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西药领域,具体是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
背景技术:
脑血栓形成是脑梗死最常见的类型,是脑动脉主干或皮质支动脉粥样硬化导致血管增厚、管腔狭窄闭塞和血栓形成,引起脑局部血流减少或供血中断,脑组织缺血缺氧导致软化坏死,出现局灶性神经系统症状体征。脑血栓形成一般起病较缓慢,从发病到病情发展到高峰,多需数十小时至数天,这种病常在睡眠中或安静休息时发生;一些病人往往睡前没有任何先兆症状,早晨醒来时发现偏瘫或失语,这可能与休息时血压偏低、血流缓慢有关,但也有一些在白天发病的病人,常有头昏、肢体麻木无力及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前驱症状。
脑血栓形成可发生在任何一段脑血管内,但在临床上却以颈内动脉、大脑前动脉及大脑中动脉的分支所形成的血栓较常见。患者表现中枢性偏瘫、面瘫及对侧肢体感觉减退。大多数病人神志清楚,头痛、呕吐者较少见,但若大脑前动脉或大脑中动脉主干阻塞形成大面积脑梗塞时,病情较重,常伴有意识障碍和颅内压增高的症状。椎基底动脉系统血栓形成,则多见眩晕、恶心、呕吐、复视、交叉性运动及感觉障碍、构音障碍、吞咽困难、饮水发呛等症状。
目前,治疗脑血栓的西药主要有扩张血管剂、降压药和抗血小板凝聚剂等,这些药的疗效慢、副作用较大,长期使用会给人体器官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疗效快、副作用小的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0-0.20份、乙酰麦迪霉素1.6-2.0份、北美圣草素0.35-0.42份组成。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6-0.18份、乙酰麦迪霉素1.8-1.9份、北美圣草素0.37-0.40份组成。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7份、乙酰麦迪霉素1.8份、北美圣草素0.38份组成。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药物组合物的成人给药剂量为4.0-4.3mg活性成分/kg/日。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药物组合物的成人给药剂量为4.2mg活性成分/kg/日。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药物组合物为口服剂型。
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在制备治疗脑血栓药物方面的应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药物组合物具有清热利湿、活血解毒、祛风通络的功效,对治疗脑血栓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复视、交叉性运动及感觉障碍、构音障碍、吞咽困难、饮水发呛等症状具有疗效快、治愈后不复发的特点,长期服用对肝肾无明显损害,值得临床广泛推广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5份、乙酰麦迪霉素2.0份、北美圣草素0.35份组成。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8份、乙酰麦迪霉素1.6份、北美圣草素0.42份组成。
实施例3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6份、乙酰麦迪霉素1.9份、北美圣草素0.37份组成。
实施例4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8份、乙酰麦迪霉素1.8份、北美圣草素0.40份组成。
实施例5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其活性成分由以下质量份数计的番红花苦甙0.17份、乙酰麦迪霉素1.8份、北美圣草素0.38份组成。
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组合物的制备步骤为:以番红花苦甙、乙酰麦迪霉素和北美圣草素为活性成分,利用药剂学上可接受的工艺和辅料,制成各种药剂学上可接受的口服剂型即可。
本发明药物组合物具有清热利湿、活血解毒、祛风通络的功效,对治疗脑血栓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复视、交叉性运动及感觉障碍、构音障碍、吞咽困难、饮水发呛等症状具有疗效快、治愈后不复发的特点,长期服用对肝肾无明显损害,值得临床广泛推广应用。
典型病例
病例1:王某,男,72岁,患者晨起时感觉上下肢活动不灵,伴饮水呛咳。来院检查,查体BP157/94mmHg,心肺腹无异常,头颅CT示左脑梗塞,心电图示慢冠,血常规、肝肾功能正常,空腹血糖8.6mmol,胆固醇7.7mmol,甘油三酯3.2mmol。服用本发明实施例5制得的口服剂型1个疗程后,病人饮水饮食无呛咳,四肢活动正常,服用2个疗程后,复查头颅CT、心电图、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均恢复正常,痊愈,一年后随访无复发。
病例2:夏某,女,50岁,患者脑血栓入院,查体BP156/92mmHg,两眼视线模糊,思维稍迟钝,CT检查颅顶、枕部阴影,心电图、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均正常,服用本发明实施例5制得的口服剂型4个疗程后,症状消失,复查头颅CT、心电图、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均正常,痊愈,一年后随访无复发。
病例3:黎某,女,69岁,患者右上、下肢活动不灵,入院时查体BP166/110mmHg,神志清,心肺腹无异常,左上下肢肌力II级,头颅CT示右基底节区出现脑血栓。服用本发明实施例5制得的口服剂型,服用1个疗程后,复查头颅CT、心电图、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流变均正常,上下肢肌力基本恢复,服用2个疗程后痊愈,上下肢肌力恢复正常,活动自如。半年后随访无复发。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