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辆的双功能近远光照明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1990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尤其是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模块,包括光学元件(7)和至少一个第一光源(61),所述光学元件用于产生呈现至少部分倾斜的截止线(910)的至少一个第一光束,所述模块的特征在于:

-光学元件包括具有光轴和焦点的至少一个光学部分(16),第一光源(61)布置在焦点处并且适于朝向光学元件发射第一光线以产生第一光束,

-所述模块还包括第二光源(62),第二光源被布置为距离焦点一段距离并且相对于第一光源(61)在竖直轴线(50)上向下偏移,第二光源适于朝向光学元件发射第二光线以产生至少部分照亮截止线以上的第二光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二光源(62)相对于第一光源(61)在横向轴线(51)上偏移。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一光源呈现包括边缘的发光区,该边缘布置在光学元件的光学部分的焦点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一光源面向光学元件定向,使得所述边缘为倾斜的边缘。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二光源与第一光源面向光学元件的定向相同地面向光学元件定向。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当第一光源(61)被打开、第二光源(62)被关闭时,产生包括第一光束的近光类型的光束。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当第一光源 (61)和第二光源(62)被打开时,产生包括第一光束和第二光束的重叠和/或并列的远光类型的光束。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当第二光源被打开同时使用低于产生第二光束所需要的电功率的电功率被供电、第一光源被关闭时,产生日间行车灯类型的光束。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两个光源(61、62)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光学部分的焦距的一部分。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一光源(61)和第二光源(62)中的每一个都由能够选择性地被启动的半导体发光芯片组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一光源(61)和第二光源(62)由双芯片类型的同一发光二极管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一光源(61)和第二光源(62)由包括至少两个二极管的二极管矩阵形成,每一个二极管形成光源中的一个。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光学部分(16)为透镜。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光学部分(16)的材料为PVC、玻璃、聚碳酸酯或PMMA。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第一光束用于形成近光类型的光束的部分,并且其中光学元件(7)包括具有光轴、焦点的至少一个第二光学部分(17、18、19、20),并且第三光源布置在第 二光学部分的焦点附近以产生形成所述近光类型的光束的部分的至少一个第二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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