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辆的前大灯和具有其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86346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车辆制造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前大灯和具有该前大灯的车辆。



背景技术:

车辆行驶中,车辆的近光系统照射的区域需要具有足够的亮度和较大的照射范围,以保证道路照明要求,使驾驶员对远处的危险物尽早做出判断。另一方面,近光系统照射的区域亮度又不能过高,以防止迎面来车的驾驶员或行人的视觉受到干扰而产生危险。

车辆的近光系统照射路面时需要穿过车辆的前大灯面罩。由于车辆的外观需求,前大灯面罩具有一定的弧度。相关技术中,前大灯面罩各处的厚度相等,当具有LED光源的车辆的近光系统的光线穿过前大灯面罩时,面罩的弧度就会对光线的传播方向产生较大偏折,使近光系统照射的区域过亮,且会使近光区域的明暗截止线(近光系统照射在路面的区域轮廓)偏移,容易干扰迎面来车的驾驶员或行人的视觉,进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近光系统照射的区域过亮也不符合国标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第一方面在于提出一种用于车辆的前大灯,该前大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车辆的近光系统具有合适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在于提出一种具有上述前大灯的车辆。

根据本发明第一方面的前大灯,包括近光系统和前大灯面罩,所述近光系统包括光源、近光反射组件和近光透镜,所述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所述近光反射组件反射后向所述近光透镜传播,所述前大灯面罩设置在所述近光透镜的前侧,所述前大灯面罩包括倾斜段和竖直段,所述倾斜段从所述竖直段的上端向后上方延伸,所述倾斜段的厚度按照从上向下的方向呈递减趋势,所述竖直段的厚度按照从上向下的方向呈递增趋势。

根据本发明第一方面的前大灯,可以保证近光光线具有满足国标要求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进而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无需改变近光系统,只需设计不同规格的前大灯面罩即可满足不同型号的车辆的近光照射需求,降低了开发成本,缩短了开发周期。

另外,根据本发明上述的前大灯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优选地,所述倾斜段的厚度在1.90mm-2.50mm之间。

优选地,所述竖直段的厚度在2.50mm-3.50mm之间。

优选地,所述倾斜段与所述竖直段之间的夹角为α,所述α满足:120°≤α<180°。

进一步地,所述α进一步满足:120°≤α<150°。

优选地,所述近光透镜为凸透镜,所述凸透镜的前表面向前凸出,所述凸透镜的后表面为平面。

进一步地,所述凸透镜在正交于所述车辆的纵向中心线的竖直平面上的正投影的投影面积为S1,所述凸透镜在所述竖直段上的正投影的投影面为S2,其中S1和S2满足关系式:S2>1/2S1。

更进一步地,其中S1和S2进一步满足关系式:S2>3/4S1。

优选地,所述近光反射组件包括近光反射镜和近光挡板,所述光源发出的光通过依次通过所述近光反射镜和所述近光挡板的反射后向所述近光透镜传播。

根据本发明第二方面的车辆,设有如本发明第一方面所述的前大灯。

根据本发明第二方面的车辆,可以保证近光光线具有满足国标要求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进而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无需改变近光系统,只需通过设计前大灯面罩即可满足车辆的近光照射需求,降低了车辆的开发成本,缩短了车辆的开发周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前大灯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前大灯100,近光系统1,光源11,近光反射组件12,近光反射镜121,近光挡板122,近光透镜13,前大灯面罩2,倾斜段21,竖直段2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高度”、“厚度”、“上”、“下”、“前”、“后”、“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可以互相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参考附图并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本发明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的“光”、“光线”、“近光光线”均可以理解为是光源11发出的光。

首先参考图1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前大灯100。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前大灯100可以包括近光系统1和前大灯面罩2,前大灯面罩2可以为透光性能良好的透明件,近光系统1可以包括光源11、近光反射组件12和近光透镜13,光源11发出的光通过近光反射组件12反射后向近光透镜13传播,前大灯面罩2可以设置在近光透镜13的前侧,光源11可以设置在近光透镜13的后侧。其中,光源11可以为LED大灯。

光源11经过近光反射组件12反射后改变方向,进而通过近光透镜13的散射扩大照射区域,再通过前大灯面罩2的折射后照向路面。

前大灯面罩2可以包括倾斜段21和竖直段22,倾斜段21可以从竖直段22的上端向后上方延伸。竖直段22可以沿竖直方向设置,当然,这里的竖直方向应当作广义理解,例如该竖直方向可以理解为与车辆的Z向即高度方向平行的方向,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与车辆Z向大体平行的方向,如竖直段与车辆Z向呈很小的锐角(示意说明:如0-10°)。

近光系统1发出的光在穿过前大灯面罩2时,既有部分光穿过竖直段22,也有部分光穿过倾斜段21。

优选地,倾斜段21与竖直段22之间的夹角为α,α可以满足:120°≤α<180°,即倾斜段21与竖直段22之间可以为大于等于120°的钝角,以适应车辆流线型的外形,减小车辆行驶的风阻。具体地,α可以进一步满足:120°≤α<150°,从而可以进一步减小车辆行驶的风阻。

在一些更加具体的实施例中,光源11发出的光在经过近光透镜13的散射后可以变为水平方向照射的平行光,此时光线在竖直段22的入射角和折射角均可为0°,即通过竖直段22的光线不发生偏折,由此可以大大减少发生偏折的光线强度,保证近光光线具有合适的照射亮度。

