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防盗设备的解锁的系统和方法_6

文档序号:8500855阅读:来源:国知局
34.如权利要求30至33中的一个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所述解锁设备的解锁区中使得所述识别设备、或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以以下方式锁止的步骤:在解锁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并且解除物品或其包装后,所述设备、或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被锁止在所述解锁区中。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步骤包括在所述解锁区中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或所述设备的锁止位置中展开一个或多个移动锁止构件的步骤。
36.如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预定条件来解锁在所述解锁区中锁止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或所述识别设备的步骤。
37.如权利要求30至36中的一个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锁设备包括环绕所述解锁区的移动部,所述方法包括步骤:一方面在高锁止位置和另一方面在低解锁位置之间位移所述移动部,其中,在所述高锁止位置中,所述移动部位于高于或等于部署在所述解锁区中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或所述识别设备的高度的高度处,在所述低解锁位置中,所述移动部位于低于部署在所述解锁区中的所述元件或所述识别设备的高度的高度处。
38.如权利要求30至37中的一个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读取所述识别设备具有的标识信息,并且根据所读取的信息来执行判定使得防止解锁所述识别设备以及解除物品或其包装失活或不失活。
39.如权利要求30至37中的一个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设备和/或所述商品的标识信息包括至少一个识别码。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码包括下述识别码中的至少一个:集成在所述识别设备中的RFID构件的唯一标识符TID、指定给假借商品的物理对象的商品的识别码(EAN,EPC)、唯一地识别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物理对象并且不同于所述商品的识别码的光学读取码。
41.如权利要求39或4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信息识别所述识别设备与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所述商品的关联。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信息包括所述识别设备的唯一识别码与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所述商品的识别码(EAN)的关联,所述识别设备固定到承载指定给所有相同物理对象的所述商品识别码(EAN)的物理对象。
43.如权利要求40和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识别设备和/或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所述商品的标识信息与专用于所述商品的站点或网页的URL地址之间的关联的在前步骤。
44.如权利要求30至43中的一个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设备包括两个单独的元件,所述两个元件在解锁位置相互分离并且在锁定位置相互固定。
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元件能一方面在根据轴向结构彼此相对安置它们的锁定位置中相互固定,以及另一方面在根据相对于轴向锁定结构横向偏移的至少一个结构安置它们的至少一个解锁位置中相互固定。
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元件中的第一元件包括意在通过所述商品或其包装的尖端,所述第二元件在第一区中具有孔以便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在锁定轴向位置中根据第一插入轴轴向地插入所述尖端并保持它以便防止其缩回,所述第二元件还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区,用于容纳相对于所述第一区横向偏移的尖端,以及所述尖端能根据与所述第一插入轴平行的若干插入轴轴向地插入,以便获得两个元件的若干不同可能解锁位置,每一解锁位置对应于所述两个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
47.如权利要求45或4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测所述两个分离元件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步骤。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步骤包括下述子步骤: -在解锁区和/或所述区周围发射至少一个电磁信号, -接收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 -在所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的基础上,根据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信号的传播受两个分离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的影响来检测两个分离元件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
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的传播受两个分离元件的轴向锁定结构的影响,还执行检测两个分离元件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解锁位置。
50.如权利要求30至49中的一个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的识别设备是用于防止所述商品被盗的设备。
51.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防止被盗的设备包括能向设备的外部发射电磁波或从外部接收电磁波的至少一个有源或无源构件。
52.—种用于检测商品的识别设备的存在的方法,商品的识别设备被锁定到商品或其包装上,并且必须通过解锁设备解锁,所述解锁设备包括意在容纳待解锁的识别设备的解锁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检测在所述解锁设备的解锁区附近存在商品的可能其他识别设备的步骤。
53.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的每一识别设备承载识别所述设备和/或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信息,所述方法包括读取识别位于所述解锁设备的解锁区附近的商品的可能识别设备的信息的步骤。
54.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射频执行所述读取,每一商品识别设备包括至少一个RFID型的构件和/或承载识别所述设备和可能识别商品的信息的光学读取码。
55.—种用于管理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的解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在锁定位置和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两个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可位移的至少两个元件,在所述锁定位置中,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所述识别设备承载识别所述设备和/或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信息, -用于识别所述识别设备和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关联的装置; -包括解锁区的解锁设备,并且在所述区中: -解锁装置,所述解锁装置用于相对于彼此解锁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并且使所述商品或其包装脱离所述识别设备, -锁止装置,所述锁止装置能被激活以便在解锁两个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后相对于彼此锁止所述两个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并且解除物品或其包装,所述锁止装置能根据预定条件的实现而失活。
56.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一方面能在锁定位置中相互固定并且另一方面能在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中相互固定的两个分离兀件。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两个分离元件均处于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时,根据所述两个元件中的一个所具有的标识信息,能失活或不失活所述锁止 目.ο
