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
基板,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
黑色矩阵层,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上;
配向层,形成于所述黑色矩阵层以及第二基板上;
彩色滤光层,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或所述第二基板上;
液晶层,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及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主动开关,形成于所述基板上;
所述黑色矩阵层上设有至少一条沟槽,所述沟槽在所述基板的对应位置设有遮光层,所述遮光层在所述基板的正投影区域完全覆盖所述沟槽在所述基板的正投影区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在所述基板的正投影区域等于所述沟槽在所述基板的正投影区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沟槽贯穿所述黑色矩阵层,所述遮光层设在所述沟槽的底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开关包括栅极层,所述遮光层采用与所述栅极层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开关包括源极层和漏极层,所述遮光层采用与所述源极层和漏极层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上设有数据线和扫描线,所述遮光层采用与数据线和所述扫描线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沟槽包括设置在第一方向的第一沟槽和设置在第二方向的第二沟槽,所述第一沟槽和所述第二沟槽相互交叉设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沟槽为平行的条形设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沟槽为盲槽。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部件,以及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