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上药机械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6803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一种上药机械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是一种上药机械手,属于机械手领域。



背景技术:

能模仿人手和臂的某些动作功能,用以按固定程序抓取、搬运物件或操作工具的自动操作装置。机械手是最早出现的工业机器人,也是最早出现的现代机器人,它可代替人的繁重劳动以实现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能在有害环境下操作以保护人身安全,因而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冶金、电子、轻工和原子能等部门。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310754164.9,一种自动落纱系统的机械手系统,包括机械手系统、巡回走车和机械手,巡回走车安装于轨道上,且巡回走车上安装有机械手系统,机械手系统中各机械手的输入端分别与驱动轴上的凸轮啮合,气口接入机械手由负压气口、橡皮套、橡皮套操作机械手与气口操作机械手组成,抬起机械手由四杆机构组成,压下机械手与打开机械手由轴向移动的单杆机构组成,换筒机械手由执行部分与驱动部分组成,吸纱机械手、卷装驱动机械手和推出机械手都由单杆机构组成,挂纱机械手使用四杆机构组成,导纱机械手由单杆机构与气缸组成,气口接入机械手由单杆机构与气缸组成,纱筒定位机械手由两个气缸和连杆机构组成。本发明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现有的上药机械手夹手装置无法进行更换,无法有效提高了对药房的药品添加的效率以及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上药机械手,其结构包括移动装置、升降装置、禽纵装置、构板装置、夹手装置,所述移动装置上方连接有升降装置,所述升降装置连接于禽纵装置左端,所述禽纵装置连接有构板装置和夹手装置,所述移动装置设有右轮、左轮、板架,所述板架底部连接有右轮和左轮,所述升降装置设有顶气器、升降杆、控制顶板、固定顶架,所述顶气器上方连接于升降杆底部,所述禽纵装置设有推动杆头、推动杆、弦器、衔接架,所述推动杆头右端连接有推动杆左端,所述弦器连接有衔接架,所述构板装置设有顶块和架构板,所述顶块连接于架构板内侧,所述夹手装置设有控制夹板、活动顶板、固定衔接板、衔接环,所述活动顶板上端连接有控制夹板,所述活动顶板底部连接有固定衔接板。

进一步地,所述升降杆顶部连接于控制顶板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顶板连接有固定顶架。

进一步地,所述推动杆右端连接有弦器。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衔接板底部连接有衔接环。

进一步地,所述顶气器推动升降杆。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构板装置和夹手装置进行安装和拆卸。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禽纵装置连接有构板装置和夹手装置,夹手装置能够进行更换,有效提高了对药房的药品添加的效率以及质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上药机械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夹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移动装置-1、升降装置-2、禽纵装置-3、构板装置-4、夹手装置-5、右轮-11、左轮-12、板架-13、顶气器-21、升降杆-22、控制顶板-23、固定顶架-24、推动杆头-31、推动杆-32、弦器-33、衔接架-34、顶块-41、架构板-42、控制夹板-51、活动顶板-52、固定衔接板-53、衔接环-5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发明提供一种上药机械手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移动装置1、升降装置2、禽纵装置3、构板装置4、夹手装置5,所述移动装置1上方连接有升降装置2,所述升降装置2连接于禽纵装置3左端,所述禽纵装置3连接有构板装置4和夹手装置5,所述移动装置1设有右轮11、左轮12、板架13,所述板架13底部连接有右轮11和左轮12,所述升降装置2设有顶气器21、升降杆22、控制顶板23、固定顶架24,所述顶气器21上方连接于升降杆22底部,所述禽纵装置3设有推动杆头31、推动杆32、弦器33、衔接架34,所述推动杆头31右端连接有推动杆32左端,所述弦器33连接有衔接架34,所述构板装置4设有顶块41和架构板42,所述顶块41连接于架构板42内侧,所述夹手装置5设有控制夹板51、活动顶板52、固定衔接板53、衔接环54,所述活动顶板52上端连接有控制夹板51,所述活动顶板52底部连接有固定衔接板53,所述升降杆22顶部连接于控制顶板23底部,所述控制顶板23连接有固定顶架24,所述推动杆32右端连接有弦器33,所述固定衔接板53底部连接有衔接环54。

在进行使用时,构板装置和夹手装置安装在衔接架上,移动装置进行移动;升降装置实现升降;禽纵装置进行推动带动了构板装置或者夹手装置的使用。

如药店或者工厂在进行药品归类放置时,启动上药机械手,更换构板装置或者夹手装置进行药品放取。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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