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工加工中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6689阅读:465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工加工中心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木工加工中心。



背景技术:

木料的成品主要是由木工加工中心通过车、锯、铣削、雕刻等工艺加工而成。现有的木工铣床因结构较为简单,在使用时加工立体的曲面结构时需要通过调整工件的方向才能实现,导致工人的劳动强度高,费时又费力。另一方面,现有的木工铣床为了实现各轴的运动,需要在床身上设置各个方向的导轨,导轨在工作的时候要使用润滑油润滑,才能保持运行连续平稳。在工作过程中,人们发现,用于导轨润滑的润滑油经常会滴落到工作台上的被加工木料上,对木料造成污染,给人们带来了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结构合理、方便加工立体曲面结构、避免导轨或者丝杠上的润滑油滴落到木料上造成木料污染的木工加工中心,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木工加工中心,包括一机架,在机架的上方滑动设有一Y轴工作台,在机架的顶部两侧分别设有一立柱,在立柱的顶部跨设有一龙门,沿龙门的长度方向在龙门的顶部设有一X轴丝杠,螺纹套设于X轴丝杠上的X轴滑块与一X轴滑枕的上部相连,沿龙门的长度方向在龙门顶部一侧设有一X轴导轨,X轴滑枕的中部滑动设于X轴导轨上,沿龙门的长度方向在X轴导轨正下方的龙门底部一侧设有一X轴导轨接油槽,在X轴滑枕的一侧中部竖直设有一Z轴丝杠,一Z轴滑枕的上部固设于螺纹套设在Z轴丝杠上的Z轴滑块上,在Z轴滑枕的一侧设有一主轴箱,沿主轴箱的高度方向在Z轴丝杠两侧的Z轴滑枕上分别设有一Z轴导轨,Z轴滑枕的下部滑动设于两Z轴导轨上,在Z轴丝杠及Z轴导轨的底部分别设有一Z轴丝杠接油槽和一Z轴导轨接油槽,在主轴箱的下部一侧设有一B轴电机,B轴电机的输出轴经一减速机与主轴刀架相连。

在龙门上设有一罩设于X轴导轨外侧的保护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木工加工中心,使用时,通过Y轴、X轴、Z轴以及B轴的配合,实现刀架的立体旋转与上下左右平移,通过各个方向的合成运动,方便加工立体的曲面结构,克服了传统木工加工中心需要人工调整工件方向的缺陷,省时省力。另一方面,X轴导轨接油槽、Z轴丝杠接油槽和Z轴导轨接油槽的设置能接住从导轨或者丝杠上滴落的润滑油,避免润滑油滴落到工作台上的被加工木料上导致木料被污染,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卸下保护罩后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架,2、Y轴工作台,3、立柱,4、龙门,5、X轴丝杠,6、X轴滑枕,7、X轴导轨,8、X轴导轨接油槽,9、Z轴丝杠,10、Z轴滑枕,11、Z轴导轨,12、Z轴丝杠接油槽,13、Z轴导轨接油槽,14、B轴电机,15、减速机,16、刀架,17、保护罩,18、主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图3中所示,本实施例包括一机架1,在机架1的上方滑动设有一Y轴工作台2,在机架1的顶部两侧分别设有一立柱3,在立柱3的顶部跨设有一龙门4,沿龙门4的长度方向在龙门4的顶部设有一X轴丝杠5,螺纹套设于X轴丝杠5上的X轴滑块与一X轴滑枕6的上部相连,沿龙门4的长度方向在龙门4顶部一侧设有一X轴导轨7,X轴滑枕6的中部滑动设于X轴导轨7上,沿龙门4的长度方向在X轴导轨7正下方的龙门4底部一侧设有一X轴导轨接油槽8,在X轴滑枕6的一侧中部竖直设有一Z轴丝杠9,一Z轴滑枕10的上部固设于螺纹套设在Z轴丝杠9上的Z轴滑块上,在Z轴滑枕10的一侧设有一主轴箱18,沿主轴箱18的高度方向在Z轴丝杠9两侧的Z轴滑枕10上分别设有一Z轴导轨11,Z轴滑枕10的下部滑动设于两Z轴导轨11上,在Z轴丝杠9及Z轴导轨11的底部分别设有一Z轴丝杠接油槽12和一Z轴导轨接油槽13,在主轴箱18的下部一侧设有一B轴电机14,B轴电机14的输出轴经一减速机15与刀架16相连。

在龙门4上设有一罩设于X轴导轨7外侧的保护罩17。

使用时,通过Y轴、X轴、Z轴以及B轴运动的配合,实现刀架的立体旋转与上下左右平移,通过各个方向的合成运动,方便加工立体的曲面结构,克服了传统木工加工中心需要人工调整工件方向的缺陷,省时省力。另一方面,X轴导轨接油槽、Z轴丝杠接油槽和Z轴导轨接油槽的设置能接住从导轨或者丝杠上滴落的润滑油,避免润滑油滴落到工作台上的被加工木料上导致木料被污染,方便实用。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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