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色阻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色阻层结构包含:
一第一色阻;以及
一第二色阻,所述第一色阻设置于所述第二色阻之上;
其中所述第一色阻包含一凸部以及一基底部,所述凸部设置于所述基底部之上,且所述凸部具有一第一宽度小于所述基底部的总宽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阻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位于所述基底部的一中间区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阻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具有一第一高度,所述基底部具有一第二高度,所述第一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高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阻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宽度小于25微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阻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部的所述总宽度大于或等于25微米。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阻层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色阻具有一第三高度,所述第三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高度。
7.一种色阻层结构的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包含下列步骤:
将一第一色阻形成于一第二色阻上;以及
将一掩膜置于所述第一色阻上方,通过紫外光照射所述掩膜及所述第一色阻,以形成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色阻层结构;
其中所述掩膜具有一全透光区以及一狭缝区,所述狭缝区围绕所述全透光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色阻包含一凸部以及一基底部,所述全透光区对应于所述凸部的位置,所述狭缝区对应于所述基底部的位置。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狭缝区具有至少一狭缝以及至少一遮光线,所述狭缝的宽度等于所述遮光线的宽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狭缝的宽度为2至4微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