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清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94958阅读:516来源:国知局
一种清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清洁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生活中,扫把、吸尘器、清洁刷等清洁装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现有的清洁装置中都会存在这样的缺陷:在清洁拐角,或者一些不易搬动的家居的底部的角落时,由于扫把、吸尘器等清洁装置的握杆基本都是直杆,所以无法伸入到拐角处进行清洗,造成这些地方堆积很多灰尘或者垃圾,对环境卫生很不利;同时,这类清洁装置在清理玻璃外部的时候,往往需要手臂伸出窗外,再弯曲手臂,手拿清洁装置对玻璃的外部进行清洁,操作时间长了易于造成手臂疲劳,而且身体侧出窗外对生命安全也会造成一定的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对拐角、窗户玻璃外部等直杆不易伸到的地方进行清洁的清洁装置。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清洁装置,包括握杆、电源、吸尘器、清洁头、带动清洁头旋转的电机,电源分别与吸尘器和电机电连接,所述的握杆由若干个节块组成,节块和节块之间通过软管连接在一起,软管穿过节块的中部并把所有节块串在一起,节块和节块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所有节块的内径是不相同的,所有节块连接在一起时整体形状为蛇状,内径最大的节块内设置有一V形吸尘口,V形吸尘口与软管的空腔相连通,电机设置在内径最大的节块内,清洁头设置在内径最大的节块的底部,内径最小的节块设置成空心结构,吸尘器设置在内径最小的节块的空腔内,吸尘器的吸尘口与软管扣接,所述的握杆的中部设置有吸盘,所述的吸盘通过铰接的方式与节块连接。

其中,所述的节块中内径最大的节块上设置有两个发光装置,所述的发光装置与电源电连接。

其中,所述的节块中内径最小的节块的外表面上设置有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分别控制吸尘器、电机和发光装置的工作。

其中,所述的控制开关通过电线分别与吸尘器、电机和发光装置电连接,连接的电线隐藏在所述的软管内。

其中,所述的节块的横截面为圆形。

其中,所述的电源为充电电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第一、由于握杆由若干个节块组成,节块和节块之间通过软管连接在一起,软管穿过节块的中部并把所有节块串在一起,节块和节块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使得握杆能够弯曲,便于对拐角、窗户玻璃外部等直杆不易伸到的地方进行清洁;第二、所有节块连接在一起时整体形状为蛇状,增加清洁装置的美观性和趣味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截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节块中内径最大的节块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节块中内径最小的节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1、握杆;2、电源;3、吸尘器;4、清洁头;5、电机;6、节块;7、软管;8、V形吸尘口;9、吸盘;10、发光装置;11、控制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清洁装置,包括握杆1、电源2、吸尘器3、清洁头4、带动清洁头4旋转的电机5,电源2分别与吸尘器3和电机5电连接,电源2为充电电源。

握杆1由若干个节块6组成,节块6的横截面为圆形,节块6和节块6之间通过软管7连接在一起,软管7穿过节块6的中部并把所有节块6串在一起,节块6和节块6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使得握杆1能够弯曲,便于对拐角、窗户玻璃外部等直杆不易伸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所有节块6的内径是不相同的,所有节块6连接在一起时整体形状为蛇状,增加清洁装置的美观性和趣味性。

如图3所示,所有节块6中内径最大的节块6内设置有一V形吸尘口8,目的是使吸尘口的形状与蛇嘴巴的形状相似,增加逼真性。V形吸尘口8与软管7的空腔相连通,电机5设置在内径最大的节块6内,清洁头4设置在内径最大的节块6的底部,电机5带动清洁头4进行旋转,对地面或者玻璃的表面进行清洁。如图4所示,内径最小的节块6设置成空心结构,吸尘器3设置在内径最小的节块6的空腔内,吸尘器3的吸尘口与软管7扣接,吸尘器3通过V形吸尘口8对灰尘进行吸取。握杆1的中部设置有吸盘9,吸盘9通过铰接的方式与节块6连接,设置吸盘9的目的是在清洁玻璃时,能把握杆1固定在玻璃上,减少手握握杆1的力度,便于清洁。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节块6中内径最大的节块6上设置有两个发光装置10,发光装置10与电源2电连接。设置两个发光装置10的目的一方面是可以照明,另一方面是使得清洁装置的整体形状更像蛇的形状,两个发光装置10相当与蛇的两个眼睛。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节块6中内径最小的节块6的外表面上设置有控制开关11,控制开关11分别控制吸尘器3、电机5和发光装置10的工作,控制开关11通过电线分别与吸尘器3、电机5和发光装置10电连接,连接的电线隐藏在软管7内。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最优实施例,但是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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