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防窥显示模组,所述防窥显示模组包括显示面板和防窥结构;
还包括双稳态液晶盒,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具有透过态和散射态两种稳定状态;
其中,所述双稳态液晶盒设置在所述防窥结构的出光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窥结构为防窥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为自发光显示面板或被动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当所述显示面板为自发光显示面板时,所述防窥片设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出光侧;当所述显示面板为被动发光显示面板时,所述防窥片设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入光侧或出光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窥结构为窄视角背光源;
所述显示面板为被动发光显示面板。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发光显示面板包括OLED显示面板。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动发光显示面板包括LCD显示面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的双稳态液晶;
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上设置有多个透明电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稳态液晶为近晶型液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切换按钮;
所述切换按钮用于控制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呈透过态或散射态。
10.一种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共享显示模式时,控制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呈透过态;
在防窥显示模式时,控制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呈散射态。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共享显示模式时,通过控制所述切换按钮,使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呈透过态;
在防窥显示模式时,通过控制所述切换按钮,使所述双稳态液晶盒呈散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