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989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闸门主体、供电装置、驱动装置和控制柱;

所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闸门主体的移动;所述供电装置用于为整个系统提供能源;所述控制柱用于控制所述驱动装置;

所述闸门主体下端设置有齿轮条,所述齿轮条与所述驱动装置上的驱动齿轮啮合;

所述控制柱至少为两个,分别设置在闸门主体的前后两侧,用于控制闸门主体的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装置包括蓄电池、风力发电部和风光互补控制器;所述风力发电部通过风光互补控制器的控制进行对蓄电池的充电和对驱动装置提供负载电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光伏发电部,所述光伏发电部通过所述风光互补控制器控制进行对蓄电池的充电和对驱动装置提供负载电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和控制电路,所述控制柱与电线与所述控制电路连接,通过对所述控制电路的控制驱动所述驱动电机,实现闸门主体的开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柱设置有四个,在所述闸门主体的前侧和后侧各设置有两个;所述闸门主体同侧的控制柱之间有用于车辆通过的间隙。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柱上设置有用于控制驱动电机正反转的控制开关。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闸门主体下端侧面设置有齿轮条,所述与齿轮条啮合的驱动齿轮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闸门主体下端设置有便于闸门主体移动的车轮。

9.根据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闸门主体下端设置便于闸门主体移动的运动轨道。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光互补自动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闸门主体采用铝材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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