端与烘房本体2相接,另一端向外倾斜并与地面接触。

所述加热器4及风机5位于烘房本体2下方,烘房本体2底部对称的两侧边均设有进风口6,所述进风口6倾斜向上设置,进风口6的倾斜角为50°-60°左右。

所述烘房本体2顶部的横截面呈梯形,烘房本体2顶部的平面上设有出风口17,顶部两斜面上均设有出气孔7,烘房本体2下部的侧壁上设有进气孔8,所述出气孔7和进气孔8间通过导气管9相连,所述导气管9上设有除湿装置10。所述除湿装置10的竹炭。

所述烘房本体2内设有置物架11,所述置物架11有两层置物板12,所述置物板12由两侧向中间倾斜,倾斜角为5°。每层置物板12均为双层网状结构。

所述支架1上设有托板13及拖柜14。所述拖柜14下方设有定向滑轮15。

所述烘房本体2下方还设有备用电源16,所述备用电源16与加热器4及风机5线路相通。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占地小,采用对流干燥,节能环保,提高烘干效率,尤其适于农户在家小规模使用。

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修改或改动,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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