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96483发布日期:2019-01-04 23:53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



背景技术:

研究表明,防眩光板中棱锥结构的侧面底角越大,则有越多的光向地面的方向被折射,大角度的光被折射,UGR值减小。然而,四角锥底角形成范围在一定区间内会产生旁瓣的侧光泄露现象,当四角锥底角越大时,光返回到光的传入方向上的再循环现象增加,产生更多的反射,导致光效降低。当四角锥底角太大时,满足UGR条件,但光效降低。另外,当四角锥底角太小时,光效的降低被最小化,但是不能满足UGR条件。如上所述,为了减小UGR值,如果四角锥底角太大,则光效降低。而且,也减小了被光辐射的面积,即发光面积。在该情况下,需要更多的照明装置来照亮相同的区域。即通常情况下,四角锥底角越大,则UGR值降低,但是光效也降低(与扩散板作比较,小于90%)。因此,应该将四角锥底角的角度确定为,既能将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并且将被光辐射的面积最大化,同时仍满足UGR标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既能将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并且将被光辐射的面积最大化,同时仍满足UGR标准。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包括防眩光板本体以及设置于防眩光板本体上的角锥微结构,所述角锥的棱为非直线棱,所述的非直线棱呈内凹状。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非直线棱为折线。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非直线棱为曲线。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角锥为正四角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在同一个角锥微结构中设置有不同底角,底角较大的正四棱锥可降低UGR值,满足照明装置对UGR值的要求;底角较小的正四棱锥可使得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可满足照明装置对光效的要求。安装有该防眩光板的照明装置既可以将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并且将被光辐射的面料最大化,同时仍能满足UGR标准。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一的四角锥防眩光微结构剖面图;

图2是实施例一的四角锥防眩光微结构光线折射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二的四角锥防眩光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包括防眩光板本体以及设置于防眩光板本体上的角锥微结构。角锥的棱为呈内凹状的非直线棱。非直线棱可使得角锥的斜面在不同高度上与底面的夹角不同,内凹状的形状可使得与底面的夹角随着高度的上升平角越大。底角较大时可降低UGR值,满足照明装置对UGR值的要求;底角较小时可使得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可满足照明装置对光效的要求。本实用新型中角锥的底面为正四边形。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中所涉及的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包括防眩光板本体以及设置于防眩光板本体上的角锥微结构。角锥的棱为呈内凹状的非直线棱,为折线,由设定数量的线段组成,本实施例线段的数量5个,下方四个线段所处形成的棱锥台,最上方一个线段形成一棱锥体,相邻两个棱锥台或棱锥体具有共同的面,且具有相同的高度。上述四个棱锥台和一个棱锥体的底角分别为25°、27.5°、30°、32.5°、35°。即本实施例所涉及的防眩光板具有五个不同的底角。底角为棱锥体或棱锥台斜面与底面的夹角。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非直线棱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板,包括防眩光板本体以及设置于防眩光板本体上的角锥微结构。角锥的棱为呈内凹状的非直线棱,为一曲线。

以四角锥底面中心为原点,四角锥边长为L,高度为H,经过四角锥曲面的抛物线函数:Y=-4H/L2,四个曲面对称截取。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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