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5327发布日期:2019-09-20 21:06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



背景技术:

插销是一种防止门窗从外面被打开的防盗部件,现代门窗等插销器具一般是金属的,而古代的门窗插销则为木质结构的,插销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带有可活动的杆,另一部分是一个插销孔,也叫插销“鼻儿”,通常带杆的部分固定在门上,鼻儿固定在门框上,并且位置要对应,比锁的结构简单很多,但效果相当,只是锁在门外,插销在门里,使用时,将杆插入鼻儿中即可。

目前市场上的插销种类多种多样,并且基本都是单轴的,市场上的插销的安全系数远远满足不了该需求,因为这种插销在关上之后容易滑动而打开,鉴于此,克服以上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成为本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以下的技术措施来实现:

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包括限位座、插销栓件、插销把柄和定位销件,所述的插销栓件依次贯穿限位座左右两端的表面,所述插销栓件的下端表面连接有插销把柄两端的上端表面,所述的限位座包括底板以及设置于底板两端的第一导向件和第二导向件,所述第一导向件和第二导向件上均设有通孔,插销栓件穿设两个通孔且可绕自身轴向转动。

优选地,所述的插销把柄由第一连接臂、把柄主体、第二连接臂组成,所述的第一连接臂、把柄主体、第二连接臂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的把柄主体的左端表面焊接有第一连接臂,所述的第二连接臂焊接于把柄主体的右端表面,所述的第一连接臂、第二连接臂的上端表面均焊接于插销栓件的下端表面,所述的插销栓件形状为圆柱体,所述定位销件设置有两个,用于限定插销栓件以及插销把柄的位置,其均位于第一导向件和第二导向件之间。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导向件和第二导向件之间设置两个定位销件,增加插销的稳定系数,使得插销栓件不易滑脱,使得插销整体结构稳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插销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容置框架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容置框架的底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容置框架的底座爆炸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容置框架的左侧护栏框架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容置框架的右侧护栏框架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可折叠容置框架的可折叠框架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

1、底座 11、承托边框 111、边框支架

112、支脚 12、支撑架 121、第一外周支架

122、第二外周支架 123、支撑柱 124、第一横杆

125、第一纵杆 126、凹槽 127、第一容纳孔

2、左侧护栏 21、左侧护栏框架 22、横梁

23、纵梁 24、第一把手 25、第二纵杆

26、第一凸块 27、第一连接板 28、第二凸块

29、第一连接杆 3、右侧护栏 31、右侧护栏框架

32、第三纵杆 33、第二把手 34、第一容纳槽

35、活动框架 36、第三凸块 37、第二连接板

38、第四凸块 39、第二连接杆 4、前可折叠框架

41、第一活动架体 411、第二横杆 412、第四纵杆

413、第五凸块 414、第一销轴 42、第二活动架体

421、第三横杆 422、第五纵杆 423、连接件

424、凹口 425、第二销轴 426、第二容纳槽

427、第二容纳孔 4、后可折叠框架 5、插销

61、限位座 611、底板 612、第一导向件

613、第二导向件 62、插销栓件 63、插销把柄

631、第一连接臂 632、把柄主体 633、第二连接臂

64、定位销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用于可折叠容置框架的插销结构,包括限位座61、插销栓件62、插销把柄63和定位销件64,所述的插销栓件62依次贯穿限位座61左右两端的表面,所述插销栓件62的下端表面连接有插销把柄63两端的上端表面,所述的限位座61包括底板611以及设置于底板611两端的第一导向件612和第二导向件613,所述第一导向件612和第二导向件613上均设有通孔(图中未标示),插销栓件62穿设两个通孔且可绕自身轴向转动,所述的插销把柄63呈U形结构,所述的插销把柄63由第一连接臂631、把柄主体632、第二连接臂633组成,所述的第一连接臂631、把柄主体632、第二连接臂633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的把柄主体632的左端表面焊接有第一连接臂631,所述的第二连接臂633焊接于把柄主体632的右端表面,所述的第一连接臂631、第二连接臂633的上端表面均焊接于插销栓件62的下端表面,所述的插销栓件62形状为圆柱体,所述定位销件64设置有两个,用于限定插销栓件62以及插销把柄63的位置,其均位于第一导向件612和第二导向件613之间。所述插销结构设置在可折叠容置框架上。

请参阅图2所示,所述可折叠容置框架,包括底座1、左侧护栏2、右侧护栏3、前可折叠框架4、后可折叠框架5和上述的插销6,所述底座1上端两侧可拆卸的安装有左侧护栏2和右侧护栏3,所述左侧护栏2、右侧护栏3之间可拆卸的安装有前可折叠框架4和后可折叠框架5,所述前可折叠框架4与后可折叠框架5通过上述的插销6活动连接,所述左侧护栏2和所述右侧护栏3上均设置有插销6,所述底座1、左侧护栏2、右侧护栏3、前可折叠框架4以及后可折叠框架5共同构成一个用于容置存储箱的可折叠容置框体。

