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65875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影音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



背景技术:

人眼是横向并排的,两眼之间间隔6至7公分,因此左眼看到的影像与右眼看到的影像存在稍许差异,这个差异被称为视差,大脑会解读双眼的视差并藉以判断物体远近进而产生立体视觉。而当观看者单眼观看景物时,就不存在视差问题了,所以立体感也会随之消失。

现今社会中,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科技进步也在加快发展,人们对休闲娱乐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在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同时要求也有所提高。目前,3D游戏已经存在3D立体视频效果了,但在听觉方面还需要增加立体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以解决上述问题的不足之处,实现3D游戏中音频和视频的双3D娱乐需求。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包括PC主机、3D立体显示屏和3D声音系统,所述PC主机分别与3D立体显示屏和3D声音系统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3D声音系统包括WFS处理器、跳线盘、扬声器、128轨数字调音台和数字调音台,所述数字调音台连接PC主机输出端,所述PC主机输出端还通过MADI接口连接WFS处理器,所述WFS处理器通过DA接口(数模转换接口)分别连接跳线盘和128轨数字调音台,所述跳线盘输出端连接扬声器。

进一步的,所述PC主机还连接有无盘系统和数据处理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3D立体显示屏连接有立体观象器。

进一步的,所述3D立体显示屏为3D偏光显示器。

进一步的,所述立体观象器为偏光式3D眼镜。

进一步的,所述无盘系统包括网络通讯单元和网络服务器,所述PC主机通过网络接口与所述网络通讯单元和所述网络服务器相连。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使3D游戏实现了音频和视频的双3D立体效果,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休闲娱乐体验,丰富了人类娱乐的多样性,使人们在休闲时更能够全身心的放松并进入娱乐状态。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结构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3D声音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双3D立体互动娱乐系统,包括PC主机、3D立体显示屏和3D声音系统,所述PC主机分别与3D立体显示屏和3D声音系统连接。

如图2所示,所述3D声音系统包括WFS处理器、跳线盘、扬声器、128轨数字调音台和数字调音台,所述数字调音台连接PC主机输出端,所述PC主机输出端还通过MADI接口连接WFS处理器,所述WFS处理器通过DA接口分别连接跳线盘和128轨数字调音台,所述跳线盘输出端连接扬声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调音台型号为雅马哈01v96i,所述WFS处理器型号为IOSONO IPC100(空间音频处理器),所述IOSONO IPC100应用WFS(Synthesis Field Wave,波场合成)这一物理算法形成波场合成3D技术,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的常识,所述DA接口型号为RME-ADI8Q,所述128数字调音台为Cadac,所述扬声器为Genelec 8040A,所述跳线盘为Canare。

所述PC主机还连接有无盘系统和数据处理单元,本实施例中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型号为omron M7E-08DRN。

所述3D立体显示屏连接有立体观象器,通过所述立体观象器接受3D立体显示屏投射的图像后传入人眼。

所述3D立体显示屏为3D偏光显示器,本实施例中使用的具体型号为明基XL2420G。

所述立体观象器为偏光式3D眼镜。

所述无盘系统包括网络通讯单元和网络服务器,所述PC主机通过网络接口与所述网络通讯单元和所述网络服务器相连,游戏资源通过所述无盘系统在网络上随时调用,内容丰富,更新快。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