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车门锁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特种车门锁。
背景技术:
特种车由于其特种用途,特别注重其可靠性,目前的车门锁结构较为复杂,内部零部件众多,在使用过程中易出现故障,且当出现故障时维修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旨在提供一种简化内部结构、使用可靠的特种车门锁。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特种车门锁,包括锁壳组件和设于锁壳组件内的锁舌,所述锁壳组件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盖体覆盖于凹槽上,所述壳体上开有用于容纳锁舌的凹槽,所述凹槽一侧开有用于锁舌伸出的缺口;
所述盖体上开有沿锁舌伸缩方向延伸的条形孔,所述锁舌上设有导向凸点,所述导向凸点插入条形孔内,所述条形孔内设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一端与条形孔靠锁舌伸出方向一端连接,所述复位弹簧另一端与导向凸点连接;
所述锁舌背离伸出端两侧均设有拉杆,两个所述拉杆与锁舌一体成型,所述两个拉杆远离锁舌端相向一侧均设有若干凸齿;所述两个拉杆之间设有与凸齿啮合的齿轮,所述齿轮两端分别可转动的镶嵌于壳体和盖体上。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实用新型,锁舌可滑动的设置于凹槽内,通过盖体与合体的扣合将锁舌进行固定,锁舌行设置的导向凸点与盖体上开设条形孔配合且通过复位弹簧连接,通过复位弹簧将锁舌向缺口一侧拉动,使锁舌伸出缺口外实现住锁功能;通过转动齿轮,且通过齿轮转动与拉杆上设置的由若干凸齿组成的齿条将拉杆拉动将锁舌向凹槽内拉动,实现开锁;通过齿轮拉动开锁和通过复位拉簧拉动住锁,结构简单可靠,同时,复位弹簧设于条形槽内,方便对其维护。
进一步限定,所述缺口宽度小于凹槽宽度,所述锁舌靠伸出端两侧均设有限位块,能够防止锁舌脱出凹槽外。
进一步限定,所述锁舌伸出缺口一端为斜面,斜面在关门时具有一定的导向功能,便于使用。
进一步限定,所述条形孔靠锁舌伸出方向一端内壁设有用于连接复位弹簧的安装柱,设安装柱为复位弹簧的安装提供支点,便于组装和后期维护。
进一步限定,所述盖体两侧设有多个凸块,所述凹槽两侧壁均设有与凸块对应设置的多个卡槽,凸块与卡槽配合,便于盖体定位,有效提高盖体与壳体的连接结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通过齿轮拉动开锁和通过复位拉簧拉动住锁,结构简单可靠,同时,复位弹簧设于条形槽内,方便对其维护。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附图给出的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特种车门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锁舌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盖体的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壳体1、盖体2、锁舌3、凹槽4、缺口5、条形孔6、导向凸点7、复位弹簧8、拉杆9、凸齿10、齿轮11、限位块12、安装柱13、凸块14、凹槽1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特种车门锁,包括锁壳组件和设于锁壳组件内的锁舌,所述锁壳组件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盖体覆盖于凹槽上,所述壳体上开有用于容纳锁舌的凹槽,所述凹槽一侧开有用于锁舌伸出的缺口;所述盖体上开有沿锁舌伸缩方向延伸的条形孔,所述锁舌上设有导向凸点,所述导向凸点插入条形孔内,所述条形孔内设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一端与条形孔靠锁舌伸出方向一端连接,所述复位弹簧另一端与导向凸点连接;所述锁舌背离伸出端两侧均设有拉杆,两个所述拉杆与锁舌一体成型,所述两个拉杆远离锁舌端相向一侧均设有若干凸齿;所述两个拉杆之间设有与凸齿啮合的齿轮,所述齿轮两端分别可转动的镶嵌于壳体和盖体上。
本实施例中,锁舌可滑动的设置于凹槽内,通过盖体与合体的扣合将锁舌进行固定,锁舌行设置的导向凸点与盖体上开设条形孔配合且通过复位弹簧连接,通过复位弹簧将锁舌向缺口一侧拉动,使锁舌伸出缺口外实现住锁功能;通过转动齿轮,且通过齿轮转动与拉杆上设置的由若干凸齿组成的齿条将拉杆拉动将锁舌向凹槽内拉动,实现开锁;通过齿轮拉动开锁和通过复位拉簧拉动住锁,结构简单可靠,同时,复位弹簧设于条形槽内,方便对其维护。
本实施例中,所述缺口宽度小于凹槽宽度,所述锁舌靠伸出端两侧均设有限位块,能够防止锁舌脱出凹槽外。
本实施例中,所述锁舌伸出缺口一端为斜面,斜面在关门时具有一定的导向功能,便于使用。
本实施例中,所述条形孔靠锁舌伸出方向一端内壁设有用于连接复位弹簧的安装柱,设安装柱为复位弹簧的安装提供支点,便于组装和后期维护。
本实施例中,所述盖体两侧设有多个凸块,所述凹槽两侧壁均设有与凸块对应设置的多个卡槽,凸块与卡槽配合,便于盖体定位,有效提高盖体与壳体的连接结构稳定性。
本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通过齿轮拉动开锁和通过复位拉簧拉动住锁,结构简单可靠,同时,复位弹簧设于条形槽内,方便对其维护。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特种车门锁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