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55148发布日期:2018-12-05 18:52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泡菜制作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传统的腌菜制作方法,其一般首先将从市场买回的蔬菜切成细段,放置在容器中,并用盐水和加入的其它调料进行腌制,同时在蔬菜上方放置重石,进行缓慢腌制。但是蔬菜其在腌制过程中,如果腌制的时间越短,蔬菜就越新鲜,能有效发挥其本来的味道,同时蔬菜的颜色也更加好看,也能够防止细菌的繁殖。因此有鉴于此,对于如何寻找到一种结构简单、能够有效缩短蔬菜腌制时间且保证腌制质量的泡菜压制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有效缩短蔬菜腌制时间且保证腌制质量的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包括:

用于盛放待压制作业泡菜的长方体型容器,其中该容器其上端为开口;

端盖,所述端盖安装在所述容器的上端口上;

压板,所述压板水平设置在所述容器的上端口内腔附近,其中所述压板其外边缘与所述容器内侧壁相接触,形成一个封闭的空间;

配重块,所述配重块固定安装在所述压板的上端面上;

振动机构,所述振动机构设置在所述容器底端面上,其中所述振动机构与所述容器底端固定相连;

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带动所述振动机构上下振动;

以及底座,所述驱动机构安装在所述底座上;

其中当所述驱动机构带动所述振动机构上下往复振动时,所述容器左右两侧处于交叉上下振动状态。

优先地,所述振动机构包括与所述容器底端固定相连的振动平台、固定连接在所述振动平台底端四周拐角处的支撑腿、一对分别固定连接在所述振动平台底端上位于左右两侧处的传力杆以及四个分别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端面四周拐角处的导向杆,其中四个所述支撑腿分别竖直套装在四个对应的所述导向杆外周面上;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分别用于驱动一对所述传力杆动作的一对驱动组件以及用于向一对所述驱动组件提供动力的动力机构,每一驱动组件包括与所述动力机构相连的第一传动齿轮、与所述第一传动齿轮相啮合的第二传动齿轮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二传动齿轮上的偏心轮,其中每一所述偏心轮对应与所述传力杆底端相接触,一对所述驱动组件中的所述第一传动齿轮其之间相互啮合并同时通过所述动力机构提供输入动力。

进一步地,每一所述导向杆与底座之间还设置有橡胶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方案通过在腌制泡菜的容器上方放置一个用于提供下压力的配重块,同时在容器的底端设置一个可产生上下振动的振动装置,当振动装置处于工作状态时,容器内的泡菜其在上方的配重块压力作用下并在上下振动的过程中,由于坠落的冲击,泡菜其会处于瞬间加压状态,因此可以使得容器中的调味料和盐分浸透到泡菜中,从而加快泡菜的腌制效率和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参见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该高效性泡菜压制装置包括:用于盛放待压制作业泡菜6的长方体型容器51,其中该容器51其上端为开口;端盖52,该端盖52安装在容器51的上端口上;压板54,上述压板54水平设置在容器51 的上端口内腔附近,其中压板54其外边缘与容器51内侧壁相接触,形成一个封闭的空间;配重块53,该配重块53固定安装在压板54的上端面上;振动机构1,该振动机构1设置在容器51底端面上,其中振动机构1与容器51底端固定相连;驱动机构4,该驱动机构 4带动振动机构1上下振动;以及底座2,上述驱动机构4安装在底座2上;其中当驱动机构4带动振动机构1上下往复振动时,容器51左右两侧处于交叉上下振动状态。

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上述振动机构1包括与容器51底端固定相连的振动平台11、固定连接在振动平台11底端四周拐角处的支撑腿13、一对分别固定连接在振动平台11底端上位于左右两侧处的传力杆12以及四个分别设置在底座上端面四周拐角处的导向杆14,其中四个支撑腿13分别竖直套装在四个对应的导向杆14外周面上;上述驱动机构4包括分别用于驱动一对传力杆12动作的一对驱动组件以及用于向一对驱动组件提供动力的动力机构,每一驱动组件包括与动力机构相连的第一传动齿轮41、与第一传动齿轮41 相啮合的第二传动齿轮42以及设置在第二传动齿轮42上的偏心轮 43,其中每一偏心轮43对应与传力杆12底端相接触,一对驱动组件中的第一传动齿轮41其之间相互啮合并同时通过动力机构提供输入动力。此外为了减轻振动平台11在工作过程中对底座2的冲击影响,本实施例中的上述每一导向杆14与底座2之间还设置有橡胶板3。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子只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并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之形状、原理所作的变化,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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