58.如权利要求56或5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分离元件一方面能在根据轴向结构相互相对安置它们的锁定位置中相互固定,并且另一方面能在根据相对于轴向锁定结构横向偏移的至少一个结构安置它们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中相互固定。
59.如权利要求56至58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元件中的第一元件包括用来通过所述商品或其包装的尖端,所述第二元件在第一区中具有孔以便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在锁定轴向位置中根据第一插入轴轴向地插入所述尖端并保持它,从而防止其缩回,所述第二元件还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区,用于容纳相对于所述第一区横向偏移的尖端,以及所述尖端能根据与所述第一插入轴平行的若干插入轴轴向地插入,以便获得所述两个元件的若干不同可能解锁位置,每一解锁位置对应于所述两个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
60.如权利要求56至59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能检测所述两个分离元件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检测装置。
61.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是电磁检测装置,所述电磁检测装置包括用于发射至少一个电磁信号的装置和用于接收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的装置,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以以下方式安置在所述解锁区周围:所述两个分离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影响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在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之间的传播。
62.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分离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以不同于轴向锁定结构的方式影响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在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之间的传播。
63.如权利要求61或6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包括若干对发射和接收元件,每一对的发射元件与同一对的接收元件相对部署。
64.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以所发射的中间电磁信号或电磁束的集合限定定界所述解锁区的三角区域的方式来安置所有对的发射元件。
65.如权利要求55至64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锁区包括壳体,所述壳体能容纳所述识别设备、或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并且具有基本上与所述设备或元件的形状和尺寸互补的形状和尺寸。
66.如权利要求55至65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商品的识别设备是用于防止所述商品被盗的设备。
67.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防止被盗的设备包括能向设备的外部发射电磁波或从外部接收电磁波的至少一个有源或无源构件。
68.一种用于管理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的解锁的方法,所述设备包括在锁定位置和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两个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可位移的至少两个元件,在所述锁定位置中,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所述识别设备承载识别所述设备和/或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信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识别所述识别设备和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关联, -在解锁设备的解锁区中相对于彼此解锁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并且使商品或其包装脱离所述识别设备, -在两个元件解锁后,使所述两个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锁止在解锁区中, -根据预定条件的实现,解锁所述两个元件中的所述至少一个。
69.—种用于管理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的解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所述设备包括两个分离元件,一方面,在其中两个元件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的锁定位置中,所述两个分离元件能相互固定,另一方面,在至少一个解锁位置中也能相互固定, -解锁设备,包括壳体和解锁装置,所述壳体能在锁定和解锁位置中容纳所述识别设备、或其元件中的一个,所述解锁装置用于相对于彼此解锁所述识别设备的两个元件并且使商品或其包装脱离所述识别设备, -检测单元,所述检测单元能检测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其中,当所述识别设备或其元件中的一个在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容纳在所述壳体中时,所述识别设备的两个元件相互固定。
70.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能通过与所述设备的锁定位置的检测比较来检测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
71.如权利要求69或7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是电磁检测装置,所述电磁检测装置包括用于发射至少一个电磁信号的装置和用于接收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的装置,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以以下方式安置在所述解锁区周围:所述两个分离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影响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在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之间的传播。
72.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分离元件的横向偏移结构影响以不同于轴向锁定结构的方式影响所发射的所述至少一个电磁信号在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之间的传播。
73.如权利要求71或7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装置和所述接收装置包括若干对发射和接收元件,每一对的发射元件与同一对的接收元件相对部署。
74.如权利要求7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以由所述元件发射的中间电磁信号或电磁束的集合限定定界所述解锁区的三角区域的方式来安置所有对的发射元件。
75.如权利要求71至74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和接收装置被安置成在它们之间预留用于识别设备进入解锁区的通道的空间。
76.如权利要求69至75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能容纳所述识别设备、或所述两个元件中的一个的壳体具有基本上与其容纳的所述设备或元件的形状和尺寸互补的形状和尺寸。
77.如权利要求69至76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商品的识别设备是用于防止所述商品被盗的设备。
78.如权利要求7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防止被盗的设备包括能向设备的外部发射电磁波或从外部接收电磁波的至少一个有源或无源构件。
79.—种用于管理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的解锁的方法,所述设备包括两个分离元件,一方面,在其中两个元件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的锁定位置中,所述两个分离元件能相互固定,另一方面,在至少一个解锁位置中也能相互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识别设备或其元件中的一个容纳在解锁设备的壳体中的锁定位置中, -相对于彼此解锁所述识别设备的两个元件和撤回第一元件,以便允许商品或其包装脱离所述识别设备,同时第二元件保持在所述壳体中, -使固定到所述第二元件的第一元件原位处于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 -检测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一个解锁位置。
