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3292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既可浮动在水上、又可安放在陆地上,并可 随人们需要改变房屋空间从而带来功能变化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 功能建筑。
技术背景
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普通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建筑如 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各地人均占地迅速减少,可建设地块与较优的 地理环境条件也同时减少和变得窘迫,相应的带来房地产价格攀升。 为使居者有其房,只能在加大使用率的同时减少人均居住面积与舒适 度。现有建筑主要建设在陆地上,引发问题在于,、钢混与钢结 构虽可竖向发展楼层,用地窘迫而向空中要面积使城市规划形成的风 貌为千城一面的钢筋混凝土森林;2、高层建筑的抗震.节能.消防等 要求将逐步提升其严格性和相应的攀升出新标准,这样一来建设成本 会大大提升;3、人均占地逐步减小与用地更紧张的必然趋势下,建筑 室内空间必将紧縮而更难满足人居功能的要求,这种趋势是必然的, 因此陆地上建筑体系势必向面积小.功能多和空间集中性强的拥挤状 态方向发展。而地球上水面积与陆地面积相比是70%比30%,如果将水 上部分面积用于房屋建设,将大大缓解建设用地的窘境。于是,在内 陆或一些海湾,有人便在船体上建设固定的楼房,如中国的趸船,丹
麦的水上漂流屋等。但是,趸船毕竟是船,不仅其浮体材料用量太大、 造价太高,而且它还是单体性浮动基础,因此,不得不考虑到重心与 平衡的原因,才造成趸船的上层建筑空间形式和功能单一而封闭,同 时趸船上的建筑体的空间固定不可变换,固定的房屋建筑也不可以拆 卸后设置于陆上使用,故趸船使用空间的构成与安排与陆上固定建筑 相比不具什么优势,唯一的区别是飘浮于水上。故用作人居建筑的可 能性极其有限。
丹麦的水上漂流屋设计为整体用水泥制造的单纯的趸船式样,同 样船上的建筑体的空间固定,不便因需要而随意改变,且浮力基础遇 暗礁就有裂口的危险。水上漂流屋的整体平板式浮动基础体量大且吃 水深,耗材多,用途少,水面平衡上随波摇摆大;再由于丹麦的水上 漂流屋其因平衡度的原因使上层建筑功能和形式大受制约,移动阻力 也非常大,甲板以上固定的房屋建筑因其单体船的重心和平衡度的问 题,难以在建筑的功能、形式及建筑风格上作太多文章,正由于丹麦 的水上漂流屋其设计上的先天缺失,所以,它的功能是单一的,使用 范围很有局限,与中国的趸船没有什么区别。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减轻城镇建设土地资源开发使用的压力 而提供一种既可浮动在水上、又可安放在陆地上,并可随人们需要改 变房屋空间从而带来功能变化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措施来达到,即这种水陆 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包括相对固定建筑物,其关键在于在建
筑物内设有一个通过轨道/滚动轮组往复滑动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 变空间房屋。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措施来达到
所述的相对固定建筑物装在浮力基础上,二者作可拆卸的连接; 在建筑物内设有一个可沿浮力基础甲板上的轨道/滚动轮组往复滑动 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变空间房屋。
所述的浮力基础有一个框架,框架下面装有浮具,框架上面装有 甲板,甲板上设有供可变空间房屋滑动的轨道;
所述的浮力基础有一个框架,框架下面装有浮具,框架上面装有 甲板,甲板上设有供可变空间房屋滑动的滚动轮组;
所述的可变空间房屋底部设有可沿设在甲板上的轨道往复滑动 的滚动轮组;
所述的可变空间房屋底部设有可沿设在甲板上的滑动轮组往复 滑动的轨道;
所述的可变空间房屋的移动可以通过设在该房屋或与该房屋相 连接的传动机构来实现,该传动机构既可是电动的也可以是手动的。
所述的建筑物可以是任意一种几何形体,其内部还设置有可变动 空间房屋,按此原理;在固定房屋内多个地方设置可向不同方向移动 的具有三维立体空间的房屋,并可依其安设的滑动轮组或轨道移动至 固定房屋以外,使房屋建筑的屋内外空间与使用性质发生变化,而浮 具基础平台面积大于房屋建筑所占占地面积,便于房屋建筑中可变空 间部分有伸展空间和收縮空间的用地,所述的浮具基础浮于水上,平
