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镜面显示装置的出光侧基板,包括衬底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侧基板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衬底基板上的反射膜;所述反射膜划分为透射区和反射区,所述透射区的尺寸在微米级;
其中,所述反射膜位于所述透射区的部分允许光透过,所述反射膜位于所述反射区的部分用于反射外界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衬底基板最外侧的偏光片;
所述反射膜设置在所述偏光片远离所述衬底基板的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膜位于所述透射区的部分包括蛾眼膜结构;
所述蛾眼膜结构包括纳米级突起阵列,相邻所述突起之间的间距为纳米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为圆锥状突起、高斯面状突起或抛物面状突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的高为100~300nm,底面直径为50~150nm;
和/或,相邻所述突起之间的间距为50~300nm。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从所述反射膜位于所述透射区的部分出射的反射光和透射光中所述透射光所占的比例为70%~10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示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侧基板划分为亚像素区和限定所述亚像素区的像素界定区;
所述反射膜的透射区与所述出光侧基板的亚像素区对应,所述反射膜的反射区与所述出光侧基板的像素界定区对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膜包括沿着出光方向依次设置的金属膜层和保护膜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出光侧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层的材料为Ag或Al;所述保护膜层的材料为SiO2或TiO2。
10.一种镜面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出光侧基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镜面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为液晶显示面板或OLED显示面板。
12.一种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出光侧基板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衬底基板上形成反射薄膜;
在所述反射薄膜上涂布光刻胶;
将包含有多个凹槽的模板压印在透射区对应的所述光刻胶上,使所述光刻胶填充到所述凹槽,对所述光刻胶进行固化,并分离所述模板;
对所述反射薄膜进行刻蚀,以在所述透射区形成阵列排布的突起,以形成反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