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外保护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0777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血管外保护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血管外保护支架,其包括依次布置的助推器、中空的保护管和中空的分离器,所述保护管的侧壁上开有与保护管的中轴线平行、贯通保护管两端的保护缺口,所述分离器的侧壁上设有贯通分离器两端的分离缺口,所述保护缺口与分离缺口成直线对中布置。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分离器和保护管,使用时,经颌下切口分离出颈总动脉分叉处后,暴露颈内动脉,分离器和保护管依次包绕颈内动脉,并将分离缺口和保护缺口朝外侧,其封闭壁朝向内侧,正对手术操作方向,使外科大夫在手术中能够充分大胆地切除病变组织,可以避免术中误伤颈内动脉造成大出血的意外,提高手术疗效。
【专利说明】血管外保护支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更具体的讲是涉及一种对血管进行保护的设备,特别是对鼻咽癌放疗后局部复发的患者,在进行外科治疗中对颈内动脉进行保护的一种血管外保护支架。
【背景技术】
[0002]对于鼻咽癌放疗后单纯鼻咽残留或者复发的患者,其有效的救援治疗手段只有放射治疗和手术治疗,但二程放疗不但疗效欠佳,5年生存率也仅9%~25%,而且放射后遗症严重。外科治疗能直接切除放疗不敏感的病灶,避免了放射性损伤,是放疗后局部失败鼻咽癌患者的较佳选择,有研究表明,在复发再分期相同的情况下,外科治疗的疗效等于甚至高于放射治疗,且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生存质量更高。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鼻咽癌常常侵犯的咽旁间隙缺乏骨质的保护,此间隙又有颈内动脉经过,所以外科大夫为了防止误伤颈内动脉,造成术中大出血,对于病变范围较广泛的患者常常切除不彻底,导致手术失败。因此,颈内动脉成为鼻咽癌救援术的制约因素,几乎也是其唯一的危险因素。颈内动脉颅外段,又称颈段,自颈总动脉分叉处至颅底,为颈内动脉各段中最长的一段;颈内动脉先在颈外动脉的后外侧上行,后转至颈外动脉的后内侧沿咽侧壁达颅底,其特点是:(1)颅外段无分支;(2)起始段有颈动脉窦;(3)位置深而难以触及。目前市面上并没有一种可以直接保护颈内动脉的手术器械。虽然通过介入治疗的方法可以植入带膜血管内支架,用来修补已经损伤的颈内动脉,但是这种血管内支架不仅价格高昂,需要专门的介入医师和手术设备,手术操作复杂,而且不能预防手术中颈内动脉的破裂,不属于血管保护器械的范畴。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血管外保护支架,通过本实用新型能辨别和保护位于咽旁间隙内颈内动脉的手术器械,使手术风险降到最低,肿瘤得到最大限度的切除。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血管外保护支架,其包括依次布置的助推器、中空的保护管和中空的分离器,所述保护管的侧壁上开有与保护管的中轴线平行、贯通保护管两端的保护缺口,所述分离器的侧壁上设有贯通分离器两端的分离缺口,所述保护缺口与分离缺口成直线对中布置。
[0005]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与保护缺口相对的保护管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两个刻度浮点,所述刻度浮点沿着保护缺口所在的直线分布,其中,一个刻度浮点靠近助推器、一个刻度浮点靠近分离器。
[0006]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刻度浮点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刻度浮点等分布置在保护管的外侧壁上。
[0007]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分离器的外壁沿着远离保护管的方向收拢成锥形凸台。
[000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助推器的横剖截面呈扫把状的三角形,助推器的窄端与保护管连接。
[0009]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助推器与保护管的连接处以及保护管与分离器的连接处均为圆滑过渡,其裸露的边缘均为钝性边缘。
[00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助推器、保护管和分离器的材质均为医用
聚氨酯。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分离器和保护管,使用时,经颌下切口分离出颈总动脉分叉处后,暴露颈内动脉,分离器和保护管依次包绕颈内动脉,并将分离缺口和保护缺口朝外侧,其封闭壁朝向内侧,正对手术操作方向,使外科大夫在手术中能够充分大胆地切除病变组织,可以避免术中误伤颈内动脉造成大出血的意外,提高手术疗效。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
