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护理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8592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个人护理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具有皮肤美白用途的局部应用的个人护理组合物。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个人护理组合物,其包含相比于已知的天然来源组分由提供增强的皮肤美白的天然来源获得的组分。
【专利说明】个人护理组合物 发明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局部施用的个人护理组合物,其包含具有皮肤美白功效的天然材 料的选择性组分(fractions)。
[0002] 发明背景
[0003] 高度令人愉悦的皮肤外观是全世界的大多数消费者对个人护理产品最渴望期望 之一。在热带国家,那里的消费者一般具有暗色皮肤,因此具有更白皮肤外观的需求。对居 住在远离热带国家的消费者,比如通常具有较白皮肤的高加索人,在这些消费者中,具有令 他们的皮肤均匀晒黑色调的需求。在这些消费者中,阳光下任何的皮肤暴露经常会导致斑 点皮肤,被称为雀斑,在一些情况下,他们经历在皮肤的局部区域的色素沉着过度。在暴露 到阳光下后,在伤口愈合时或者是粉刺变干后,大多数消费者遭受皮肤上的污点。全世界的 大多数人注意到对比于他们皮肤的其它区域,他们的腋部(即他们的腋窝)皮肤更暗,虽然 腋部极少暴露于阳光。对比于身体的其它部位,她们更喜欢在她们的腋部拥有均匀肤色。在 所有以上所述的情况里,消费者依赖化妆品来解决他们皮肤的外观问题。
[0004] 因此,具有均匀皮肤色调和颜色的光滑、柔软以及焕发的皮肤,是所有使用个人护 理组合物的消费者对她们的皮肤的需求。为了提供这种便利,一种极其常用的方法是在此 类化妆品产品中加入防晒剂或防晒霜。另一种控制皮肤颜色、色调以及外观的方法是皮肤 美白方法,其中将化学物质添加到个人护理组合物中,该组合物通过角质层中的生物化学 转化改变了皮肤中黑色素的形成,因此改变了皮肤的颜色和外观。这种途径能够将皮肤美 白超过皮肤的基本颜色。虽然这种方法已经被成功的用于许多化妆产品,但研究人员仍然 在努力提高皮肤美白剂的功效,超越某一阈值。
[0005] 迄今使用的大多数皮肤美白活性物质的缺点之一是它们通常是合成制备的化学 化合物。随着时间过去,合成化合物在消费者的印象里它们已经有了负面涵义。因此,许多 的消费者越来越喜欢来源于或者是提取于天然来源的活性物质被用于这样的产品。
[0006] 为了提供针对上面列出的技术中的几种缺点的解决方案,本
【发明者】已经为了各种 个人护理益处致力于从天然来源获得活性物质工作了很多年。他们惊奇的发现,富含紫铆 甙超过某一最小百分比的植物材料组分表现出皮肤美白活性。
[0007]JP10101543A(KansaiKoso, 1998)公开了一种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剂,其含有:作 为其有效成分的〇. 0001重量%或更多的在位点2以及4具有OH的黄酮类,比如式I的查 耳酮衍生物(R1-R7各自是H或0H,其中位点2和4或位点2'及4'的至少一个是OH;式II 的黄烷酮(R8-R10各自是H或0H);式III黄酮衍生物(R11-R13是H或0H),或它们的混合 物,从而能够强烈的抑制黑色素形成相关的酪氨酸酶活性。
[0008]US2004115146A(雅芳产品)公开了一种组合物,其具有至少一种以下的活性提 取物,紫铆花(Buterfrondosa)、补血草(Naringicrenulata)、乌藏(Stenolomaclusana) 或者是它们的任意组合。这里也提供了一种组合物,其含有至少一种下a述额外的提取 物:印棟(Azadirachtaindica)、洋甘草(Glycyrrhizaglabralinn·)、海巴戟(Morinda citrifolia)、番爺糖脂(tomatoglycolipid)或者它们的任意组合,以及一种或多种活性 提取物。本发明的组合物和方法有效亮化头发、皮肤、嘴唇和/或指甲。以上发布的发明中 没有公开包含含有高于15%紫铆甙的植物提取物的皮肤美白组合物。
[0009]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个人护理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相比于已知的来 自天然来源的组分由提供增强的皮肤美白的天然来源获得的组分。
[0010] 发明概述
[0011]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个人护理组合物,其包含:
[0012] (a) 0. 01-10重量%的植物源的提取物,该提取物含有高于提取物的15重量%的 紫铆式(butrin);
[0013] (b)化妆品可接受的基质,其选自乳液、润肤水(lotion)、乳霜、泡沫、凝胶、皂条、 棍(stick)、面膜(mask)、衬(pad)或者贴(patch)。
[0014]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面,所述植物源是紫铆(Buteamonosperma)。
[0015]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优选方面,利用包括以下步骤的方法制备本发明的组合物中 使用的紫铆提取物:
[0016] (a)在30_80°C的温度范围下,在水中加热植物源;
[0017] (b)分离不溶性物质以制备水性组分;
[0018] (C)通过加入甲醇和乙醇的混合物到所述水性组分来沉淀所述提取物;
[0019] (d)从步骤(C)的混合物中分离所述提取物。
