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卷帘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26181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电动卷帘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卷帘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动卷帘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电动卷帘是采用管状电机为动力的一种电动化卷帘机构。它的操作只需拨动电源开关,操作简便、工作安静平稳,是手动卷帘的升级换代产品。电机直接安装在铝合金卷管内,既减少了窗帘箱的体积和力的传动环节,又避免外界对电机的影响,增加了机构的可靠性。卷管为优质铝合金材料,强度高,且不易变形;表面进行阳极氧化处理,防老化、耐腐蚀。安装支架选用高强度合金钢,抗弯、抗剪强度大,保证机构安装使用的安全可靠性。现有的电动卷帘虽然可以自动化,但是操作人员只能近距离操作,无法远程控制。

【发明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卷帘控制系统,既可以近距离操作,也可以远程控制。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包括卷管,卷管内设有电机,电机一端与转轮连接,另一端设有卡套,电机固定在电机支架上,电机支架与挂架连接,挂架与左支架连接,左支架与卷管连接,卷管上设有帘布,帘布下端设有拉伸支架,所述电机与接收器连接,接收器与电源连接。
[0005]所述接收器与感应器连接。
[0006]还包括遥控器,遥控器与接收器匹配。
[0007]所述遥控器的控制范围为30m?200m。
[0008]所述电源上设有若干控制按钮。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实现了电动卷帘的远程控制;可根据需要调节其行程,调试方便,控制精准可靠;可根据需要切换不同的工作模式,切换方便;操作简便、工作安静平稳;。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2]如图1所示,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包括卷管11,卷管11内设有电机3,电机3 —端与转轮2连接,另一端设有卡套4,电机3固定在电机支架5上,电机支架5与挂架1连接,挂架1与左支架10连接,左支架10与卷管11连接,卷管11上设有帘布8,帘布8下端设有拉伸支架9,电机3与接收器6连接,接收器与设有若干控制按钮的电源7和感应器11连接,感应器11的感应区域0?3m。还包括遥控器,遥控器与接收器6匹配,遥控器的控制范围为30m?200m。利用电源7上的控制按钮选择不同的工作模式或电机3的转向。
[001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模式有以下几种:
[0014]人体感应模式,感应模式下,当人站在感应区域,电机正转或反转,卷帘向上移动,当人离开此区域8s?35s,电机反转或正转,卷帘向下移动,关闭卷帘;
[0015]按钮操作模式,操作电源上的控制按钮,控制电机的转向,开启或关闭卷帘;
[0016]遥控模式,操作遥控器,控制电机的转向,开启或关闭卷帘。
[0017]使用时,在人体感应模式下按电源上任一按钮即可切换至按钮操作模式。在按钮操作模式下可随意定位帘幕的高度。
【主权项】
1.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包括卷管(11),卷管(11)内设有电机(3),电机(3)—端与转轮(2 )连接,另一端设有卡套(4 ),电机(3 )固定在电机支架(5 )上,电机支架(5 )与挂架(1)连接,挂架(1)与左支架(10)连接,左支架(10)与卷管(11)连接,卷管(11)上设有帘布(8),帘布(8)下端设有拉伸支架(9),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3)与接收器(6)连接,接收器与电源(7)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器(6)与感应器(11)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遥控器,遥控器与接收器(6)匹配。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器的控制范围为30m ?200m。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7)上设有若干控制按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卷帘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动卷帘控制系统。包括卷管,卷管内设有电机,电机一端与转轮连接,另一端设有卡套,电机固定在电机支架上,电机支架与挂架连接,挂架与左支架连接,左支架与卷管连接,卷管上设有帘布,帘布下端设有拉伸支架,所述电机与接收器连接,接收器与电源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实现了电动卷帘的远程控制;可根据需要调节其行程,调试方便,控制精准可靠;可根据需要切换不同的工作模式,切换方便;操作简便、工作安静平稳。
【IPC分类】E06B9/72
【公开号】CN205036280
【申请号】CN201520760920
【发明人】孙嵘, 王宏
【申请人】郑州椿长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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