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7635阅读:9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逆向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切割地面的切割装置,特别是一种逆向切割机。
地面切割机是用于地面切割、开缝用的施工机具,以动力驱动装置带动锯片旋转,用来切割各种路面,例如用来切割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混凝土路面等,现有的地面切割机在车架下部安装两组行走轮,其中车架前部一组直径较小,后部一组直径较大,此种结构便于控制锯片的切割深度,现有切割机不足之处在于动力输出轴与切割锯片的工作轴位于车架的不同侧,这增加了工作轴的长度20cm,锯片工作轴上的皮带轮位于两轴承支架外侧,此种结构增加了支承力矩,造成了整机稳定性低,机械振动增大。现有的切割机均以顺时针方向旋转切割,如


图1所示,锯片要接触沙石的磨擦面为二分之一,切掉的沙石要经过锯片前进方向,由锯片将沙、石、土带出,这样就增加了锯片在切割工作中的磨擦力,增加了动力消耗。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稳定性高,重量轻,节约能源的逆向切割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结构实现的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逆向切割机,车架下部安装着行走轮,车架前部安装着锯片,车架后部固定着水箱,车架前部安装着驱动装置,驱动装置的动力输出轴上固定着皮带轮,该动力输出轴与切割锯片的工作轴位于车架的同一侧,锯片工作轴上的皮带轮位于两个轴承支架中间,两皮带轮上安装着三角带,锯片被固定在锯片工作轴一端的两片夹板内,锯片的切割齿形为逆时针旋转切割方向。
本实用新型将动力输出轴与切割锯片的工作轴设置在机架同一侧,缩短了工作轴的长度,减小了传动机构的重量,锯片工作轴上的皮带轮位于两个轴承支架的中间,缩短了支承力臂的长度,降低了机械振动量,提高了整机的工作稳定性,从而使本实用新型在切割路面时切割精度提高。本实用新型的锯片齿形为逆时针旋转切割方向,从而使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能以逆时针方向旋转切割地面,在逆向切割过程中,锯片只有四分之一锯齿切割地面,而沙石、土等切下的物料会被锯齿直接带到地面上,而无需另外四分之一锯片将物料带走,因此锯片只承受切割路面的阻力,而没有将物料排出时所受的阻力。现有的锯片与沙石接触的磨擦面为二分之一,本实用新型与沙石接触面为四分之一,使用时锯片逆时针旋转切割,使沙石从上方带出,现有设备工作时具备功率15马力,本实用新型只需10马力即可实现同样的技术指标,因此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节约了能源。
图1为现有技术锯片工作状态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图3为
图1的左视图;图4为主轴传动结构剖视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锯片状态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评述。
实施例如图2所示的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逆向切割机,车架1下部安装着行走轮2,如图3所示,车架1前部安装着锯片3,车架1后部固定着水箱4,车架1前部安装着驱动装置,如图4所示,驱动装置的动力输出轴6上固定着皮带轮5,该动力输出轴6与切割锯片3的工作轴7位于车架的同一侧,锯片工作轴7上的皮带轮8位于两个轴承支架9中间,两皮带轮上安装着三角带10,锯片3被固定在锯片工作轴7一端的两片夹板11内,锯片3的切割齿形为逆时针旋转切割方向。如图5所示,锯片只有四分之一锯齿切割地面,而沙石、土等切下的物料会被锯齿直接带到地面上,而无需另外四分之一锯片将物料带走,因此锯片只承受切割路面的阻力,而没有将物料排出时所受的阻力。如
图1所示,现有的锯片与沙石接触的磨擦面为二分之一,本实用新型与沙石接触面为四分之一,使用时锯片逆时针旋转切割,使沙石从上方带出,现有设备工作时具备功率15马力,本实用新型只需10马力即可实现同样的技术指标,因此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节约了能源。
权利要求1.一种逆向切割机,车架(1)下部安装着行走轮(2),车架(1)前部安装着锯片(3),车架(1)后部固定着水箱(4),车架(1)前部安装着驱动装置,其特征是驱动装置的动力输出轴(6)上固定着皮带轮(5),该动力输出轴(6)与切割锯片(3)的工作轴(7)位于车架的同一侧,锯片工作轴(7)上的皮带轮(8)位于两个轴承支架(9)中间,两皮带轮上安装着三角带(10),锯片(3)被固定在锯片工作轴(7)一端的两片夹板(11)内,锯片(3)的切割齿形为逆时针旋转切割方向。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逆向切割机,驱动装置的动力输出轴上固定着皮带轮,该动力输出轴与切割锯片的工作轴位于车架的同一侧,锯片工作轴上的皮带轮位于两个轴承支架中间,两皮带轮上安装着三角带,锯片被固定在锯片工作轴一端的两片夹板内,锯片的切割齿形为逆时针旋转切割方向。本实用新型减小了传动机构的重量,降低了机械振动量,提高了整机的工作稳定性,从而在切割路面时切割精度提高,逆时针旋转切割,锯片只有四分之一锯齿切割地面,与现有技术相比节约了能源。
文档编号B28D1/22GK2333525SQ98238290
公开日1999年8月18日 申请日期1998年7月15日 优先权日1998年7月15日
发明者王继海, 王志刚 申请人:王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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