请参阅图3、4所示,所述底座1包括承托边框11和支撑架12,所述支撑架12置于承托边框11内,所述承托边框11为四根边框支架111围接而成的方形边框,方形边框的四个顶角处均设有上下延伸的支脚112,所述支撑架12包括第一外周支架121、第二外周支架122、支撑柱123、第一横杆124和第一纵杆125,所述第一外周支架121设置有两根,两根所述第一外周支架121呈对称设置且相互平行,所述第二外周支架122设置有两根,两根所述第二外周支架122呈对称设置且相互平行,所述第二外周支架122上设置有两个凹槽126,两根所述第一外周支架121与两根所述第二外周支架122围成一外框架,所述外框架的四个顶角处设有四个支撑柱123,四个所述支撑柱123的一侧均设置有第一容纳孔127,所述外框架内设置有多条平行的第一纵杆124和多条平行的第一横杆125,所述第一纵杆124和第一横杆125交叉设置。

请参阅图5所示,所述左侧护栏2包括左侧护栏框架21,所述左侧护栏框架21内设置有横梁22和纵梁23,所述横梁22和纵梁23交叉设置,所述横梁22与纵梁23的交叉处设置有第一把手24,所述横梁22与左侧护栏框架21之间设置有多条平行的第二纵杆25,所述左侧护栏框架21两侧均设置有两块向外延伸的第一凸块26,两块所述第一凸块26之间连接有第一连接板27,所述左侧护栏框架21两侧还设置有插销6,所述左侧护栏框架21底部设置有两块向外延伸的第二凸块28,两块所述第二凸块28上贯穿有第一连接杆29。

请参阅图6所示,所述右侧护栏3包括右侧护栏框架31,所述右侧护栏框架31内设置有多条平行的第三纵杆32,其中一第三纵杆32与所述右侧护栏框架31的交叉处设置有第二把手33,所述右侧护栏框架31顶部设有第一容纳槽34,所述第一容纳槽34内设置有活动框架35,所述活动框架35底部与右侧护栏框架31铰接,所述活动框架35两侧均设置有插销6,所述右侧护栏框架31两侧均设置有两块向外延伸的第三凸块36,两块所述第三凸块36之间连接有第二连接板37,所述右侧护栏框架31两侧还设置有插销6,所述右侧护栏框架31底部设置有两块向外延伸的第四凸块38,两块所述第四凸块38上贯穿有第二连接杆39。

请参阅图7所示,所述前可折叠框架4包括第一活动架体41和第二活动架体42,所述第一活动架体41内设置有相互交叉设置的第二横杆411和第四纵杆412,所述第一活动架体41的一端设置有向外延伸的第五凸块413,所述第五凸块413的两侧设置有第一销轴414;所述第二活动架体42内设置有第三横杆421,所述第三横杆421将所述第二活动架体42围合的区域分隔成两个矩形边框,两个所述矩形边框内设置有若干根第五纵杆422,所述第二活动架体42两侧设置有多个向外折弯的连接件423,所述第二活动架体42两侧底部设置有凹口424,所述凹口424内设置有第二销轴425,所述第二活动架体42顶部开设有第二容纳槽426,所述第二容纳槽426的两侧壁上设置有第二容纳孔427,所述第二容纳孔427用于容纳第一销轴414。安装时将第一活动架体41上的第一销轴414伸入所述第二活动架体42上的第二容纳孔427内,从而使第一活动架体41与第二活动架体42连接。

所述后可折叠框架5与所述前可折叠框架4结构相同。

安装时,左侧护栏2通过第二凸块28卡设于底座1的凹槽126内并且通过第一连接杆29固定,右侧护栏3通过38卡设于底座1的凹槽126内并且通过第二连接杆39固定,前可折叠框架4以及后可折叠框架5通过第二销轴425卡设于底座1的第一容纳孔127内,同时,左侧护栏2两端的第一连接板27卡设于前可折叠框架4以及后可折叠框架5两端的连接件423内并且通过插销6固定,右侧护栏3两端的第二连接板37卡设于前可折叠框架4以及后可折叠框架5两端的连接件423内并且通过插销6固定,从而实现可折叠容置框架安装。

尽管上面对本实用新型说明性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以便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的范围,对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只要各种变化只要在所附的权利要求限定和确定的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内,一切利用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实用新型创造均在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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