[0020]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植物源紫铆的提取物作为皮肤美白剂的用途, 该提取物包含高于提取物15重量%的紫铆甙。
[0021] 发明详述
[0022] 通过阅读以下的详细描述以及所附的权利要求书,这些以及其它方面、特征以及 优势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会变得显而易见。为了避免疑虑,本发明的一个方面的任何特征 可被使用于发明的任何其它方面。词语"包含(comprising)"指的是"包括(including)" 而不一定是"由…·组成(consistingof或composedof)"。也就是说,列出的步骤或选 项不需要是穷举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下面的说明书中给出的实施例意在阐明发明,而不是 意在将发明限定于那些实施例本身。同样的,除非另有说明,所有的百分比都是重量/重量 百分比。除了在操作和比较实施例中,或者其他明确说明之处,本说明书中所有的表明材料 的数量或反应条件、材料的物理性质和/或用途的数字,应理解为由词语"大约"修饰。以 "X至y"格式表达的数值范围应理解为包括X和y。当对一个具体的特征,多个优选的范围 被描述为格式"X至y",应理解为包括不同端点的所有范围也被考虑。
[0023]本文使用的"个人护理组合物",意指包括一种局部施用于哺乳动物,特别是对人 类的皮肤的组合物。这样的组合物通常可被分类为免洗或冲洗型,且包括施用于人体以改 善外观、清洁、气味控制或一般审美的任何产品。该个人护理组合物优选为免洗组合物。本 发明的组合物能够为液体、润肤水、乳霜、泡沫、磨砂,凝胶、皂条或调色剂(toner)的形式, 或者采用工具或者通过面膜、垫或者贴施用。个人护理组合物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免洗 型皮肤润肤水以及乳霜、洗发水、调理剂、胶状沐浴乳、洗手间用皂条、止汗剂、除臭剂、脱毛 齐U、唇膏、粉底、睫毛膏、免晒美黑剂以及防晒水。因此优选的化妆品可接受的基质是乳液、 润肤水、乳霜、泡沫、凝胶、皂条、棒、面膜、垫或贴。免洗组合物中的优选的化妆品可接受的 基质是乳液、润肤水、乳霜、泡沫、凝胶或棒。本文中所用的"皮肤"意指包括脸部以及身体 (例如:颈部、胸部、背部、手臂、腋下、手、腿、臀部以及头皮)的皮肤。
[0024]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提供皮肤美白益处的个人护理组合物,其含有植物源的提 取物,该提取物含有高于提取物15重量%的紫铆甙(基于干重)。该提取物以该组合物的 0.01-10重量%,优选0. 1-5重量%,更优选0. 1-2. 5重量%存在。紫铆甙优选以植物源提 取物干重的高于20%,更优选高于30%,进一步更优选高于35%存在。紫铆甙优选以该组 合物的0. 0001-2重量%,更优选0. 001-1重量%存在。
[0025] 紫铆甙的化学结构如下所示
[0026]
【权利要求】
1. 一种个人护理组合物,其包含 (a) 0. 01-10重量%的植物源的提取物,该提取物含有高于该提取物的15重量%的紫 铆甙; (b) 化妆品可接受的基质,其选自乳液、润肤水、乳霜、泡沫、凝胶、皂条、棍、面膜、垫及 贴。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提取物含有高于该提取物的20重量%的紫铆 甙。
3. 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的植物源是紫铆。
4. 如前述任意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提取物含有少于该提取物的2重 量%的异紫铆因。
5. 如前述任意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提取物含有少于该提取物的2重 量%的紫铆因。
6. 如前述任意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化妆品可接受的基质含有所述组 合物的1-25重量%脂肪酸。
7. 如任意一个前面的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化妆品可接受的基质含有 0. 1-10% 的皂。
8. 如前述权利要求3至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利用包含以下步骤的方 法制备植物源紫铆的提取物, (a) 在30-80°C的温度范围下,在水中加热植物源 (b) 分离不溶性物质以制备水性组分; (c) 通过加入甲醇和乙醇的混合物到所述水性组分来沉淀所述提取物; (d) 从步骤(c)的混合物中分离所述提取物。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甲醇和乙醇的混合物为80 : 20至95 : 5甲 醇:乙醇的重量比。
10. -种美白皮肤的方法,其包括将前述任意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组合物施用于所需 皮肤表面的步骤。
11. 植物源紫铆的提取物作为皮肤美白剂的用途,所述提取物含有高于提取物的15重 量%的紫铆甙。
【文档编号】A61Q19/02GK104302361SQ201380018732
【公开日】2015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11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3日
【发明者】V·R·加德吉, P·G·R·拉霍卡 申请人: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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