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19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切刮刀片、推杆、螺旋杆、套管和套管尾翼;

所述套管前端设有刀片槽,套管后端与所述套管尾翼连接;

所述推杆前端伸入所述套管中,推杆后端与所述螺旋杆连接,所述螺旋杆的后端伸出所述套管;所述螺旋杆与所述套管的内螺纹连接,将所述螺旋杆的螺旋运动转换为推杆的直线运动;

所述切刮刀片置于所述刀片槽内,且通过第一销轴固定在套管上,所述切刮刀片的尾部与所述推杆的前端连接,将所述推杆的直线运动转换为所述切刮刀片的旋转运动从而实现切刮刀片的开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杆的后端设有垂直穿插的直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杆的后端设有带防滑纹的旋转帽。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槽内安装有一片切刮刀片,所述切刮刀片的中部通过所述第一销轴固定在套管上,所述切刮刀片的尾部通过第二销轴与所述推杆的前端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槽内平行安装有两片切刮刀片,且两片切刮刀片的刀刃方向相反,两片切刮刀片的中部通过所述第一销轴固定在套管上,所述两片切刮刀片的尾部分别通过各自的铰接杆与第二销轴铰接至所述推杆的前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上设有限位销,且所述两片切刮刀片前部设有与所述限位销适配的缺口,用于在闭合状态通过所述限位销对切刮刀片进行限位。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刮刀片具有25°~35°角的刀刃,刀尖处采用弧形倒角设计,倒角半径为1mm~3mm,刀片开合角度在0°~40°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与所述螺旋杆通过卡扣连接,或者通过螺纹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的一端或者两端设计有与套管内径匹配的圆柱平台,圆柱直径为8.5mm~9.0mm;所述螺旋杆的螺纹外径为10mm~12mm,螺纹长度为17mm~19mm。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股骨头坏死组织的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的长度为250mm~350mm,所述套管尾翼的两翼长为110mm~130mm,所述套管上设有多个沿轴向延伸的套管镂空孔,所述套管前端设有封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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