80.—种用于管理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的解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包装或未包装商品的识别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在锁定位置和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两个位置之间相对于彼此可位移的至少两个元件,在所述锁定位置中,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 -解锁设备,包括: 解锁装置,所述解锁装置用于相对于彼此解锁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并且使商品或其包装脱离所述识别设备, 解锁区,所述解锁区包括形成用于容纳所述识别设备或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之一的壳体的部件, 外围部件,所述外围部件环绕形成壳体的所述部件,所述两个部件中的第一部件可相对于第二固定部件垂直移动以便占用两个位置,即所述外围部件位于高于或等于设置在形成壳体的所述部件中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或所述识别设备的高度的高度处的锁止位置,以及所述外围部件位于低于设置在形成壳体的所述部件中的元件或所述识别设备的高度的高度处的解锁位置。
81.如权利要求8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能根据预定条件激活的、用于位移所述移动部的机构。
82.如权利要求8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位移所述移动部的机构包括用于驱动齿轮旋转的与齿轮协作的马达、安装成与所述齿轮一体旋转并且包括第一凸轮装置的组件,所述移动部包括与所述第一凸轮装置互补的第二凸轮装置,并且通过所述两个凸轮装置与所述组件协作使得所述轮的旋转驱动所述移动部从一个位置垂直移向另一位置。
83.如权利要求80至82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部是所述外围部件。
84.如权利要求80至83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止所述识别设备物理进入形成解锁设备的壳体的部件的机械装置。
85.如权利要求8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防止进入的机械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移动锁止构件,一方面,所述移动锁止构件能占用防止所述识别设备物理进入形成解锁设备的壳体的部件的展开位置,另一方面,能占用允许所述识别设备物理进入形成解锁设备的壳体的部件的缩回位置。
86.如权利要求80至85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能将所述解锁的识别设备、或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解锁的元件中的一个锁止在形成解锁设备的壳体的部件中的锁止位置中。
87.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使得用于锁止在形成壳体的部件中锁止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中的一个或所述识别设备的装置在锁止位置中激活、和用于根据预定条件在解锁位置中失活的装置。
88.如权利要求85和8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装置包括用于防止进入的机械装置的一个或多个移动锁止构件。
89.如权利要求87和8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移动锁止构件激活和失活的装置包括用于位移所述一个或多个移动锁止构件的机构。
90.如权利要求8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移机构包括用于驱动齿轮旋转的与齿轮协作的马达、安装成与所述齿轮一体旋转并且包括接触部的组件,所述一个或多个移动构件通过凸轮装置与所述组件的接触部接触协作,使得所述轮的旋转驱动所述一个或多个移动锁止构件位移。
91.一种用于管理与商品的购买有关的交易和解锁识别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所述识别设备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作为包装或未包装物理对象的商品的识别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在锁定位置和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两个位置之间可相对于彼此位移的至少两个元件,在所述锁定位置中,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 -由所述识别设备承载并且唯一地识别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物理对象的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通过商品码(EAN)与所述商品相关联,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表示专用于所述商品的网站或网页的URL地址, -移动通信装置,所述移动通信装置能读取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并且以执行对象的在线购买为目的与URL地址建立连接, -解锁设备,用于相对于彼此解锁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并且使商品或其包装脱离所述识别设备, -用于管理所述解锁设备的操作的装置,所述解锁设备能根据识别或未识别到在线购买期间建立的识别设备与物理对象关联来管理所述解锁设备的操作, -用于能在解锁和从所述解锁设备收回所述识别设备后激活的、用于解离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和所述URL地址的装置。
92.如权利要求9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通信装置能读取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并且通过建立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和所述URL地址的关联的关联表来与URL地址建立连接。
93.如权利要求91或9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管理所述解锁设备的操作的装置能管理所述解锁设备的操作以防止所述识别设备进入所述解锁设备或在解锁后保持所述识别设备。
94.如权利要求91至93中的一个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设备包括承载唯一识别码TID和商品的商品码(EAN,EPC,…)的RFID构件,两个码在系统中相关联。
95.—种用于管理与商品的购买有关的交易和用于解锁识别设备所固定到的商品的所述识别设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作为包装或未包装物理对象的商品的识别设备包括在锁定位置和至少一个解锁位置的两个位置之间可相对于彼此位移的至少两个元件,在所述锁定位置中,所述至少两个元件在锁定装置的作用下以锁定方式在它们之间束缚商品或其包装,所述识别设备承载唯一地识别所述设备所固定到的物理对象的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 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与识别商品的商品码(EAN)之间的关联,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表示专用于所述商品的网站或网页的URL地址, -读取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并且以执行对象的在线购买为目的与URL地址建立连接, -根据识别或未识别到在线购买期间建立的识别设备与物理对象关联来管理用于使得所述识别设备的所述至少两个元件解锁的设备的操作, -在解锁和从所述解锁设备收回所述识别设备后,解离所述至少一个光学读取码和所述URL地址。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用于管理识别商品的设备的解锁的系统,该设备包括能呈现在它们之间装入物品的锁定位置和解锁位置的至少两个元件。该系统包括用于解锁识别设备的设备、激活的用于防止解锁的装置以及用于判定是否失活或不失活所述防止解锁的装置的判定装置。判定装置能在识别到或未识别到识别设备与附接所述设备的商品之间的关联的基础上判定。
【IPC分类】E05B73-00, G08B13-24
【公开号】CN104822889
【申请号】CN201380037151
【发明人】阿兰·法维耶, 陶马什·勒迪
【申请人】艾科在特世界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5日
【申请日】2013年5月3日
【公告号】CA2878411A1, EP2872715A2, US20150187150, WO2014009617A2, WO2014009617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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