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展示墙板的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80600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展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展示墙板的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在展示场地一般都会有多个展示区,为了进行区分,传统技术中主要采用木材或铝型材组成展示墙体将其隔离,并且木材或铝型材主要是通过螺栓或钢钉连接,然而由于展示场地的周期较短,在展会结束后,这些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并不高,故而一定程度上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使用稳定性好的用于展示墙板的连接装置。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展示墙板的连接装置,包括展示墙板和连接相邻展示墙体的连接装置,在所述展示墙板的侧边上设有长方形凹槽,所述连接装置包括左板体和右板体,所述左板体和右板体之间通过轴杆连接,在所述左板体和右板体的外侧端面中部固定有凸块,在所述凸块的顶面和底面均设有柱孔,在所述柱孔内设有连接抵柱,在所述连接抵柱与所述柱孔的底壁之间固定有抵压受力弹簧,在所述左板体和右板体的顶面和底面均有与所述柱孔相连通的调节孔,还设有L型翘杆,所述L型翘杆的拐角处通过旋转轴连接在调节孔的外侧端开口处,所述L型翘杆的内侧端固定在连接抵柱的底端且L型翘杆的外侧端与左板体或右板体的顶面或底面之间固定有弹簧,所述L型翘杆在所述弹簧的作用下以旋转轴为中心旋转并使L型翘杆的内侧端向上翘起。

在所述长方形凹槽的顶壁和底壁上均设有防滑纹槽,在所述连接抵柱的端面上固定的防滑凸齿。

所述凸块的长度与长方形凹槽的长度相同且所述凸块的厚度与长方形凹槽的宽度相同。

在所述凸块的表面粘贴固定有防滑橡胶垫层。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在展示墙板的侧面设有长方形凹槽,而连接装置上的左板体和右板体过轴杆相连接,且在左板体和右板体的外侧端面有连接抵柱和抵压受力弹簧,在使用时连接抵柱通过抵压受力弹簧抵压在长方形凹槽的槽壁上进行固定,连接便捷,并且连接装置可以根据需要使左板体和右板体成不同的角度,从而可以满足不同形状场合下使用需求,同时还设置有L型翘杆,在使用时L型翘杆在弹簧的作用下内侧端向上翘起,从而配合抵压受力弹簧使连接抵柱向外抵压在长方形凹槽的槽壁上固定,保证了连接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向下按压L型翘杆的外侧端使L型翘杆的内侧端向下移动,使抵压柱杆压缩抵压受力弹簧,从而也方便连接装置与展示墙体的拆离,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用于展示墙板的连接装置,包括展示墙板1和连接相邻展示墙体1的连接装置2,在所述展示墙板1的侧边上设有长方形凹槽3,所述连接装置2包括左板体21和右板体22,所述左板体21和右板体22之间通过轴杆23连接,在所述左板体21和右板体22的外侧端面中部固定有凸块24,在所述凸块24的顶面和底面均设有柱孔25,在所述柱孔25内设有连接抵柱26,在所述连接抵柱与所述柱孔的底壁之间固定有抵压受力弹簧27,在所述左板体和右板体的顶面和底面均有与所述柱孔相连通的调节孔4,还设有L型翘杆5,所述L型翘杆5的拐角处通过旋转轴6连接在调节孔4的外侧端开口处,所述L型翘杆5的内侧端固定在连接抵柱26的底端且L型翘杆5的外侧端与左板体或右板体的顶面或底面之间固定有弹簧7,所述L型翘杆在所述弹簧的作用下以旋转轴为中心旋转并使L型翘杆的内侧端向上翘起。其在展示墙板的侧面设有长方形凹槽,而连接装置上的左板体和右板体过轴杆相连接,且在左板体和右板体的外侧端面有连接抵柱和抵压受力弹簧,在使用时连接抵柱通过抵压受力弹簧抵压在长方形凹槽的槽壁上进行固定,连接便捷,并且连接装置可以根据需要使左板体和右板体成不同的角度,从而可以满足不同形状场合下使用需求,同时还设置有L型翘杆,在使用时L型翘杆在弹簧的作用下内侧端向上翘起,从而配合抵压受力弹簧使连接抵柱向外抵压在长方形凹槽的槽壁上固定,保证了连接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向下按压L型翘杆的外侧端使L型翘杆的内侧端向下移动,使抵压柱杆压缩抵压受力弹簧,从而也方便连接装置与展示墙体的拆离。

在所述长方形凹槽的顶壁和底壁上均设有防滑纹槽8,在所述连接抵柱的端面上固定的防滑凸齿9。

所述凸块的长度与长方形凹槽的长度相同且所述凸块的厚度与长方形凹槽的宽度相同。

在所述凸块的表面粘贴固定有防滑橡胶垫层。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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