台可为矩形平面,是承载固定的房屋建筑的基础,基础主框架设计成 多个可安装浮具的孔穴,除按浮力需要设置基本的浮具数量外,还可 随要求增加浮具数量以增大浮力或起调节浮力重心的作用,并能使内 置的浮具可以随要求进行拆换而易于装配和检修,房屋建筑与浮力基 础两部分由于设计成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故可以使两部分分别安置建 设在水上和陆地上,房屋建筑设置在陆地上,浮力基础及平台设置于 水面上,使其又再增加了使用方式和使用功能。
按照上述组装而成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的重点功能 是将建筑整体设置浮动于水上,同时其功能还可依据具体情况水陆两 地分体建设设置,现有的建筑主要建设在陆地上,没有可大量建设在 水上的建筑,没有因不同要求可随时进行三维立体空间位移变化的功
能(在此是指建筑的局部或多个空间部分可随时位移变换空间位置; 使其功能发生变化的作用),没有水陆分别安置的称为两用设置的功 能和不限用地的优点,现有建筑不能随意拆卸,更没有可随人为要求 进行整体搬迁的功能,而该实用新型却具备了可在陆地上模块化拆装 搬迁或水上整体迁移并能换装部件的可塑功能,再者是陆上现有建筑 的建设周期较长且生产耗费大,而该发明的新建筑是采用按模块化流 水线生产方式与安装,其固定的房屋建筑和基础浮具及其连接件均可 实现工业化生产,还能实现现场模块化式的组装,故生产迅速又耗费 少。
该实用新型的重点是除将其整体设在水面上作为浮动的水上 建筑使用外,同时也可大量建设在普通平地上,依据具体情况可将房 屋建筑部分和浮具基础部分一分为二,将其水陆两地分体建设安置, 使其解决现有建筑不能大量建设在水域与水岸陡坡地区的情况,以此 方式填补国有土地建设的空白,第三功能是设计在该固定房屋建筑主
体框架内的局部(或多个三维空间体房屋)随不同要求;进行三维立 体空间位移变化至其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功能,即可以随时通过空间 位移变换解决现有陆地上建筑从未解决过的立体空间不可变化的问 题,产生现有建筑不能产生不同的使用功能组合;以此增大了使用范 围与方式,从而具备很强的使用可塑性(不是拆卸后再安装式的那种 极其缓慢麻烦的组合变化),第四功能是可随要求无论处于水面和 陆地上的该发明的新建筑的整体或局部;都可进行不同地点的迁移或 部件的更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用新型的重点功效之一是将建筑 整体设置浮动于水上,成为除现行陆地普通建筑以外,创造将水面积 资源陆地化使用为目的的新型建筑,该实用新型的重点功效之二在 于,依据要求可将固定的房屋建筑和浮力基础两部分拆开,分别建设 在水陆两地,至此作用在于水陆两用的方式增大了该建筑的使用范 围,集合了水上和陆地建筑的功能优点,填补国土建设中现有建筑不 能建设的用地空白面(即水面与水岸陆地),扩大了国土使用范围, 可有效减轻城镇建设中有限土地资源开发的压力,该实用新型的其重 点功效之三在于无论该建筑设置水面或陆地上;均可实施房屋空间随 要求进行多功能位移变化,使空间变化产生功能变化;本实用新型的 优点还在于 一、除按浮力需要设置基本的浮具数量外,还可随要求
增加浮具数量以增大浮力,或使内置的浮具可以随要求进行拆换,使 之易于装配和检修;二、该建筑均设计成组装式部件,各部分都可拆 换安装又便于改进和升级,故无论制造还是安装,其固定的房屋建筑 和浮具基础及其连接件均可实现工业化生产,有比现有陆地上建筑的 修建快出许多倍的建设功效,相对建设成本低,耗材耗时少,成果生 效远比现有陆地上建筑快;三、可随要求无论处于水面和陆地上的新
建筑整体或局部,都可进行变换地点的迁移,增大了本实用新型在城 市建设和居住使用上的灵活可塑性。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l是本实用新型用于水上的构造示意图2是是本实用新型用于陆地上的构造示意图。
图中l.浮具、2.框架、3.甲板、4.滑轨、5.建筑物、6.可变 动空间房屋、7.驱动器、8.滚动轮组、9.浮具预设位。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这种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包括相对固定建 筑物,其关键在于在建筑物内设有一个通过轨道/滚动轮组往复滑 动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变空间房屋。
