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防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6270阅读:228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水结构,具体涉及一种排水管防水结构。



背景技术:

建筑防水施工是工程项目总体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居民房间渗漏极容易被发现,用户对此问题极为敏感。现阶段国家规范和设计施工图纸所规定的防水做法,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某些构造节点真正有效地做到不漏水往往是不够的——卫生间落水管根部。

目前,卫生间防水做法,往往是所在结构层上做一层聚氨酯防水或高聚物水泥基防水,外加一道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保护层以上的做法层一般为用户自拟。混凝土结构板上预留管道孔洞,待排水管安装完成后进行吊洞处理。对于仅仅一道防水的卫生间防水而言,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思考:1、单层防水膜在施工中因为施工操作不当,原料调配不好,未能形成有效的防水层。或者上在后期成品保护中防水层遭到破坏。2、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养护不当,出现开裂等。或者因为水管管道修改,工人有可能的在卫生间踩踏、抛入重物等,致使保护层遭到破坏,未能起到保护层作用。水泥砂浆保护层尤其容易遭到破坏。3、吊洞的混凝土,未能振导密实、养护不当等,致使在管道根部形成漏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现有卫生间排水管根部的防水结构过于简单,存在防水膜易损坏、水泥砂浆容易开裂、吊洞处混凝土与管道之间连接不够紧密的问题,从而导致卫生间漏水现象的发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排水管防水结构,它包括卫生间地坪以及安装在卫生间地坪吊洞内的排水管,其特征在于,在吊洞内设有包裹在排水管周围的防水混凝土层,所述防水混凝土层下表面与卫生间地坪齐平,上表面低于卫生间地坪,与卫生间地坪形成一个高度差;在防水混凝土层上、排水管四周由内至外依次设有封堵水泥层、瓜米石保护层、水泥基防水层和水泥砂浆保护层,所述封堵水泥层、瓜米石保护层、水泥基防水层和水泥砂浆保护层靠近排水管处均向排水管上端倾斜设置、呈锥形分布。

进一步的,在封堵水泥层内还混合有玻璃纤维网格布。将封堵水泥层与玻璃纤维网格布混合后能够防止封堵水泥层凝结后,长时间使用时开裂的现象。

进一步的,所述防水混凝土层低于卫生间地坪1-2公分。防水混凝土层上表面低于卫生间地坪后,能够确保处于其上方的封堵水泥层与卫生间地坪以及防水混凝土层很好的咬合,连接结构更加稳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得到的排水管防水结构具有如下优点:

1、在排水管处设置了多层结构进行防水保护,相较之前的单层防护,其防护效果更好。

2、采用了高强度的封堵水泥,并在封堵水泥内添加了玻璃纤维网格布,既能够实现防水,还能够避免长时间使用后开裂的现象;在封堵水泥层上还设有瓜米石保护层,该保护层能够更好地保护位于其下方的封堵水泥层所形成的防水构造。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卫生间排水管防水结构的剖面示意图。

图中:排水管1、卫生间地坪2、防水混凝土层3、封堵水泥层4、瓜米石保护层5、水泥基防水层6、水泥砂浆保护层7、玻璃纤维网格布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排水管防水结构,它包括卫生间地坪2以及安装在卫生间地坪吊洞内的排水管1,在吊洞内设有包裹在排水管1周围的防水混凝土层3,所述防水混凝土层3下表面与卫生间地坪2齐平,上表面低于卫生间地坪2,与卫生间地坪2形成一个高度差;在防水混凝土层3上、排水管1四周由内至外依次设有封堵水泥层4、瓜米石保护层5、水泥基防水层6和水泥砂浆保护层7,所述封堵水泥层4、瓜米石保护层5、水泥基防水层6和水泥砂浆保护层7靠近排水管1处均向排水管1上端倾斜设置、呈锥形分布。

在本实施例中,在封堵水泥层4内还混合有玻璃纤维网格布8,封堵水泥层4为一种高强度改性刚性水泥,集无机、无碱、防水、防潮、抗裂、抗渗、堵漏于一体,能在带水的情况下迅速反应,干固速度快,膨胀性低,因此,长时间使用后容易开裂,在施工过程中添加玻璃纤维网格布后,可方式其开裂,保持其防水性能和强度。

本实施例中的防水混凝土层3低于卫生间地坪1-2公分,且防水混凝土层3可以采用防水混凝土,也可采用一般混凝土,采用一般混凝土时,需在混凝土中添加适量的膨胀剂,加水生成大量庞章结晶水化物—钙钒石,使混凝土产生适度膨胀,可大致抵消混凝土在樱花过程中产生的收缩拉应力,同时推迟了收缩产生过程,且产生的钙钒石使混凝土更加致密,从而大大提高了混凝土结构的抗裂防渗性能。

堵漏水泥层4施工完成后所铺填的瓜米石保护层有比水泥砂浆保护层更好的强度,能更好地保护由堵漏王构成的防水构造。此层为冗余保护层,为了更好的解决防水问题,提高施工质量,降低维护成本,提高经济效果。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尽管申请人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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