具体地,竖直段22与倾斜段21之间可以通过曲面平滑过渡。

特别地,倾斜段21的厚度按照从上向下的方向呈递减趋势,竖直段22的厚度按照从上向下的方向呈递增趋势。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倾斜段21的厚度可以在1.90mm-2.50mm之间,竖直段22的厚度可以在2.50mm-3.50mm之间。

如图1所示,从上至下方向上,竖直段22在与倾斜段相交处的厚度的增加速度明显大于竖直段22其他位置的厚度的增加速度,由此可以使近光系统1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更加合理,进而使光线经过前大灯面罩2后不会影响对面车辆的驾驶员或行人的视觉。

传统前大灯面罩为等壁厚,在经过等壁厚的前大灯面罩折射后,特别在经过其倾斜段折射后,光线易向上偏折至迎面来车的驾驶员或行人的眼中,从而造成危险。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前大灯100,通过将前大灯面罩2的倾斜段21的厚度从上向下递减,竖直段22的厚度从上向下递增,由此可以减小光线经过前大灯面罩2后的向上偏折的角度,从而降低通过前大灯面罩2的光线的照射高度,进而减小进入迎面来车的驾驶员或行人的眼中的光线强度,而且由于这部分光线的减少也使得照射亮度不至于过高,符合国标要求,同时这种适中的照射亮度也为驾驶员提供了开阔的视野。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前大灯100,通过改变前大灯面罩2不同位置处的厚度,可以改变光线通过前大灯面罩2的入射角和折射角,防止过强的光线向上偏折进入对面车辆的驾驶员或者行人的眼中,保证了近光光线具有满足国标要求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进而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无需改变近光系统1,只需设计不同规格的前大灯面罩2即可满足不同型号的车辆的近光照射需求,降低了开发成本,缩短了开发周期。

优选地,近光透镜13可以为凸透镜,凸透镜的前表面可以向前凸出,凸透镜的后表面可以为平面。由此近光透镜13的设计简单,且能减少前、后表面均为凸面所引起的光线通过近光透镜13后的色差、像差问题,无需对光线进行二次校正色差、像差。

具体地,凸透镜在正交于车辆的纵向中心线的竖直平面上的正投影的投影面积为S1,凸透镜在竖直段22上的正投影的投影面为S2,其中S1和S2可以满足关系式:S2>1/2S1,即光源11通过前大灯面罩2后,通过竖直段22的光在竖直面上的照射面积大于通过倾斜段21的光在竖直面上的照射面积,由此能进一步减少光线通过近光透镜13后的色差、像差问题,同时保证照射亮度适中。

更加具体地,其中S1和S2可以进一步满足关系式:S2>3/4S1,即光源11通过前大灯面罩2后,通过竖直段22的光在竖直面上的照射面积可以大于通过倾斜段21的光在竖直面上的照射面积的两倍,由此能更进一步减少光线通过近光透镜13后的色差、像差问题。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近光反射组件12可以包括近光反射镜121和近光挡板122,光源11发出的光依次通过近光反射镜121和近光挡板122的反射后向近光透镜13传播,近光反射镜121可以具有弧形反射面。

下面参考图1描述本发明的一个具体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前大灯100可以包括近光系统1和前大灯面罩2,前大灯面罩2可以为透光性能良好的透明件,近光系统1可以包括光源11、近光反射组件12和近光透镜13,光源11发出的光通过近光反射组件12反射后向近光透镜13传播,前大灯面罩2可以设置在近光透镜13的前侧,光源11可以设置在近光透镜13的后侧,光源11可以为LED大灯。

前大灯面罩2可以包括倾斜段21和竖直段22,倾斜段21可以从竖直段22的上端向后上方延伸,竖直段22在车辆中可以沿竖直方向设置。倾斜段21与竖直段22之间的夹角为α,α可以满足:120°≤α<150°,以适应车辆流线型的外形,减小车辆行驶的风阻。

竖直段22与倾斜段21之间可以通过曲面平滑过渡。倾斜段21的厚度按照从上向下的方向呈递减趋势,竖直段22的厚度按照从上向下的方向呈递增趋势,优选地,倾斜段21的厚度可以在1.90mm-2.50mm之间,竖直段22的厚度可以在2.50mm-3.50mm之间。

由此,可以改变光线通过前大灯面罩2的入射角和折射角,防止过强的光线向上偏折进入对面车辆的驾驶员或者行人的眼中,保证了近光光线具有合适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且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无需改变近光系统1,只需设计不同规格的前大灯面罩2即可满足不同型号的车辆的近光照射需求,降低了开发成本,缩短了开发周期。

近光透镜13可以为凸透镜,凸透镜的前表面可以向前凸出,凸透镜的后表面可以为平面。由此近光透镜13的设计简单,且能减少前、后表面均为凸面所引起光线通过近光透镜13后的色差、像差问题,无需对光线进行二次校正色差、像差。

凸透镜在正交于车辆的纵向中心线的竖直平面上的正投影的投影面积为S1,凸透镜在竖直段22上的正投影的投影面为S2,其中S1和S2可以满足关系式:S2>3/4S1,由此能进一步减少光线通过近光透镜13后的色差、像差问题,同时保证射出车外的近光光线亮度适中。

近光反射组件12可以包括近光反射镜121和近光挡板122,光源11发出的光通过依次通过近光反射镜121和近光挡板122的反射后向近光透镜13传播,近光反射镜121可以具有弧形反射面。

下面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

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设有如本发明上述任一种实施例的前大灯100。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车辆,通过设置前大灯100,可以保证近光光线具有满足国标要求的照射亮度和照射区域,进而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无需改变近光系统1,只需通过设计前大灯面罩2即可满足车辆的近光照射需求,降低了车辆的开发成本,缩短了车辆的开发周期。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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