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智能技术和机器人技术的陪伴型机器人技术研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语音交互型机器人。
背景技术:
随着人工智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机器人都将在各行各业发挥重要的作用,且充满无限可能。现有产品为“小胖”机器人,“小胖”机器人作为一款服务型机器人,同时具备强大的语音交互功能,能根据主人要求自行走动,回答各种难题,存在成本高、体积庞大、安装过程复杂、便携性差等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语音交互机器人成本高、体积庞大、安装过程复杂、便携性差等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语音交互型机器人。
一种交互型机器人,包括:手机、连接件以及机器人主体,
所述机器人主体,包括控制模块以及带有两个滑动轮的底座,所述控制模块安装在底座内部,底座上开有连接口,OTG线一端与连接口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手机充电接口连接;
所述手机,安装在一夹持件上,通过夹持件放置在所述底座上,手机与底座通过OTG线将信号传输给所述机器人主体的控制模块;
连接件,一端连接在所述底座上,另一端与所述手机的夹持件连接,将手机夹持件固定在机器人主体的底座上。
进一步,所述底座为中空结构体,底座为密封防水结构,在底座内放置控制电路板,所述控制模块集成在控制电路板上,控制模块通过底座上的接口与手机连接,手机接收到语音信号,通过OTG线将语音信号传输给控制模块。
进一步,所述底座内部设置一电机,所述电机通过设置在底座上的接线口通过OTG线与手机连接,将手机电池作为电机的电源,电机通过一驱动电路驱动,所述驱动电路连接在控制模块上,控制电机驱动滑动轮滑动。
进一步,所述底座内部安装陀螺仪传感器与所述控制模块连接,保持机器人在运动过程中的平衡。
进一步,所述连接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一端通过一重力件固定,所述重力件调节放置手机后机器人两端的重力平衡。
进一步,所述连接件为一弯折板,弯折后形成30~80度的夹角。
进一步,所述夹持件与连接件之间为活动连接,夹持件通过连接处为中心旋转。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语音交互型机器人直接利用手机作为程序的运行平台,直接将手机与机器人主体连接,体积小,成本低,安装过程简单,运行过程灵活;大大降低了机器人自身的硬件成本。
2、本实用新型语音交互型机器人底座的数据线直接插入到手机的充电口即可完成连接,没有任何复杂的调试安装过程。
3、本实用新型语音交互型机器人整体的体积非常小,同时手机和机器人底座可以分开存放,因此十分便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语音交互型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语音交互型机器人底座与两个滑动轮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语音交互型机器人加持件与手机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手机,2、底座,3、滑动轮,4、连接件,5、夹持件,6、重力件,7、连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一种交互型机器人,包括;手机1、连接件4以及机器人主体,所述机器人主体,包括控制模块以及带有两个滑动轮3的底座2,参见图2,两个滑动轮3设置在底座2两侧,相对布置,所述控制模块安装在底座2内部,底座2上开有连接口7,OTG线一端与连接口7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手机1充电接口连接;所述手机1,安装在一夹持件5上,通过夹持件5放置在所述底座2上,手机1与底座2通过OTG线将信号传输给所述机器人主体的控制模块;连接件4,一端连接在所述底座2上,另一端与所述手机1的夹持件5连接,夹持件5与连接件4之间为活动连接,夹持件5通过连接处为中心旋转。参见图3,将手机1夹持件5固定在机器人主体的底座2上。
本实施例中底座2采用一端带有凸起长方体结构,底座2为中空结构体,为密封防水结构,在底座2内放置控制电路板,所述控制模块集成在控制电路板上,控制模块通过底座2上的接口与手机1连接,手机1接收到语音信号,通过OTG线将语音信号传输给控制模块;底座2内部设置一电机,所述电机通过设置在底座2上的接线口通过OTG线与手机1连接,将手机1电池作为电机的电源,电机通过一驱动电路驱动,所述驱动电路连接在控制模块上,控制电机驱动滑动轮3滑动;所述底座2内部安装陀螺仪传感器与所述控制模块连接,保持机器人在运动过程中的平衡。
连接件4为一弯折板,形成30~80度的夹角,弯折板一边固定在底座2上,端部通过一重力件6固定,重力件6用于调节放置手机1后机器人两端的重力平衡。
语音交互型机器人工作过程,将手机1与机器人主体通过OTG线连接,手机1端发出控制信号,控制信号通过OTG线传输给机器人主体的底座2内部的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控制驱动电路驱动电机,电机驱动滑动轮3滑动;通过陀螺仪传感器调整机器人的平衡。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发明实施的范围,凡依本发明所作的等同变化与修饰,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