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3068发布日期:2019-01-08 21:17阅读:4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眩光板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



背景技术:

研究表明,防眩光板中棱锥结构的侧面底角越大,则有越多的光向地面的方向被折射,大角度的光被折射,UGR值减小。然而,四角锥底角形成范围在一定区间内会产生旁瓣的侧光泄露现象,当四角锥底角越大时,光返回到光的传入方向上的再循环现象增加,产生更多的反射,导致光效降低。当四角锥底角太大时,满足UGR条件,但光效降低。另外,当四角锥底角太小时,光效的降低被最小化,但是不能满足UGR条件。如上所述,为了减小UGR值,如果四角锥底角太大,则光效降低。而且,也减小了被光辐射的面积,即发光面积。在该情况下,需要更多的照明装置来照亮相同的区域。即通常情况下,四角锥底角越大,则UGR值降低,但是光效也降低(与扩散板作比较,小于90%)。因此,应该将四角锥底角的角度确定为,既能将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并且将被光辐射的面积最大化,同时仍满足UGR标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既能将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并且将被光辐射的面积最大化,同时仍满足UGR标准。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包括防眩光板本体及设置于其上的防眩光微结构单元;所述的防眩光微结构单元包括设定数量的具有不同底角的正棱锥;所述正棱锥的底角从一侧至另一侧呈先减少后增大的趋势。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防眩光微结构单元由具有不同底角的正四棱锥组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对称设置有底角由两侧至中心位置依次减少的正四棱锥,底角较大的正四棱锥可降低UGR值,满足照明装置对UGR值的要求;底角较小的正四棱锥可使得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可满足照明装置对光效的要求。安装有该防眩光板的照明装置既可以将光效的降低最小化,并且将被光辐射的面料最大化,同时仍能满足UGR标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微结构单元的剖面图。

图中标记说明如下:1-防眩光板本体,2-防眩光微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结合图1,对本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包括防眩光板本体及设置于其上的防眩光微结构单元。防眩光微结构单元有若干防眩光微结构组成。

在每个防眩光微结构单元中包括设定数量的具有不同底角的正四棱锥,正棱锥的底角从一侧至另一侧呈先减少后增大的趋势,即底角大小的趋势为从大至小、再从小至大,且正四棱锥的底角为对称设置。在本实施例中,防眩光微结构单元中的正四棱锥有10个,从一侧至另一侧正四棱锥的底角依次为50°、40°、30°、20°、10°、20°、30°、40°、50°、60。不同底角的正四棱锥的底面边长是相同的。在实施例中底角为正四棱锥侧面与底面的夹角。在本实施例中,正四边形的边长为1.53mm。

在其他实施方式中,防眩光结构中的每个微结构的底面可为其他的正多边形。在防眩光微结构中的微结构单元中,按照一定角度同时配置底角大和底角小的棱锥结构,这样即能保证UGR值较低,亦能满足光效较高的条件。

实施例二

结合图1,对本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不同底角棱锥的防眩光板,与实施例的区别在于,防眩光微结构单元中的正四棱锥有10个,从一侧至另一侧正四棱锥的底角依次为40°、35°、30°、25°、20°、25°、30°、35°、40°、45°。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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