[0017]参照图1?图3,血管外保护支架,其包括依次布置的助推器1、中空的保护管2和中空的分离器4,所述保护管2的侧壁上开有与保护管2的中轴线平行、贯通保护管2两端的保护缺口,保护管2的横截面呈“C”字型,保护管2的长度约9cm,所述分离器4的侧壁上设有贯通分离器4两端的分离缺口,分离器4的横截面呈“C”字型,分离器4的长度约3cm,分离器4的硬度烧软于保护管2,所述保护缺口与分离缺口成直线对中布置。
[0018]使用时,经颌下切口分离出颈总动脉分叉处后,暴露颈内动脉,分离器4和保护管2依次包绕颈内动脉,并将分离缺口和保护缺口朝外侧,其封闭壁朝向内侧,正对手术操作方向,使外科大夫在手术中能够充分大胆地切除病变组织,可以避免术中误伤颈内动脉造成大出血的意外,提闻手术疗效。
[0019]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与保护缺口相对的保护管2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两个刻度浮点3,所述刻度浮点3沿着保护缺口所在的直线分布,其中,一个刻度浮点3靠近助推器1、一个刻度浮点3靠近分离器4。通过刻度浮点3可以估算进入长度,用于估计分离器4进入的部位。刻度浮点3也可以作为血管钳钳夹的受力点。
[0020]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刻度浮点3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刻度浮点3等分布置在保护管2的外侧壁上。
[0021]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分离器4的外壁沿着远离保护管2的方向收拢成锥形凸台,便于分离颈内动脉和血管周围软组织。
[0022]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助推器I的横剖截面呈扫把状的三角形,符合人体力学,助推器I的长度约为3cm,助推器I的窄端与保护管2连接。
[0023]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助推器I与保护管2的连接处以及保护管2与分离器4的连接处均为圆滑过渡,其裸露的边缘均为钝性边缘。
[0024]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助推器1、保护管2和分离器4的材质均为医用聚氨酯。助推器1、保护管2和分离器4硬度适中,不会因为太硬太锐利而误伤血管,也不会因为太软而不能有效分离颈内动脉与血管周围软组织。助推器1、保护管2和分离器4具有绝缘性,无排斥反应、无致敏。
[0025]经颌下切口分离出颈总动脉分叉处后,暴露颈内动脉,分离器4和保护管2依次包绕颈内动脉,并将分离缺口和保护缺口朝外侧,其封闭壁朝向内侧,正对手术操作方向。在初始操作阶段,为防止保护管2和分离器4受力不均而导致变形,可采用止血钳钳住刻度浮点3推进保护管2和分离器4,随着保护管2和分离器4的深入,可逐渐过渡到使用助推器I推进保护管2和分离器4,直至分离器4通至颅底。在接近颅底后,为防止手术误伤支架前段与颅底间隙的颈内动脉部分,可继续推进保护管2和分离器4,将分离器4通过颈动脉管颅外开口处插入颈动脉管,与颅底骨质无缝连接,达到全程保护颈内动脉颈段的目的。
[0026]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依次布置的助推器、中空的保护管和中空的分离器,所述保护管的侧壁上开有与保护管的中轴线平行、贯通保护管两端的保护缺口,所述分离器的侧壁上设有贯通分离器两端的分离缺口,所述保护缺口与分离缺口成直线对中布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与保护缺口相对的保护管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两个刻度浮点,所述刻度浮点沿着保护缺口所在的直线分布,其中,一个刻度浮点靠近助推器、一个刻度浮点靠近分离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刻度浮点的数量为两个,所述刻度浮点等分布置在保护管的外侧壁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器的外壁沿着远离保护管的方向收拢成锥形凸台。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器的横剖截面呈扫把状的三角形,助推器的窄端与保护管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器与保护管的连接处以及保护管与分离器的连接处均为圆滑过渡,其裸露的边缘均为钝性边缘。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血管外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器、保护管和分离器的材质均为医用聚氨酯。
【文档编号】A61B17/00GK203815505SQ201420126533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19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6日
【发明者】陈明远 申请人:陈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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