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面板和底板,所述面板设于所述底板上方,所述面板与所述底板胶粘连接,所述底板由原木旋切成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厚度小于所述底板厚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的厚度为1-6mm,所述底板的厚度为9-13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下部设有一个以上的沟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部分或全部所述沟槽内设有加强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下表面不低于所述底板下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沟槽的数量为两个以上时,所述沟槽之间相互平行排列,相邻两个所述沟槽之间的间距为5-20mm。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沟槽的宽度为10-50mm,深度为2-8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的木纤维方向与所述底板的木纤维方向垂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层复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的周侧设有公榫或母槽,相邻两个所述地板之间通过所述公榫和母槽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