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交通锥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0428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交通锥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交通隔离警戒设施,具体涉及一种新型交通锥。



背景技术:

在一些城市道路或公路施工路段,常常需要摆放一些交通锥来隔离交通以保证行车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但是现有交通锥为了保证其稳定性,锥身普遍较为笨重,携带很不方便,当需要设置多个交通锥时,运输和摆放起来相当困难。同时交通锥往往是散点摆放,然而人们依然可以从交通锥之间的缝隙中穿过,并不能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起到有效的隔离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交通锥,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交通锥,包括底座、锥体、外螺纹、挂环、行走轮、锥顶、反光条、提手、立杆、警示绳、把手,所述底座一端与锥体连接,底座外侧设有外螺纹,底座底面设有行走轮,锥体上面设有反光条,锥体外侧对称设有挂环,锥体一端与锥顶连接,底座一端平面上对称设有提手,底座一端与立杆连接,立杆一端与把手之间螺纹连接,相邻锥体上面的挂环之间设有警示绳。

优选的,所述锥体底端内侧设有内螺纹,内螺纹与外螺纹之间匹配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外壳采用塑料制作而成,底座外壳内设有配重块, 配重块采用水泥制作而成。

优选的,所述锥体采用塑料材料制作而成,锥体外侧上中下位置设有反光条,反光条共设有三道。

优选的,所述底座中间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螺纹,立杆一端外侧同样设有螺纹,通孔通过螺纹与立杆之间匹配连接。

优选的,所述挂环与锥体之间采用热熔焊接连接,提手与底座之间同样采用热熔焊接连接。

优选的,所述锥顶采用塑料管制作而成,小型爆闪灯通过卡扣与锥顶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新型交通锥锥体与底座之间可以分开装运携带方便;底座通过通孔可以叠加套在立杆上,节省了占地面积;设置的行走轮便于移动交通锥,节省时间;锥顶上可以卡接小型爆闪灯用于警示作用,也可以通过锥顶提起锥体便于拿取;设置的反光条更容易提醒路人注意,避免碰撞;相邻两个锥体的挂环上可以设置警示绳,避免行人穿过隔离带;通过把手推动叠加后的底座,使用起来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底座叠加在立杆上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警示绳连接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外螺纹,3-锥体,4-锥顶,5-反光条,6-挂环,7-提手,8-立杆,9-行走轮,10-警示绳,11-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新型交通锥,包括底座1、锥体3、外螺纹2、挂环6、行走轮9、锥顶4、反光条5、提手7、立杆8、警示绳10、把手11,所述底座1一端与锥体3连接,底座1外侧设有外螺纹2,底座1底面设有行走轮9,锥体3上面设有反光条5,锥体3外侧对称设有挂环6,锥体3一端与锥顶4连接,底座1一端平面上对称设有提手7,底座1一端与立杆8连接,立杆8一端与把手11之间螺纹连接,相邻锥体3上面的挂环6之间设有警示绳10,锥体3底端内侧设有内螺纹,内螺纹与外螺纹2之间匹配连接,底座1外壳采用塑料制作而成,底座1外壳内设有配重块,配重块采用水泥制作而成,锥体3采用塑料材料制作而成,锥体3外侧上中下位置设有反光条5,反光条5共设有三道,底座1中间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螺纹,立杆8一端外侧同样设有螺纹,通孔通过螺纹与立杆8之间匹配连接,挂环6与锥体3之间采用热熔焊接连接,提手7与底座1之间同样采用热熔焊接连接,锥顶4采用塑料管制作而成,小型爆闪灯通过卡扣与锥顶4连接。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底座1、锥体3、外螺纹2、挂环6、行走轮9、锥顶4、反光条5、提手7、立杆8、警示绳10、把手11构成了本装置,将锥体3底端内侧设置的外螺纹与底座1外侧设置的外螺纹2之间连接在一起,通过行走轮9可以移动交通锥的位置,挂环6对称设置在锥体3的外侧,相邻两个交通锥上的挂环6之间可以连接警示绳10,反光条5共设置有三道,起到警示作用,小型爆闪灯可以通过卡扣卡接固定在锥顶4上面,在夜间提醒路人注意,当不用的时候将锥体3从底座1上螺下然后通过锥顶4提起锥体3叠加在一起,底座1中间设有通孔,先将立杆8与一个底座1之间通过螺纹固定连接,然后螺下把手11,手握提手7将底座1通过通孔叠加在立杆8上,最后螺紧把手11,更加方便携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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