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放线捻股机摇篮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4028阅读:5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捻股机部件,具体涉及一种内放线捻股机摇篮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内放线捻股机床受内部空间影响,放线采用220工字轮,直径较小,导致放线单丝或股线计米较小,股线定长为12490m,操作工每186分钟卸1个帘线成品,平均换股线时间为1.28床/张,每个操作工挡19张机床/班,每个操作工换丝床数为24床;生产过程中换丝频繁,操作工劳动强度高,从而限制捻股工序的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内放线捻股机提升生产效率的放线方式,它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将放线工字轮直径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到Ø255,从而提升帘线生产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内放线捻股机摇篮机构,包括主轴、轮盘和摇篮底板,所述摇篮底板上设有多个放线座,所述放线座周围设有多个过线导管,所述放线座上套设有工字轮,所述摇篮底板的两端还设有摇篮连接架,所述摇篮连接架的顶端与所述轮盘连接,底端与所述摇篮底板连接,所述工字轮为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

作为优选,所述摇篮连接架的底端设有弯折部,所述弯折部位于所述摇篮底板的下方并与所述摇篮底板固定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摇篮连接架的顶端设有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与所述轮盘固定连接。

作为优选,多个放线座成一排设置。

作为优选,所述放线座为三个。

作为优选,所述摇篮底板上还设有多个放线力臂,所述放线力臂的数量与放线座相同且一一对应,每个放线力臂通过放线链条组与相应的放线座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放线座、放线力臂和放线链条组位于同一平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摇篮底板通过摇篮连接架与轮盘连接,降低了摇篮底板的重心,大大减少工字轮晃动幅度,保证生产安全。采用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加大了工字轮直径,可以将放线单丝或股线计米加长,从而延长换丝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摇篮连接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列表:

其中,1-主轴;2-轮盘;3-摇篮底板;4-放线座;5-工字轮;6-摇篮连接架;7-过线导管;8-放线力臂;9-放线链条组;61-弯折部;62-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内放线捻股机摇篮机构,包括主轴1、轮盘2和摇篮底板3,摇篮底板3上设有多个放线座4,放线座4周围设有多个过线导管7,放线座4上套设有工字轮5,摇篮底板3的两端还设有摇篮连接架6,摇篮连接架6的顶端与轮盘2连接,底端与摇篮底板3连接,工字轮5为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5。

摇篮连接架的底端设有弯折部61,弯折部61位于摇篮底板3的下方并与摇篮底板3固定连接,摇篮连接架的顶端设有连接部62,连接部62与轮盘2固定连接。

多个放线座4成一排设置。本实施例中放线座4优选为三个,也可以设置四个。

摇篮底板3上还设有多个放线力臂9,放线力臂9的数量与放线座4相同且一一对应,每个放线力臂9通过放线链条组9与相应的放线座4连接。放线座4、放线力臂和放线链条组9位于同一平面上。

本实用新型对摇篮底板3的长度进行了加长,同时缩短了主轴1的长度,使放线空间能够满足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5,由于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5加大后,股线定长为18620m,摇篮底板3负载增加,增加了摇篮连接架6的整体高度,降低摇篮底板3重心,大大减少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5晃动幅度,保证生产安全。

以生产钢帘线3*7*0.20HE结构为例,将收满股线的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5放在放线座4上,通过过线导管7、放线力臂9、将三股股线按同样的方式进行走线,将三股股线通过过线导管7引到捻制点进行捻制。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方面操作,效果显著。以前220工字轮股线定长为12490m,操作工每186分钟卸1个帘线成品,平均换股线时间为1.28床/张,每个操作工挡19张机床/班,每个操作工换丝床数为24床;使用改放线方式后,采用直径为255mm的工字轮放线,股线定长为18620m,操作工每186分钟卸1个定长成品,每个操作工同样卸49个定长/班,平均换股线时间为0.85床/张,每个操作工挡19张机床/班,每个操作工换丝床数为16床;其每班可以挡22张机床,单人单产可以由现在的1.58T/人·班提高到1.83T/人·班,单机单产可由现在的248Kg提高到250Kg,生产效率由现在的83.5%提升到84.3%。每19张由于换丝减少后,可以减少过接头的计米(过接头20米/床),大约每19张/班可以减少1.7公斤的损耗。

本实用新型方案所公开的技术手段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所公开的技术手段,还包括由以上技术特征任意组合所组成的技术方案。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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