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5764阅读:488来源:国知局
一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



背景技术:

纺织原意是取自纺纱与织布的总称,但是随着纺织知识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特别是非织造纺织材料和三维复合编织等技术产生后,纺织不仅是传统的纺纱和织布,也包括无纺布技术,三维编织技术,静电纳米成网技术等,为此在纺织业中产生出各种机械设备,而这其中就涉及到切线器,传统的切线器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只能切割普通的线头,切刀也不具有保护措施,使用寿命较短,而在切割纱线的过程中,既要切断纱线,又要压紧线头,对传统的切线器来说,由于机器本身的操作性一般,容易产生误操作,工作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包括机座和切割桶,所述切割桶的中部开有纱线置放孔,所述切割桶顶端的内部嵌接有吸附磁铁,所述纱线置放孔顶端的一侧开有滑槽,所述滑槽形成的夹缝处卡接有滑块,所述机座的内部栓接有气缸,所述气缸的一侧连接有压杆的一端,所述压杆的另一端螺纹连接有切杆的一端,所述切杆的另一端卡接有切刀,所述机座与切割桶之间连接有上支架和下支架,所述纱线置放孔内壁的中部焊接有切刀垫块,所述切割桶正对于切刀垫块处开有切刀过槽。

优选的,所述滑块的一侧连接有滑杆的一端,所述滑杆的另一端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与切割桶的外壁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切刀与切刀过槽互相配合,所述切刀与切刀垫块在同一水平面。

优选的,所述气缸通过压杆与切杆互相配合。

优选的,所述滑块的材料为铁,所述滑块的内部嵌接有复位弹簧,所述滑块与吸附磁铁互相配合。

优选的,所述滑槽正对于纱线置放孔,且纱线置放孔与滑槽的连接处开有过孔,所述切刀过槽正对于纱线置放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通过在气缸和切刀的配合下,有效实现纱线的切割,通过在正对于切刀的位置处焊接有切刀垫块,可以有效的对刀头进行保护,防止损坏,影响机器的使用寿命,通过设置有吸附磁铁和滑块,可以实现有效的在切割纱线后夹住线头,便于下次加工操作时寻找,功能实用,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气缸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座;2-下支架;3-气缸;4-上支架;5-切割桶;6-纱线置放孔;7-切刀过槽;8-切刀垫块;9-吸附磁铁;10-滑槽;11-固定块;12-滑杆;13-滑块;14-压杆;15-切刀;16-切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包括机座1和切割桶5,所述切割桶5的中部开有纱线置放孔6,所述切割桶5顶端的内部嵌接有吸附磁铁9,所述纱线置放孔6顶端的一侧开有滑槽10,所述滑槽10形成的夹缝处卡接有滑块13,所述机座1的内部栓接有气缸3,所述气缸3的一侧连接有压杆14的一端,所述压杆14的另一端螺纹连接有切杆16的一端,所述切杆16的另一端卡接有切刀15,所述机座1与切割桶5之间连接有上支架4和下支架2,所述纱线置放孔6内壁的中部焊接有切刀垫块8,所述切割桶5正对于切刀垫块8处开有切刀过槽7。

所述滑块13的一侧连接有滑杆12的一端,所述滑杆12的另一端连接有固定块11,所述固定块11与切割桶5的外壁固定连接,所述切刀15与切刀过槽7互相配合,所述切刀15与切刀垫块8在同一水平面,对切刀15进行保护,所述气缸3通过压杆14与切杆16互相配合,实现部件之间的气动配合,所述滑块13的材料为铁,所述滑块13的内部嵌接有复位弹簧,可以对线头进行有效夹紧,所述滑块13与吸附磁铁9互相配合,所述滑槽10正对于纱线置放孔6,且纱线置放孔6与滑槽10的连接处开有过孔,所述切刀过槽7正对于纱线置放孔6。

工作原理:当使用该种纺织机械用切纱器时,若对纱线进行切割时,首先吸附磁铁9对滑块13进行吸附,在滑槽10和滑杆12的配合下,滑块13可以有效的对纱线置放孔6中的纱线进行夹紧,然后气缸3通过压杆14的配合,切刀15穿过切刀过槽7,对纱线置放孔6中的纱线进行切割,到达切刀垫块8处,完成限位,停止切割,最后吸附磁铁9与滑块13分开,滑块13复位即加工结束。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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