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售卖机的隐藏式门铰链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0701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售卖机的隐藏式门铰链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售卖机,具体是一种自动售卖机的隐藏式门铰链结构。



背景技术:

中国专利文件号CN2625524Y公开了一种自动售货机门体铰链,该铰链的链板的一端固定联接于箱体顶端适应部位,链板的另一端设有固定轴,门体顶端的适应部位设置轴孔,轴孔与固定轴为间隙配合,上述固定轴自由端设有外螺纹和与之相配的螺母,固定轴的自由端穿过上述轴孔后,在该端旋上螺母达到工位对门体联接和保持托持,在固定轴的自由端设有防止螺母松脱出工位的限位机构。

这种门体铰链安装时其本体会外露在自动售货机外部,使自动售货机的整体美观度差,由于铰链本体、联接件(即螺钉)容易拆开,导致其防盗性能也差,容易拆开,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自动售卖机的隐藏式门铰链结构,其门铰链能够内藏在门体及机体之间,整体美观度好,防盗性能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自动售卖机的隐藏式门铰链结构,包括设有置物口的机体,所述置物口通过门铰链铰接有门体,其结构特征在于,所述置物口外缘设有框槽,门铰链一端嵌装固定在框槽内,另外一端通过转轴与门体转动连接,门体与置物口盖合后,门铰链内藏在框槽和门体内。

所述框槽位于置物口的上、下两侧且相互平行,门铰链共两组,它们分别安装在上、下两侧的框槽内并分别通过转轴与门体转动连接。

所述上侧的框槽通过置物口的边缘连续折弯而成、与机体一体成型。

所述机体的下部设有取物面板,下侧的框槽由取物面板顶面形成。

所述上侧的框槽的截面呈顺时针旋转90度的“[”状或者呈顺时针旋转90度“L”状,下侧的框槽的截面呈逆时针旋转90度的“[”状或者呈逆时针旋转90度“L”状。

所述门铰链的首端截面形状与其相应的框槽的截面形状相当,门铰链的首端紧贴在框槽内。

所述门铰链的首端通过固定螺钉与其所在位置的框槽或置物口或机体固定连接,所述固定螺钉固定门铰链后,其内藏在框槽和门体内。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在置物口上设置框槽,并把门铰链安装在框槽内,门体与置物口盖合后,门铰链能够内藏在门体及置物口(即机体)之间,门铰链不会外露于机体,整体美观度好,防盗性能好。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各类自动售卖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门体关闭状态参考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门体打开状态参考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门体关闭状态的结构示意图(局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图3,本自动售卖机的隐藏式门铰链结构,包括设有置物口11的机体1,所述置物口11通过门铰链3铰接有门体2,所述置物口11外缘设有框槽111,门铰链3一端嵌装固定在框槽111内,另外一端通过转轴31与门体2转动连接,门体2与置物口11盖合后,门铰链3内藏在框槽111和门体2内。门体2与置物口11盖合后,门铰链2能够内藏在门体2及置物口11(即框槽111、机体1)之间,门铰链3不会外露于机体1。

进一步地,框槽111位于置物口11的上、下两侧且相互平行,门铰链3共两组,它们的首端分别安装在上、下两侧的框槽111内,并且尾端分别通过转轴31与门体2转动连接,实现置物口11与门体2的铰接。

进一步地,上侧的框槽111通过置物口11的边缘连续折弯而成、与机体1一体成型,美观度好,而且加工便捷,成本低。

进一步地,机体1的下部设有取物面板12,下侧的框槽111由取物面板12顶面形成,取物面板12安装在机体1后,自然形成下侧的框槽111,结构简单紧凑,装配便捷,成本低。

进一步地,上侧的框槽111的截面呈顺时针旋转90度的“[”状,作为简单的变形,上侧的框槽111的截面也可呈顺时针旋转90度“L”状;下侧的框槽111的截面呈逆时针旋转90度“L”状,作为简单的变形,下侧的框槽111的截面也可呈逆时针旋转90度的“[”状。该技术方案都能使门铰链3更好地内藏在相应的框槽111内,不占用多余的空间,结构更加简单可靠。

进一步地,门铰链3的首端截面形状与其相应的框槽111的截面形状相当,门铰链3的首端紧贴在相应的框槽111内。该技术方案使门铰链3能够更加稳固贴合地嵌装在相应的框槽111内,可靠性高,不会发生变形。

进一步地,门铰链3的首端通过固定螺钉32与其所在位置的框槽111或置物口11或机体1固定连接,装配简单,牢固可靠。固定螺钉32固定门铰链3后,其内藏在框槽111和门体2内。仅在开门状态下才可以对固定螺钉32进行装卸,关门状态下同样看不到螺钉,达到隐形防撬的目的。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他实施方案。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设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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