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聚酰亚胺制口腔冲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0469发布日期:2018-09-01 02:55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口腔清洗领域,尤其涉及聚酰亚胺制口腔冲洗装置。



背景技术:

在当今科技发展下,人们越来越重视口腔健康,尤其是牙齿的健康,根管治疗术是用于牙齿疾病治疗的最常见方式,在针管治疗过程中,有效的根管冲洗是治疗的管件,目前,口腔科冲洗器具还是以普通的注射器针头,一般出水口在其前端,当要冲洗侧边的牙龈时,操作不便,并且现有的冲洗装置操作时无法调节药剂出液量,必须调节设备的进液量,操作不便,此外,现有技术中管体及针体材料耐磨性不佳,并且密度较大,制造的产品不够轻便且不耐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聚酰亚胺制口腔冲洗装置,包括管体,所述管体一端连通有进液管,另一端连通有冲洗头,所述冲洗头上连通有冲洗针;所述管体内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将所述管体分隔为两个腔体,所述隔板端部设置有半圆形的固定挡板,且与所述冲洗头之间设有药液调控装置;所述冲洗头内设有混合腔;所述冲洗针包括内针体和外针体,所述外针体端部为密封机构,所述外针体与所述冲洗头之间通过螺栓连接并与所述内针体之间贴合设置,且所述外针体侧边上设有出液口。

优选的,所述药液调控装置包括螺纹转环,所述螺纹转环内圈设置环形卡片,所述环形卡片卡于所述管体内,所述螺纹转环内设有半圆形活动挡板,转动所述螺纹转环带动所述活动挡板在所述管体内转动。

优选的,所述环形卡片两侧设有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进液管包括两个支管,所述支管分别伸于所述管体的两个腔体内。

优选的,所述管体和所述冲洗针由聚酰亚胺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聚酰亚胺制口腔冲洗装置有以下有益效果:1、本冲洗装置设置了内针体和外针体,可根据需求调节液体的出水方向,便于操作;2、在管体上增加了手动药剂调节装置,便于单手持管体操作的同时调节药剂量,操作便捷;3、使用聚酰亚胺材料制成,整个产品质量轻,并且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药液调控装置的侧面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转环的侧面示意图;

其中,1-管体,2-进液管,3-冲洗头,4-隔板,5-固定挡板,6-混合腔,7-内针体,8-外针体,9-螺栓,10-出液口,11-药液调控装置,12-螺纹转环,13-环形卡片,14-密封圈,15-活动挡板,16-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聚酰亚胺制口腔冲洗装置,包括管体1,所述管体1一端连通有进液管2,另一端连通有冲洗头3,所述冲洗头3上连通有冲洗针;所述管体1内设有隔板4,所述隔板4将所述管体1分隔为两个腔体,所述隔板4端部设置有半圆形的固定挡板5,且与所述冲洗头3之间设有药液调控装置11;所述冲洗头3内设有混合腔6;所述冲洗针包括内针体7和外针体8,所述外针体8端部为密封机构,所述外针体8与所述冲洗头3之间通过螺栓9连接并能与所述内针体7之间贴合设置,且所述外针体8侧边上设有出液口10,所述进液管2包括两个支管16,所述支管16分别伸于所述管体1的两个腔体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式是:使用进药泵连接于进液管2上,不同的药液可连接不同药罐,进入至两个腔体内,并进入至混合腔6,由于压力的作用,药液能够在混合腔6内充分混合,进入冲洗头3针的内针体7,需要正面冲洗时,可将外针体8的螺栓9转动旋下,当需要侧边出液冲洗时,套上外针体8,并转动螺栓9固定,外针体8侧壁的出液口10能够从侧面冲洗。

为了保证单手操作时,能够调节药液的量,在管体1上设置了药液调控装置11,所述药液调控装置11包括螺纹转环12,所述螺纹转环12内圈设置环形卡片13,所述环形卡片13卡于所述管体1内,所述螺纹转环12内设有半圆形的活动挡板15,转动所述螺纹转环12带动所述活动挡板15在所述管体1内转动,使用时,食指和拇指握住螺纹转环12,转动即可调节螺纹转环12内的活动挡板15,活动挡板15于管体1内的固定挡板5为半圆形,活动转板转动遮挡固定挡板5限定液体的流量,能够实现单手操作。

为了保证螺纹转环12与管体1之间的密封性,所述环形卡片13两侧设有密封圈14,密封圈14有效防止液体从侧边流出。

要说明的是,所述管体1和所述冲洗针由聚酰亚胺制成,大大较小了整个结构的质量,并且耐摩擦性能大大提高,增加了使用寿命。

对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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