参见图l, 一种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相对固定建筑物 装在浮力基础上,两者作可拆卸的连接;在建筑物内设有一个可沿浮
力基础甲板上的轨道/滚动轮组往复滑动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变空 间房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浮具1与框架2为浮力基础主要组成部分, 浮具1置于框架2内固定,框架2和浮具1用螺栓固定连接,在框架2下 并排安装浮具l来形成水上浮力面,浮具可以随要求进行拆换检修, 并于浮力基础框架2上留有根据浮力需要增大的要求而增添更多浮具 的预设空位,在框架2上部铺设有甲板3和可变空间房屋的移动滑道4, 通过螺栓进行连接固定,以上是浮力基础的全部,在浮力基础平台上 安装建筑物5和置于该房屋内的可变空间房屋6,用螺栓将建筑物5与 框架2固定连接起来与浮具组共同成为水上建筑主体,可变空间房屋6 置于固定房屋5以内,由驱动器7和滚动轮8来带动可变空间房屋6,依 甲板3上的定向轨道4移动至固定房屋5所属空间以外,使建筑物的空 间构成新的组合方式,并依同样方式可位移至建筑物5所属空间以内,
参见图2中,所述建筑物5和可变空间房屋6从浮力基础平台上 拆开,将其安置在陆地上作陆地建筑物使用,浮力基础仍置于水中, 其可变空间房屋6的空间位移变动方式与前一实施例所述的一样。
权利要求1. 一种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包括相对固定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在建筑物(5)内设有一个通过轨道/滚动轮组往复滑动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变空间房屋(6)。
2.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其特征 在于所述的相对固定建筑物(5)装在浮力基础上,二者作可拆卸 的连接;在建筑物内设有一个可沿浮力基础甲板上的轨道/滚动轮组 往复滑动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变空间房屋(6)。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其特征 在于所述的浮力基础有一个框架(2),框架下面装有浮具(1), 框架上面装有甲板(3),甲板(3)上设有供可变空间房屋滑动的轨 道(4)。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其特征 在于所述的浮力基础有一个框架(2),框架下面装有浮具(1), 框架上面装有甲板(3),甲板上设有供可变空间房屋滑动的滚动轮 组。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其特征 在于所述的可变空间房屋(6)底部设有可沿设在甲板上的轨道往 复滑动的滚动轮组(8)。
6.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其特征 在于所述的可变空间房屋底部设有可沿设在甲板上的滚动轮组往复 滑动的轨道。
7.根据权利要1或2所述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变空间房屋的移动可以通过设在该房屋或与该房屋 相连接的传动机构来实现,该传动机构既可是电动的也可以是手动的驱动器(7)。
专利摘要一种既可浮动在水上、又可安放在陆地上,并可随人们需要改变房屋空间从而带来功能变化的水陆两用可变空间多功能建筑,包括相对固定建筑物,其关键在于在建筑物内设有一个通过轨道/滚动轮组往复滑动以实现其空间改变的可变空间房屋。当它与水上浮具基础相结合时,可作水上建筑使用;当把房屋建筑部分和浮具基础拆开后,其房屋建筑部分还可设置在陆地上,浮具基础仍置于水中;在固定房屋建筑中的部分空间,无论处在水上和陆地上的情况下均可进行三维立体空间的变动位移,使所在环境的空间产生新的组合构成。可大大缓解城镇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局面。
文档编号E04B1/343GK201202179SQ20082009829
公开日2009年3月4日 申请日期2008年5月15日 优先权日2008年5月15日
发明者文素云 申请人:文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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